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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位的张学良宣布“服从国民政府,改旗易帜”,xīn • jiāng的杨增先不久也宣布效忠国民党政府,使中国在军阀混战了十几年后,首次出现全国统一的局面。
按照国民党创始人孙中山的设想,在武力统一中国以后,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民主政治的国家。作为孙中山政治思想中核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把建立民主政治作为中国革命的三大目标之一。但孙中山并没有准备在革命成功后立即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而是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逐步实现民主化。“军政”阶段是指在军事革命时期,由革命军的军政府实行独裁的“军法之治”,这时既没有宪法也没有议会。在军政府的军事统治下,用暴力推翻fǎn • gé • mìng政权,建立以三民主义为纲领的国民政府。在国民党夺取政权,统一中国后,进入“训政”阶段。“训政”阶段是指在地方上进行局部的民主化试验,对人民大众进行民主政治的指导和训练,但这时全国仍由中央政府进行独裁的“约法之治”。等待人民大众的政治觉悟成熟以后,最后进入“宪政”阶段。在“宪政”阶段由成熟的国民进行选举,制订宪法,然后解散独裁的中央政府,建立民选政权,最终实现真正民主化的“宪法之治”。
根据孙中山的“三段论”民主化设想,蒋介石在统一中国后,于1928年6月15日代表国民政府宣布“军政阶段”正式结束,10月3日发表了进入“训政阶段”的宣言,宣布组建一个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的国民政府,这就是孙中山设想的“五权分立”政治体系。但这种五权分立政体居然在政府中设立立法院和司法院,使立法权和司法权均处于被国家政府所领导的地位,这与西方民主国家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dú • lì于国家政府之外的“三权分立”体系是背道而驰的。所谓“五权分立”,只是把五种权力集中于国民党之下的独裁体制,所有五院的院长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任命,皆由国民党员担任。
当然这种由中央政府进行独裁的“约法之治”,是符合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的,当时国民党中并没有人对“五权分立”的国民政府提出异议。蒋介石自己出任国家元首的国民政府主席,由胡汉民等人出任立法院长等高级职务。可是在召开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问题上,蒋介石的行为引起了国民党内极大的反对。
1928年2月21日,蒋介石以国民党中央常委会的名义宣布“三大”代表的产生方法:在全部大会代表名额中,由中央指定一半,省市选举一半,而尚未成立党部的省市也由中央圈定代表。按照这个方法,全部409名大会代表中,211人为指定代表,122人为圈定代表,真正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只有76人。这样一来,“三大”的代表几乎全是蒋介石的御用代表,“三大”也就成为蒋介石个人包办的大会。
这简直是制造蒋家天下!大量的国民党人开始愤怒了,他们纷纷指责蒋介石借大会之名窃党造派,把持中央,以发展其个人之地位。而反对蒋介石军政独裁最坚决的,是以陈公博为首的“改组同志会”。1927年底汪精卫辞职前往法国后,陈公博和顾孟余、王乐平等人组织起“改组同志会”,即所谓改组派。改组派主张恢复国民党1924年的改组精神,重新改组中国国民党。陈公博办《革命评论》,顾盂余办《前进》等刊物,与南京的蒋介石政权进行“笔战”。陈公博在《国民革命的危机和我们的错误》一文中指出:“今日国民党已被军阀、官僚、政客、买办、劣绅、土豪所侵蚀盘踞盗劫把持,孙总理的三民主义已被他们所篡改,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纲领已被他们抛弃,南京的中央已成为一切fǎn • dòng势力的大本营。”
陈公博生于广州,其父是原广西提督陈志源。陈志源早年参加了同盟会,起义失败后入狱。此后陈公博开始以打工为生,后来又去当兵,做过班长、司务长。1914年陈公博考入广州法政专门学校,1917年又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在老师陈独秀的教导下,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北大毕业后,陈公博回广东法政学校任教。1920年陈独秀到广东任教育委员会委员长后,和陈公博等人一起组织起中国第一个共产主义组织: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经陈独秀提议,陈公博作为广东代表,去上海参加中共的“一大”。陈公博在中共建党初期担任中共广东区委组织委员,但1923年陈公博去美国留学后,宣布脱离中共,被中共开除党籍。陈公博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5年陈公博回到广州,在广东大学当教授。陈公博最初得到廖仲恺的赏识,后来又被汪精卫看中,1925年国民政府成立时,陈公博担任军委会政治训练部主任,在廖仲恺遇刺后,接任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长。陈公博一直是国民党左派的支持者,在各次党内斗争中,均站在汪精卫的一边。
汪精卫的政治信条是基于民主思想的“均权”与“共治”,这与蒋介石的政治信条“专权”与“独裁”是根本对立的。虽然汪精卫公开发表谈话时说:他只是同情改组同志会,并不是改组会成员。但汪精卫对改组派有极大的影响,是改组派的“精神领袖”。改组派以国民党内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为主,他们要求在国民党内实行民主,在国民党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一时间其组织发展很快,在全国各地和香港,以及日本、法国、新加坡、越南等地都建立了分会,全盛时期成员曾多达万余人。改组派在蒋派的南京国民党区内也有相当的力量,凡南京国民党有组织的地方,几乎都有改组派的组织。
在“三大”开幕前夕的3月11日,陈公博、顾盂余、何香凝、王乐平等第二届中央执监委员十三人,联名发表《关于最近党务之宣言》。《宣言》指出:“北伐胜利以后,党中腐化分子及投机分子却违反民众要求,至人民之权利,则一无所获。而万民所望之党的‘三大’,其代表选举法及代表产生法,将近百分之八十之代表,为中央所圈定与指派,将本党民主制度之精神,蹂躏殆尽。本党曾反对段棋瑞之善后会议,以其为少数军阀政客所操纵。今本党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之产生,亦与类似。按照此种办法,则所谓代表者,己完全丧失其意义。同人等对此违法之代表产生法,虽屡次提出异议,而主持中央者,竟充耳勿闻。为此,对此种之会誓不承认。”
改组派的这篇檄文,在国民党中掀起了大澜,不少反对或不满蒋介石的大会代表也提出辞呈表示抗议。3月14日,中央大学学生、国民党员吴健带动一批党员到南京市党部请愿,要求召开全市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出席“三大”代表的问题,人们高呼:“反对蒋委员长阴谋篡党夺权!”,“坚决反对蒋委员长包办操纵大会代表!”。南京市党部被迫同意在夫子庙大礼堂召开全市党员代表大会,大会由吴健主持,全市十个区党部的代表都参加了会议,在会议通过《反对非法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案》后,忽然一群暴徒冲向主席台殴打吴健和其他主持人,紧接著大批军警赶来冲进会场,大打出手,打伤多人,并当场逮捕代表七人。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三一四”事件。
“三一四”事件后,改组派的南京分会被暴徒捣毁,改组派在南京已无法立足,于是他们转移到上海,以法租界为基地,建立起“中国国民党各省市党部、海外总支部联合办事处”,继续进行反对蒋介石独裁专制的斗争。
国民党内反对蒋介石的除了改组派等文人团体外,还有很多军人将领。北伐胜利时,国民革命军共有84个军,220多万人,这还不包括张学良的数十万东北军。如此庞大的军队,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对中国近代化构成严重的影响。当时中国的年度财政收入约4亿5千万元,除去1亿元用于偿还各种外债以外,实际可以动用的财政约3亿5千万元,其中3亿元为军事费用,占政府支出的80以上。所以蒋介石在北伐胜利后提出裁军,本来是有充足理由的。
但蒋介石的裁军计划,却引起了很多国民军将领的强烈抵制,因为蒋介石要搞的裁军只裁旁系部队,却不裁他的直系部队。北伐时国民革命军有四个集团军,除了第一集团军是蒋介石的嫡系部队以外,第二集团军是冯玉祥的西北军,第三集团军是阎锡山的晋军,第四集团军是李宗仁、白崇禧为首的桂系部队。此外张学良的东北军,张发奎的粤军,唐生智的川军,以及一些地方上的杂牌军,都是非嫡系的旁系部队。这些旁系部队并非绝对服从于蒋介石,对于蒋介石的军事独裁显然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于是蒋介石想通过裁军来除掉不听从他命令的旁系军队。
蒋介石这个带有私心的裁军方案,当然引起各路旁系部队将领的强烈反对,蒋介石首先拿对他威胁最大的李宗仁桂系部队开刀,结果李宗仁害怕蒋介石暗算,于1929年2月私自潜出南京,脱离南京政府重返广西。在蒋介石召开“三大”之前,白崇禧又宣布辞职抵制蒋介石包办“三大”,拉开了桂系和蒋介石直接对抗的序幕。
在一片反对和抗议声中,1929年3月15日,蒋介石在南京主持召开了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次蒋介石包办的大会上,通过了很多处分反对蒋介石之人的决议案。蒋介石在主席团报告中说:“今日讨伐叛徒,以国家论,是为讨伐叛将;以党论,即为讨伐fǎn • gé • mìng分子。此等叛党分子,应由大会开除其党籍。”结果大会通过李宗仁、白崇禧等人的“叛党乱国罪”,永远开除党籍,改组派领袖陈公博永远开除党籍,顾孟余开除党籍三年。对汪精卫则予以书面警告的处分,处分汪精卫的理由是“迹近纵袒弄兵,酿成广州共变”。
在“三大”结束后,蒋介石于1929年4月开始讨伐桂军,分兵三路进攻广西,与桂军经过几次激战,结果桂系军大败,6月桂军将领李宗仁、白崇禧逃往香港,第一次蒋桂战争结束。虽然蒋介石在蒋桂战争中取得了军事胜利,但在政治上却进一步陷入众矢之的。1929年5月,以改组派为核心、联合其他国民党的反蒋派别,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国民党护党革命大同盟”,唐生智、张发奎、李宗仁等地方实力派代表参加,阎锡山、冯玉祥也与之建立联系。
“中国国民党护党革命大同盟”发表宣言,呼吁恢复党权,“铲除叛徒蒋中正的一切势力”,“打倒盗窃党权政权的蒋介石”。宣言中还特别声明不承认蒋介石包办的“三大”,声称南京政府的一切命令与外交等皆无效力。“中国国民党护党革命大同盟”尊远在法国的汪精卫为领袖,号召“迎吾党领袖汪主席归国护党”,组织护党政府和护党革命军,直捣南京政府,肃清fǎn • dòng势力。
1929年9月17日,张发奎在湖北打出“护党救国军”的大旗,发表《拥汪讨蒋宣言》,电请汪精卫回国:“主席回国方可对国内军事发挥号召力,对官兵之影响尤为重大。即使返国不能深入军中,亦可居香港以指导军事,策励士气。”在这种情况下,汪精卫决定回国抗蒋。临行前他与陈公博等人联名发表一篇《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监委员会最近对时局宣言》,历数蒋介石的十大罪状:“习于专制,私利是图,首内启本党之纠纷,复外援帝国主义及国内fǎn • dòng派以自固;啸聚群小,把持政权,摧残民众,排除异己……”。汪精卫在这篇《宣言》提出五项主张:改组国民政府,筹备召开真正的“三大”,否认蒋介石包办的“三大”以及会上通过的一切决议案,否认蒋介石出卖国家经济权利的一切秘密文件。汪精卫说反蒋运动是“一常厚主势力与封建势力的大决战,广大党员应奉献自身于民主势力,将血作水,以溉民主势力之根,将身作肥料,以沃民主势力之果。”
当时中国除了政界、军界掀起强大的反蒋运动外,在学术界也引发了民主与独裁之争。胡适在1929年蒋介石发表训政的“约法之治”后,发表了著名的“人权与约法”的文章,指出国民党政府作为中国民众的代言人,进行独裁的“约法之治”,违反了人民的基本人权。胡适主张首先建立保障人权的宪法,开放“党禁”,实施多党政治,建立一个“以法治国”的人民参政国家,而不是“以党治国”的一党独裁体制。
胡适这样的批评并不局限于蒋介石,还牵扯到了孙中山,在学术界与钱端升等专制拥护派学者进行了激烈的笔战。但胡适提倡的人权思想并没有在国民党政界引起共鸣,国民党内的民主派汪精卫等人虽然主张实行党内民主,但并不主张立即放弃国民党一党专政而搞西方式的多政党体制。胡适的民主思想实在走得太远了。
1929年10上旬,汪精卫来到香港,使改组派和“护党救国军”的精神大振。然而汪精卫曾经在1927年带头反对过桂系李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