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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九八二年,短短八年中,他已写出十本小说,本本卖钱。一九八五年之后,速度更快了,曾在十五个月内连续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达一千一百三十八页,重逾三磅又七盎司半,简直是书市大忌,但照样“呱呱叫”,独占鳌头,畅销百万余册。一九八八年里,他曾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了美国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个八年代里,斯蒂芬·金可说攻无不胜、战无不克。据统计,这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二十五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七本,当真空前绝后!
版税之外,从第一本小说起,斯蒂芬·金的另一笔财富就是来自影视收入。由于他实在会讲故事,且惊悚悬疑还带着血腥杀戮的内容,又格外适合改编成影视,因此几乎每一本小说都被搬上银幕,让八年代过着相对太平却也单调日子的美国民众获得了刺激的宣泄。有人曾私下统计过,一九九年秋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斯蒂芬·金同时有一部小说在电视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摄中。其利益之庞大,可想而知。事实上,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好莱坞工业与出版市场紧密结合,“小说还在写,电影就说好会开拍”的这一生产模式,几乎就是由斯蒂芬·金始作俑,再经过约翰·格里逊、麦克·克莱顿、汤姆·克兰西这几位畅销天王发扬光大而确立的。
斯蒂芬·金写得快又卖得好,名利双收,出版等于印钞票,昔日戏言富贵事,今朝都到眼前来。然而,他似乎又焦虑起来了。本来就爱喝两杯的他,到了一九八五年,酒瘾、药瘾纷纷上身,不但酗酒,还吸食古柯碱。这是为什么呢?“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压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斯蒂芬·金在此时期的出书质量来看,大约都不成问题。隐藏在意识底层的,“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如影随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长的魔咒还在蠢蠢作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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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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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斯蒂芬·金已经接连写出《午夜行尸》(SalemsLot)、《闪灵》(TheShining)、《玉米田的孩子》(NightShift)、《再死一次》(TheDeadZone)、《燃烧的凝视》(Firestarter)、《狂犬库丘》(Cujo)这些哄传一时的叫座小说,声名大噪,隐隐然具备“畅销霸王”气象之时,他却出版了《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Seasons)。这一本书颇出乎读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前三个与恐怖几乎沾不上边,最后一个虽颇惊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鲜血满地流相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关于这本书,斯蒂芬·金后来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精神?为什么再也不会有第二本了?答案还得从这本书里去探索。
斯蒂芬·金在《肖申克的救赎》的《后记》里追述,当他出版《魔女嘉丽》后,又写了《午夜行尸》,编辑有点替他担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斯蒂芬·金对这事看得较轻松,要他等几年再说,原因是“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赚钱”。言下之意,当然是指他还会转型的。后来,《闪灵》又大卖,编辑更担心“定型”问题了。斯蒂芬·金却还是一派轻松,认为被定型也无妨,“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等到《肖申克的救赎》出来了,他的编辑还是在担心,重点却不一样了,“我可不这么认为。里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我大概可以加强一点恐怖气氛。”“好极了!还有那本新小说——”“写一辆闹鬼的车如何?”“这才对呀!”
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说明了市场的力量正一步步把斯蒂芬·金给“定型”下来。但也说明了,就算一生最爱是恐怖,就算八年写了十部小说,本本畅销之后,他还是有些疑惑,无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写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费时间”?这种焦虑,透过《尸体》里被公认为斯蒂芬·金的化身的叙事者戈登的口中说得很清楚:“许多书评人说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屎,我也时常觉得他们说得没错……我的故事太像童话故事了,显得荒诞不经。……我想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义?一个人能以写杜撰的小说致富,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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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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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喜欢我就写,斯蒂芬·金是这样说的。然而,足以肯定一个作家的,除了读者的掌声之外,别忘了,还有书评人——像老校长那样,老爱把“畅销”跟“垃圾”划上等号的书评人。在无钱买米买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