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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突然,所以我也没有准备什么好的礼物送,而且送了芬妮姐也是不会要的。”
一边说着,他的目光一边看向了站在舞台下的芬妮。
芬妮微笑。
“所以我想就送首歌吧...”
李慕白继续说道:“这首歌本来是为我自己写的,练习了很久,第一次拿出来给大家演唱,大家不要嫌弃啊!”
掌声和笑声再次响起,连桀骜的陈倩都给了面子。
“歌的名字,叫做李白!”
他的话音刚落,极有节奏感的前奏陡然响起。
李慕白很随意很放松地站着,他低着头弹响了吉他。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
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
当李慕白随性甚至带着点慵懒的歌声传入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这些京城顶级圈子里的年轻人们无不动容,甚至是惊叹和不敢置信。
他们无不出身优越,不学无术之辈有,但是眼界阅历太差的基本没有,单单在音乐方面来说,拥有鉴赏能力的或许很少,可一首歌的好坏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李慕白这首《李白》,起码在旋律上很出色,歌名和歌词也很有意思。
最主要的是他演唱的那股劲,简直是风/骚到了骨子里面,带着一点点的桀骜和一点点的放荡,细腻又不失优雅,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
并且照样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激情!
“……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千百年前做的好坏,
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
很多人简直都听嗨了,副歌刚刚结束,掌声、笑声、口哨声立刻响了起来。
太赞了!
萨家豪后退了几步,想要在人群中将自己藏起来。
他感觉脸上有点火辣辣的。
陈倩听愣住了,过了片刻才喃喃说道:“Jazz、R&B、Soul?还有什么?”
她听出来的是这首歌所包含的风格,让人愉悦的融洽动听,所以份外吃惊。
李慕白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什么时候拥有这样才华?
她宁愿相信母猪上树了!
而在陈倩身边的芬妮没有想那么多,她也不懂。
她只是感觉此时此刻站在舞台上歌唱的李慕白,相比两年前的那个纨绔小弟无疑成熟了不少,也有点真正的男人味了。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有意思!
她的眼眸里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直到一曲终了,全场掌声雷动。
萨家豪终于可耻地尿遁了,他再呆下去的话,那脸都遮不住——太肿了!
毫无疑问,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必然将成为圈内的热门话题。
李慕白得到的是美谈,他萨家豪就是当背景的笑料!
但李慕白压根就没有去嘲笑失败者,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芬妮身上。
他凝视着对方露出笑容,在掌声中深情地说道:“这首李白先送给大家,下面第二首歌才是真正送给芬妮姐的,虽然并不是我写的,但我想最适合她了。”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美人!”
与此同时,李慕白也在心里面说道:谢谢你,陆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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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白》词/曲:李荣浩。
PS:词修改了一个字,李白是千年之前的人物,歌词里的几百年前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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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新起点
夜深沉。
卧室里面,摆放在床头柜上的台灯还亮着。
一本厚厚的《西方现代音乐》书籍打开压在胸口,陆晨闭着眼睛正陷入沉睡之中,橘黄色的灯光照耀在他的脸上,明暗轮廓仿佛像是石膏雕塑。
滴!
落在床沿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同时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陆晨陡然惊醒过来。
他猛地坐了起来,漆黑的双眸里全是迷惘,过了片刻才慢慢恢复了清亮。
陆晨刚刚做了个梦,在梦里他又回到了那个世界里,但分不清梦中的自己是徐博、莫然还是方明逸,或者谁都不是。
在梦里,他是一位孤独的时空旅人,是凡俗红尘的旁观者,无论岁月变迁世事更替,都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冷眼看着人间的悲欢离合。
陆晨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醒来,直到世界的尽头!
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
他翻身起床,走到卫生间洗了把脸,整个人就完全清醒了。
回到卧室拿起手机一看,凌晨1点32分。
陆晨忍不住苦笑,顺手点开了刚刚收到的一条易付宝信息,结果顿时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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