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初至油坊乡(3/4)
事实上,猪肉古代规定的三牲之一,地位还真不低,连圣人都要吃冷猪肉呢,在古代只有士族能吃,我国古代伟大的劳动人民怎么会弃而不养,只是在明朝皇帝忌讳杀“朱”才不让养。
不过此时猪肉大多野猪驯化,味道腥臊,口感发柴,在富裕的唐宋,买得起羊肉的贵人和文人们不爱吃罢了,劳动人民还是很爱吃的,所以才有“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川人嗜此肉,家家养猪,杜诗谓‘家家养乌鬼”,因为猪叫声像是乌鬼,此时的猪叫做乌鬼或者黑面郎,得到了广泛的养殖。
富含油脂的猪下水都广受喜爱,将其视作“腌臜之物”那是贵人,而不是缺乏油脂的老百姓,比如药王爷发明的葫芦头就是大肠做成的小吃,广受三秦之地的唐人喜欢。
所以,穿越客过来搞猪肉养殖或者卤肥肠这种东西让贵人们惊为天人大吃一惊的事情,还是省省吧。
骑在马上的李南,心中又在《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毫无破绽的唐人》小本本里面,关于发财篇的内容中记了一笔,将通过炒回锅肉鱼香肉丝获得贵人赏识的计划给划掉了。
这太可怕了,回过神来的李南在看着街上的刚刚发生的事情,死死地捂着鼻子。
刚刚走过一个街角,李南就看到街边居民院墙边挖出的一个洞里,正好奇是干什么的呢,结果里面正有一股焦黄骚臭冒着热气的液体排出,如果不是他骑在马上,鞋上就要溅到了。
这也太——李南甚至考虑将《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毫无破绽的唐人》改名为《如何成为一个不讲卫生的唐人》。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还好,作为一个外交官,精通唐律的春十三娘及时给李南补上了这一课。
作为使者,提前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几乎算是每个使官的必修课了。
唐朝的法律不准老百姓往街上倒脏东西,发现了就是六十板子,但是明文规定“出水”好像可以,于是很多挖大唐封建主义墙角的小市民,为了让家里空气能够好点,就无耻地占了公家的便宜,充满反正有专门的粪扫嘛,又不是我一个人尿,别人尿得,我尿不得之意?
这个习俗后世屡禁不绝,鞭子王朝的时候,官府是允许老百姓街上大小便的,有些大字号商家例如同仁堂,每天还会将附近的粪便搜集起来放在自家后院,谓之“集人气”,后来联军占领京城,实在受不了这鲜活满满的“人气”,就不准随地大小便,抓住了就毒打罚钱,引起了老百姓巨大的反弹:“街上都不能撒尿了,洋鬼子还有没有王法了!”
在这个充满味道的主干道行进了一半,在于庆的带领下,李南一行人拐进了旁边的支路,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面有菜色的行人匆匆而过,看着李南他们的队伍,又看着老管家于庆,看了一眼后低头红着脸继续走,只是眼睛不停地偷瞄小姐姐们。
偶尔一辆牛车从他们身边路过,拉车的老牛和赶车的老汉看着都同样摇摇欲坠,瘦骨嶙峋,用土话跟于庆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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