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3)
“我最喜欢的歌手?”
“张信哲。”
“……”
“没话说了?”
“……”
“你还说我不了解你?”
此时小花园中人逐渐多起来,左邻右舍抬头不见低头见,被人瞧见我们这个样子总是不甚雅观,我得下帖猛药速战速决。我笑着摇头,“林森,那你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男孩么?”
“……”在短暂的沉默后,他很有自信的开口,“我这样的。”
我哑然,头皮一阵发麻,很好,自恋到一定程度也就成了一种美德。
“林森,从一开始我就拒绝你,因为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我想要的。”说的够明白了吧,其实我不是没有心,我的心在遇到我喜欢的人之前,会收藏的很稳妥。
他深吸了口气,一拳垂在树杆上,“我以为有一天你终会被感动。”
没错,高中三年,每次晚归都有他送我回家;如果没有他给我补习,我的成绩不会突飞猛进;就连老师和家长都几乎将我们视作一对,又因我学业的进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认我们的“早恋”。
可是感动毕竟不是喜欢。感动生爱和因同情生爱一样,都令我难以接受。
“林森,不要再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没用的。”话说到这个份上,我想我们连普通朋友都没法做了。
他淡漠的眼瞳轻扫过我,我没来由的焦躁起来。见他缓缓举起手,我认命的闭上眼睛,心里却暗道:林森你要是动手打我,你就不是个男人。
手掌忽一紧,顿觉多了件东西,我睁眼瞧去,是林森把录取通知书塞了进来。他面无表情的做完这一切,轻轻的道了声“再见”,随后转身离开。
我望着他的背影,原本该为终于摆脱他的纠缠而感到高兴,可不知为何涌上一丝怅然。
回到家中我把自己扔进沙发,不由自主的陷入沉思。
时近三年,我还是能清晰记得同他初次见面的场景。一天之内,连着碰见三次。先是新生报道,迟到的我在大礼堂门口与同样心急火燎的他撞了个满怀,双双跌坐在冰冷的大理石砖上面面相觑,随后哭笑不得。临到安排座位时,我们被安置在了前后座,相视一笑,互相问好。傍晚放学时又在车棚推车的当口,发现有无聊人士将我的自行车与另一辆锁在一起,等到车主赶来,发现又是他。
林森是个优秀到近乎完美的男生,以其一流的学习成绩毫无悬念的成为各科老师眼中的得意门生,又以出众的外貌和颀长挺拔的身材成为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我一直不明白为何眼高于顶的他会独独钟情于各方面条件都不甚出色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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