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不甘(1/3)
陆朝歌走的时候我还在睡,他把一只很大的钻戒放在了我床头,下面压着一张便签:青青,这颗钻石叫唯爱之心,看到它的瞬间就想到了你。我爱你和孩子,永远都爱!
爱我,却不能给我一个家。朝歌,你太不了解我的心了。
我挣扎了几天,最后还是决定离开这儿。我把这些贵重的东西连同那辆限量版的车钥匙和房产证都放进了别墅的保险柜里,然后带着念念离开了。
走之前我给陆朝歌发了个信息,让他放宽心,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恨他,还祝福他。至少,我这一生的快乐都来自他,以后肯定不会再有那样单纯懵懂的快乐了。
我换了手机号,搬去了柯远霆的那套公寓里,在江南水畔小区,是个三室两厅的房子,里面装修都非常不错。他象征性地以每个月一千块的租金租给了我,跟廉租房一样便宜。
这儿在东区偏南的位置,离陆朝歌那边还有很远一段距离,挺好。正好这边还有一个全托的幼儿园,我准备明年开春就给念念报个名,让她去读书。
房子很大,我让裴越也搬过来住,这样相互有个照应,他答应了。他知道我离开陆朝歌了,这一次没有嘲笑我,还说早就知道我跟陆朝歌走不到一块儿,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我默认了!
我现在很茫然,矫情地从陆朝歌那儿搬了出来,很快就要面临着生活的窘迫。是否再回到夜店上班,成了我眼下最纠结的事儿,那儿的高收入始终令我很动心。
我还在持续纠结!
冬月初的时候,一向低调的陆振新忽然上媒体了,内容是他以五百亿的价格把世纪城的所有产权全部卖了出去,接手的是一位神秘的地产商圈大佬。
世纪城是魔都比较知名的一个商圈了,这儿寸土寸金,股票也在以上升趋势持续发展中,所以很多人都在揣测陆振新卖掉这产权是为什么。
就在这事儿过后不久,陆朝歌就被推到明面上来了,不是别的,就是他和薛凯莉的婚礼。媒体的标题是这样取的:南城首富的二公子联姻富家千金,成为本世纪最门当户对的恋人。
我不知道是陆家的影响力所致,还是有人买了热搜,关于陆家的新闻居然霸占热搜长达一个礼拜之多,所以现在魔都大街小巷的人都知道陆朝歌要和薛凯莉结婚了。
我以为我已经平心静气地接受了陆朝歌要结婚的消息,可看到这铺天盖地的新闻时,还是忍不住哭了。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痛哭流涕,又傻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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