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盐务积弊(3)(2/4)
“臣等不能尽述所言,不能为皇上节劳,请皇上责罚。”
“此事干系重大,也难怪尔等不敢多说。朕明白的,下去吧,下去吧。”
赛尚阿,祈隽藻等人心头暖呼呼的,深为皇上体恤老臣而感动,当即收拾仪容跪安而出。
几个人出去,皇帝盘膝坐在炕上,思考着刚才军机处重臣未敢出口的话。
两淮盐引案发生在乾隆三十三年,乾隆帝第三次南巡之后,其实,盐引案的开端是在乾隆十年就开始了的。
内务府掌管皇帝的私财,提出数额不等的数十百万两——这笔钱叫帑银——交付于盐商,用来牟取重利,而盐商要付出的,则是每年每一盐引中提出三两作为‘帑利’,返还给内务府,起于乾隆十年,到乾隆三十三年,二十余年间为内务府赚取了超过千万的重利,不过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二十余年来所有的帑利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明细数字,只有一个笼统的总数。
到了乾隆三十三年,事情终于发作开来,皇帝下令追查,一查之下知道,这二十余年来,只是为盐商侵蚀的就有六百余万两,结交官员的,又有三四百万两之多。总计应该追赔的银子,超过一千万两!
这件事办得雷厉风行,天下震动,不过一千万两之数太过庞大,即使盐商素称豪富一时间也筹措不齐,便分期缴纳,谁知道头一两次还好,到了后面,又开始拖欠,时间一久,便不了了之。到了乾隆第五、第六次南巡的时候,因为盐商全力供应,极尽铺张之能事,皇帝心中高兴,一次性豁免了三百六十万两之多!
其实,从内务府拿钱出来作为本金,交付盐商生利这也不能算是什么了不得的过错,甚至可以说有利于皇家。不过事情坏就坏在乾隆到了中叶之后,性情变得好大喜功,六次南巡所花费的银两真如同泥沙一般,而且其中极大的一部分报效都是来自于各省盐商,作为皇帝,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于是,在第四次南巡的时候,便有恩旨下发,除了在事官吏将弁皆蒙赏银;所经各地普免钱粮;两淮盐商冠带荣身之外,对他们另有殊恩:‘食盐于定额之外,每引赏加一十斛。’也就是说,在每引额定的百斤之外,又给了这些人每引十斤的免税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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