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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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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句话,许安多也在问着自己。他现在不想回家,他从来没有把那个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屋子当做是自己的家。摩托车开到路边,他在一个小摊上随便地吃了一些东西,就当

做是晚饭了。吃完了以后,他又买了好几听青岛啤酒,就这么在马路边把啤酒喝了下去,啤酒的泡沫沿着他的下巴流下来,沾湿了他的衣服。然后,他自己哈了一口气,满口的酒气,脸上一定有些红了,他却微微笑了笑,嘲讽似的活动活动了四肢,他的心情这才好像略略舒畅了一些。然后他跨上了车,飞驰在马路上,这辆红色的国产摩托已经跟了他好几年了,陪着他去过许多地方。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开着摩托去外地参加一次田野考古,这辆摩托停在一个荒凉山村中的古代遗址旁,显得特别惹眼。总而言之,在他们那个圈子,许安多是个异类,他天生不适合那种工作,尽管他有搞考古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勇气和探索精神,但是他没有耐心,这是致命的。所以,当江河已经独挡一面的时候,他还依旧在给别人做下手,就连白璧,也都被江河抢去了。说实话,他确实有些嫉妒江河。然而,不论他们的性格有多少差异——也许正是性格差异才使他和江河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

现在,他最要好的朋友已经死了。

加速度。酒劲终于上来了,大脑很兴奋,他的头盔没有护脸,他张大了嘴,风不停地往他的嘴里钻,让他感到很凉快。他一想要发泄的时候,就会这样,有时候经常会弄得着凉感冒。但他不在乎,现在的时速也许已经超过八十公里了,在这里的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几辆汽车几乎迎面而来,在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才转了转方向避开了来车,身后传来“不要命了”的咒骂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酒精使他的血液沸腾,他似乎忘记了所有的危险。然而,他的脑子里却突然出现了白璧,那个小寡妇,也许不该用那样的字眼,她还没有和江河结婚呢。可是,她那张脸却一直晃悠在他面前,他喜欢那张脸,真的,第一次见到那张脸,他就感到了一股特别的力量。那不是简单的男人对女人的喜爱,而有着更深一层的内容,以至于他竟然不敢越雷池一步,以他往日的脾性,早就主动出击了。那天白璧倒在马路上,是被一辆助动车撞了,其实伤得也不重,只是擦破了皮而已,许安多驾着摩托路过那里,发现了她。于是,他主动地邀请她上来,带她去了医院,他还记得白璧贴在他背后的感觉,冷冷的,一言不发,有些发抖,就像载着一件白瓷做的佛像雕塑。瓷器是碰不起的,作为考古人员的许安多深谙此理,他始终不敢造次,只是觉得白璧绝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身上总是散发一种让人不可靠近的力量。后来,他才知道,白璧的父亲叫白正秋,也是当年考古研究所的老前辈,与所长文好古是同一届的,在十几年前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然而,她最终还是被江河夺去了,可是,江河还是没有等到真正得到她的那一天……别再想她了,许安多摇了摇头,拐进了一条幽暗的小马路。

摩托车的声音吵响了这条幽静的马路,他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许已经很晚了。他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对白璧说的那句话:“也许这就是命。”

命啊命,他从来不相信这个的,他只相信自己。然而,现在他不再相信自己了,他知道,他已经无法再把握自己的命运了。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小虫子,垂死的虫子,那不可抗拒的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取走他的生命。他还清楚地记得江河出事前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他能感觉到江河眼中深藏着的恐惧,也许,他早就有了预感。现在,他终于也相信他了,那确实是一个错误,所有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现在,就是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他明白,江河,不是第一个死者,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下一个是谁?

一阵凉风吹过,许安多忽然清醒了,他使劲摇了摇头,看了看四周黑蒙蒙的一切,什么都看不清,他没来过这里,也许迷路了。酒精使他的胃里有些难受,他低下头,干呕了一会儿,却呕不出什么东西,他这才感到了真正的不安,这不安来自他的骨子里。

一瞬间,他想到了躺在水晶棺材里的江河的那张脸,现在,江河已经成为一堆骨灰了。接着,他又想到了别的什么,这使他的手开始颤抖起来,几乎握不住把手了,这才是害怕,自称自己从来没有害怕过的许安多真的开始害怕了。

夜色茫茫。

他把摩托的速度放到了最慢,驶到了小马路的尽头。在尽头,他见到了一道绿色的河堤,原来是苏州河。他来到了苏州河边上,但不知道是哪一段。苏州河边的马路上没什么车,周围几乎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车轮慢慢地转动着,载着他走向未知的迷蒙夜色之中。

许安多听到一个声音在轻轻地叫着——救救我。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请你救救我

这是一栋苏州河边的普通楼房,由于临着河,这里的房价最近都上涨了,但依然有许多人搬进这些楼盘。其中的一栋刚刚建成不久,所以在晚上,几乎整个大楼里都是一片黑暗,除了顶楼的一个窗户还亮着灯光。

在这个窗户里,是一间刚刚装修好的房间,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在临窗处有一台电脑。这台电脑几乎整夜开着,罗周就坐在电脑前面写他的剧本。他瞥了一眼时间,快十一点了,从吃好晚饭到现在,他像挤一支已经干瘪了的牙膏一样,只打了不到三百字,那些文字像一点点白色的牙膏沫,沾在电脑屏幕上,一遍遍被抹去,又一遍遍被涂上。

房间里的空调还没有安装好,罗周敞开着窗户,让河边的风吹乱他长长的头发。他的头发很长,但不是那种及肩的长发男人,再加上他那张有型的脸,使别人很难猜出他是干什么的。事实上,他也不干什么,几年前他在一家传统刊物做过编辑,后来那家刊物因为发行低到只有几百份而停刊,于是他也失业了。但罗周一直都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他给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写稿子。一开始一篇都没有发表,大概是因为他写的内容还是博尔赫斯、卡尔维诺那一套,尽管最后写成了哭哭啼啼的爱情故事,可是人们依然表示看不懂,或者说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后来罗周现实了,开始写一些“纪实”的情感故事,虽号称“纪实”,其实编得比琼瑶还小资。令他自己都意外的是居然被采用了,这才使他能养活自己。现在,罗周和几个朋友搞了一个剧团,他负责编剧兼导演,下个月,他们的第一部戏就要公演了,可是直到现在,剧本却依然没有完成。演出的事情已经定了下来,根据已经完成的那部分剧本,演员们已经开始排练了。白天他就在小剧场里指挥排练,晚上窝在家里写本子,他担心万一到了公演那天本子还没写好会怎么样?大概投资剧团的朋友们会把他的手指给剁下来。罗周吹嘘说他的手指能够在一夜之内在键盘上打出一部《等待戈多》。听了他的牛皮,朋友们居然真的投资组建起了这个剧团,还帮他联系好了公演的场地和时间。一阵风吹来,他猛地打了一个冷战,盯着电脑上残缺不全的本子。罗周继续在键盘上敲打着——

第三幕——坟墓谷

背景是荒凉的沙漠与山谷,舞台上摆放着几个动物与人类的头骨模型。时间是夜晚,幕布上挂着一轮弯弯的月亮。音响里放出呼啸的大风声。

(王子上)

王子(张望着四周,伸出双手道):这是哪里?(抬头看天)夜色已经深了,新月已经升起,我随着送葬的车队,踏上了通往坟墓谷的道路。四周一片荒芜,渺无人烟,大风吹起,漫天飞沙。(用手掩住眼睛,忽然一脚踩在一根骨头上,惊恐中大叫)啊,这是,看啊,(惊慌失措)人和马的白骨堆积在路边,也许,古往今来,已经有无数的人死在了这条路上。(痛苦状)不,不,兰娜,兰娜,他们把你带到了何处,你如果听见了我的呼唤,能否回答我?

接下来该怎么写?罗周又是一阵头疼,也许该让兰娜的灵魂出现,在舞台下面做一个机关,放一阵烟幕,在一种恐怖的气氛中让兰娜出现。然后,兰娜的灵魂用假声向王子提出忠告,诉说自己遭人陷害变成女巫,而香消玉殒的冤屈,并且告白自己对王子的爱恋,但是警告王子不要继续前进,否则就会丢掉性命。总之得弄得神神鬼鬼的,这样才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否则观众会在座位上睡着的。不过这样一来,会不会有人说他抄袭了莎翁的《哈姆莱特》?也是王子,也是亡魂显灵告知真相,只不过是把国王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弱女子。罗周想到这儿,思绪又陷入了困境,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他终于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双肩,然后他站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黑暗中,他看不清苏州河的河水,只能依稀地分辨出两岸河堤上成排的柳树。又一阵河边的风吹来,让他舒服了一些,于是他决定下去走走。五分钟以后,罗周来到了河边,这里的绿树和河堤让他的心情放松了许多,他大口地吸着这里的空气,尽管他知道植物在晚上释放出的是二氧化碳。他对这里是很熟悉的,他就是在这儿附近长大的。苏州河在他的童年记忆里,就是一条黑臭的像排水沟一样的河道,尽管这河道上总是来来往往着各种各样的驳船,运来一船船的西瓜与黄沙。但是,现在他却感到很舒服,他仰起头,今夜的星空里几乎什么也没有,黑得可怕,只有四周的高层建筑里闪出星星点点的灯光。在搬到这里来以后,这已经是他第七次在半夜里跑下来散步了,事实上只要在河边转上一圈,他就能来一些莫名其妙的灵感,把剧本多多少少写下去一点。

这里很安静,他总是能在安静中窥到一些东西,于是,那些东西往往就进入了他的小说和剧本。然而,这一次他所看到的东西却成为了他的噩梦。首先是这里的安静被摩托车的声音所打破了,罗周站在绿树间,看着河堤下的小马路上慢慢地开过来一辆摩托,黑暗中看不清那摩托的样子,只能看到摩托上的那个人似乎有些不太对劲。究竟是如何的不对劲,罗周也说不上来,只是隐约感到有些奇怪,摩托越来越慢,最后渐渐地熄火了,但那个骑摩托的人却在用双脚往后蹬着地使摩托的轮子向前滚动前进着。看那样子好像出了什么问题。接着,那人把头盔摘了下来,一把扔到了地上,坚硬的头盔撞击地面的声音非常尖利,让罗周听着一惊。然后那人把头向后仰着,身体几乎躺到了座位上,罗周想那家伙也许喝醉了。那人的出现搅和了罗周所追求的“灵感”,让他又重新被烦躁不安的情绪所笼罩,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晦气”,然后就走出树丛,穿过马路。那辆摩托依然停在马路上,当罗周过马路的时候,正好走过了那辆摩托,他情不自禁地想要看一看那个人,于是向那人靠近了一下,他猜那家伙可能已经在座位上睡过去了。

可是罗周猜错了,骑摩托的人突然把身体坐直了起来,正看着他的脸。他们的距离很近,在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罗周依稀看清了那人的脸。那家伙穿一身黑色的运动装,头发也是乱乱的,年龄看上去和罗周相仿,但是脸红红的,目光浑浊,从鼻孔中喷出许多难闻的酒气,果然是喝醉了。罗周不想理他,让他这样在车子上睡一夜也不错,总比他喝醉了酒开着摩托到处乱闯要好。可是,那个家伙一把抓着了罗周的手,这让罗周猝不及防,瞬间他还以为是碰到了强盗,最起码也是对方发酒疯了。他想要挣脱,但没想到那人的手上很有力量,竟然无法挣脱,那双手似乎是从事某种户外工作的。罗周有些急,真想伸出另一只手去揍他一拳,可是,那个人突然开口讲话了:“救救我。”

声音很低很浑浊,带着一股刺鼻的酒气,罗周没听清。

于是那人又说了一遍:“救救我。”

这回罗周终于听清了,也许那只是一个发了酒疯的人胡言乱语而已,也可能他确实需要某种帮助,也许是车坏了,或者是发了什么急病。但是,那人说话的声音却让罗周不寒而栗,那声音似乎是从地狱里出来的,带着浓厚的气声;而且那人说话时的眼神也是近乎于绝望的,眼睛睁大着,罗周觉得那人的眼珠都快突出眼眶了。

救救我——此刻,罗周的耳边似乎全都充斥着这三个字。

怎么救他?罗周心里很乱,自己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抓着,手腕火辣辣地疼。情急之下,他拿出了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他想这家伙可能是因为饮酒过度而引发心脏病了。

忽然,那人放开了罗周的手,把手重新放到了摩托车把手上,那家伙开动了摩托,排气管的响声再次划破了河边宁静的夜空。

“喂,你不能再开了。”罗周想提醒他。

可是那人没有理睬,连头盔都不要了,就这么飞驰了出去,加速度,再加速度,罗周看着摩托远去,心想那家伙一定发疯了。

苏州河在前面打了一个弯,迎面是一排绿树与河堤,所以小马路上有一个弯道。罗周看到那辆飞驰而去的摩托车沿着河边的马路开着,在以超乎寻常的加速度冲刺了一百米之后,那辆摩托没有打弯,而是继续走直线。天哪,罗周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大声嚷了起来:“当心!”

然而,那辆摩托还是以近百公里的时速直接撞到了河堤上,骑手立刻被弹了起来,整个身体被掀到了天上,然后又缓缓地摔下来,摔在了马路中心。很不幸,罗周看到那人的头部先着了地。

摩托车横在马路上,车轮继续在转动,但是柏油地面上却涂满了脑浆,那人的身体似乎还在神经性地抽动,罗周的胃里一阵难过,趴在路边不停地呕了起来。

她的枕头湿了

白璧不知道自己在外面游荡了多久,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否吃过晚饭,又是如何才回到家里的。当她走上阴暗的楼道,爬上六层楼的楼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在黑暗中找到房门钥匙。开门以后,发现已是晚上十一点钟了。

她重重地关上房门,右手摸索着打开了灯,柔和的灯光洒在了她苍白的脸上,她脱了鞋,光着脚走进屋里,然后吃力地解开扣子,脱下了那件黑色的套装。她打开饮水机,喝了一大口的凉水,凉水顺着她细细的喉咙进入了身体里,胃里冷冰冰的。她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注视着自己的房间,这原本应

该是她和江河的新房。

房间的墙壁用了淡黄色的涂料,甚至现在白璧还能闻到微弱的涂料味,白色的吊顶装饰着花纹,地板光滑平整,门框闪着上好木材的光泽。还有一整套的家具和家用电器,那是江河趁着一家家具与家电总汇开业打折的时候买下的,价廉物美,确实很实惠。厨房里铺着带条纹的瓷砖,灶具等都是进口的,卫生间被改装过,推倒了一堵墙扩大了面积,一个大浴缸横在最里面,让人产生了许多联想。卧室里,那张被粉红色

灯光笼罩着的大床似乎还暗示着某种诱人的东西。但是现在,她已经不再需要了。

这一切都是在三个月前装修好的,一切装修事宜都由江河操办,他几乎用掉了他所有的、不多的一点积蓄。以至于他还向朋友们借了几万块钱来筹办一个月以后的婚礼和喜酒宴席。江河的父母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几乎没法给儿子结婚出一点力。而白璧的父亲也早就死了,她同样没有多少积蓄,这使他们没有钱买新房子,这套房子,还是十多年前考古研究所分配给白璧的父亲的那一套,所以,所谓的新房其实还是旧房,不过是把旧房再重新装修一遍而已。虽然,江河对入赘这个词有些忌讳,但在没有更多的钱之前,他只能在白璧的家里做新郎,因为他在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家,他只是住在考古研究所隔壁的大学研究生宿舍楼里。在装修那段时间,白璧住到了她最要好的女友萧瑟的家里。一个月前她才搬了回来,然后静静地等待新婚的那一天,然而,她的新

郎却没有等到这一天。

白璧又喝了一口凉水,她现在需要凉水。她来到了梳妆台前,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月以后,大概她是要在这面镜子前为做新娘而打扮的。眼睛有些红,眼眶也是,眼角还有些脏,大概是殡仪馆的空气不太好,而且多多少少也流过一些眼泪。鼻子还不错,只是毛细孔略微大了一些,得防着生粉刺。嘴唇有些发紫,大概是刚才喝了凉水的缘故。她的下巴的线条很漂亮,她想可能就是这个吸引了江河吧。她又用手摸了摸脸上的皮肤,还是紧绷绷的,大体还属健康,只是今天也许是沾上了葬礼的气氛,皮肤比平时更苍白了,原先两颊的红润也消失了。她后退了一步,解开了盘在脑后的头发,任由头发披散着,窗户开着,夜风吹来,头发在她背后微微晃动。

梳妆台上放着一张她和江河的合影,也许是白璧天生不喜欢拍照片,他们的合影,只有这一张。照片的背景是一片江南的田野,其实那是一次田野考古,江河他们去发掘良诸文化时期的一个古代聚落遗址,就带着白璧一块儿前往了。自然,白璧是把那次外出当成是远足而已,那里的风景也不错,江南的小桥流水,满地都是波浪般的金色的菜花,只是地底下埋着许多死人骨头和氏族社会的坛坛罐罐。照片里江河微笑着,他微笑的样子确实很帅,梳着分头,干干净净,穿得也不错,一点都不像农村里出来的人。而江河身边的白璧却没什么表情,对此她自己也挺遗憾的,也许那时候她正望着远方的田野里升起的炊烟而在出神,没有注意到拿着照相机的许安多已经为他们按下了快门。是的,这张照片是许安多为他们拍的,白璧现在想起来,忽然觉得许安多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她怔怔地看着这张照片上微笑的江河,又开始出神了。

第一次认识江河是在许安多的生日聚会,那晚她一直觉得有一个人的目光在注视着她,但她又捕捉不到那个目光。直到聚会结束以后,她拒绝了许安多用摩托送她回家的请求,而独自一个人回家的时候,眼前才重新出现了江河的目光。她答应了江河送她回家的请求,路并不远,他们步行走着,几乎没说什么话,只是江河的眼神在不断地闪烁着,似乎是在用眼睛和她进行着某种交流。第二天,白璧就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邀他出来,她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给他打电话,总之是一种直觉,谁都说不清的直觉。从江河拿起电话和她说话的那一瞬间,她就知道,自己和许安多完了,而和这个叫江河的喜欢沉默的人开始了。她又记起了江河的目光,他的目光总是在不停地闪烁着,游移不定,深含着什么,或许是一种深埋的自卑感所致。有深刻自卑感的人,通常也有很强的自尊心,白璧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尽管嘴上从来没说过,但江河从来不愿落在别人后头,而且他也总有自己的办法超过别人。这个城市一向有着歧视农村人的习惯,这使得江河总是带着一种屈辱感生活着。白璧深深地感到了江河的目光里隐含着的屈辱感,她知道这是一种毫无理由的不平等,所以,江河需要她抚慰自己。

白璧洗了一个澡,热水淋在身上,浴室里弥漫着水蒸气,在一片水雾中,她似乎见到了江河的那双眼睛。他在看着自己的身体吗?白璧的脑子里有些乱,江河没有见过她的身体,甚至从来都没有吻过她,最多只隔着衣服抚摸着她的肩膀,这对于即将要结婚的新人简直是不可思议。看着浴缸里自己的身体,她有些后悔,也许应该让他看一看,看一眼也可以,即便让他碰一碰也没关系。而现在,他已经成为一堆骨灰了。

她草草地洗完了澡,关了灯,躺到了床上。她开始回想起两个月前,她到火车站去送江河的那一天。那天的天色阴沉地像一块铁板,江河面无表情,他提着行李,站在他们那群人的最前面,考古所没有多少经费,集体外出基本上都是乘火车的。白璧只知道他们是去外地进行一次考古发掘活动,目的地是xīn • jiāng的罗布泊。白璧不记得那天他说了些什么了,只记得月台上拥挤的人群,嘈杂的声音,还有考古研究所的那面小红旗,文所长举着旗子,还有许安多也在那里。江河向她点了点头,她也对江河关照了几句,等到火车即将开动的时候,江河才上了车,他向她挥了挥手,然后,列车缓缓开动,她目送着列车西去。

白璧一直等了江河足足一个月,江河没有给她来电话,一个月里渺无音讯,白璧也给考古研究所打过电话,都被告知他们还没有回来。直到三个星期前的一天晚上,江河突然敲响了她的家门。江河的突然到来让白璧吃惊,他风尘仆仆,脸给西部的太阳晒黑了,皮肤变得很粗糙,头发乱乱的,浑身散发出一阵怪味,也许很长时间没洗过澡了。他用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白璧,怔怔地看了好几分钟,几乎是呆住了。直到白璧搂住他的肩膀,他才后退了几步,不敢靠近她,好像害怕她身上有什么东西似的。江河告诉白璧,他刚刚随着考古队下火车,就直接赶到了这里。其他的话他没有多说,只是嚷着口渴,白璧给他倒水,江河一口气地喝了好几大杯,那股饿虎扑食的样子很是吓人,好像他刚从沙漠里出来一样,水顺着江河的嘴角流下来,他的衣服也都湿了。更重要的是,白璧发觉他的神情恍惚,比过去更加飘忽不定,焦点永远落在很远的地方,似乎没有看她,而是在看她身后的窗外。白璧那时候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背后有什么东西,她转身望着窗外,窗外只是黑蒙蒙的夜色,神秘而未知。“你在看什么?”白璧问他,江河摇了摇头,把视线对准地面,不回答了。白璧觉得他一定有什么事瞒着她,她抓住他的宽厚的肩膀,使劲摇了摇,可是江河的身体就像是雕塑一样纹丝不动。白璧叹了一口气,对他说:“你一定很累吧,在这里洗个澡,今晚,就留在这里吧。”江河摇摇头:“不,不行。”白璧用近乎于暗示的语气说:“你迟早都要住在这间房子里的,我不在乎。”然后,她紧紧抓住了江河,好像害怕会突然失去他一样,她的双手像藤蔓一样缠在了江河的脖子上,她能感到他的身体冷冷的,而且特别粗糙,好像能磨破了她的皮。她的身体在微微发热,可是自己越热,就能感觉到江河的冷,她是多么希望江河能留下来,她想给他以温暖,让她不再寒冷。可是,江河有些痛苦,他从她的手里挣脱了出来,愧疚般地说:“对不起,我必须要走了。”说完,他离开了他自己准备的新房,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白璧的脸颊上终于痛快淋漓地任由眼泪纵横了,热热地,温暖了自己的皮肤,也许女人常流泪会有助于皮肤的美容,她也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得来的结论,也许这样想能让自己心里更舒服些。她的心情居然真的舒缓了一些。

这一晚,她的枕头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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