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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最后的嫌疑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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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偷什么都不知道,就是晚上在外游荡,看见马车车厢一角搭着的一个小包裹,犯了做贼的瘾,拎上东西便跑了。

被官差带回来,好几个人轮班一审一下就差点尿了裤子,心理素质不行,一点儿都不像一点点将人勒死后,还能在红袖脸上刻字的人。

肖张只看了一眼,又看了一下凶器,和仵作确认无误后,便按照原本的计划,去见最后一名嫌疑人,赵启罗。

姓赵的商人是外地人,带着一貌美侍妾暂居县令别院,霍长歌颇为看重这一次的招商引资,安排的住所都很好,是dú • lì而清静的小院。

肖张登门拜访前,主簿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把人得罪了,问话一定要委婉,他们不是嫌疑人,最多是个目击证人。这一次的招商引资特别重要,县令忙了好久,有时候甚至通宵,要是泡汤了,你我都没好果子吃。”

肖张敷衍着、笑着搪塞,“您放心,我就是问一下当天的情况,看看两个商人之间有没有撒谎。”

主簿还是不放心,强烈要求要跟着一起去问话。

肖张并未反对,他需要一个傻子,将气氛搅乱,显得更加平和。

他还把自己终身不多的戾气收敛,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像个人畜无害的乖巧少年,那双桃花眼中的锐利尽数换成了好奇,打量了厅那一圈,心中感慨,霍长歌混的比自个强多了。

“冒昧打搅郎员外了。”主簿声音和善,眼睛笑成了黄豆粒儿大小,和赵启罗嘘寒问暖了两句,话里话外都是客套。

赵启罗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适中,微微有些小肚子,但是比主簿的大腹翩翩瘦得多,头发也比齐培茂密,因此是几个中年男人里难得还算可以入眼的。

他有些儒雅斯文,穿着一身墨青色的锦缎长衫,手腕上戴着佛珠串,脚下踩着一双黑靴,五官端正,说是个读书人也有人信。

《农政全书.卷四》谓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

商人穿丝绸衣服都是犯法的,只能穿布衣,可见其地位之低下,但是本朝又推出新律,商人可捐官,一旦捐的数量足够,就会获得七品官职,没有实权,那么对商人的那些限制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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