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禽兽(2/4)
阿木身心满是疮痍,为了保住性命,提出了和离,最后棠家提出和离的唯一条件,就是孩子必须留在棠家,阿木只得同意。官府一看,乐于成全,赶紧允了。
就在前日,这姓棠的禽兽以孩子性命相要挟,约阿木在一条僻静之处相见。阿木只能赴约,她原以为只是再挨一顿打罢了。
哪料到,这棠某早早地备好了一柄长刀,一柄短刃,一大缸子烈酒。只待阿木一出现,他长刀短刃将她捅成了重伤,再将她浑身泼满烈酒,点上一把火,活活烧死了。
丫头仆妇们一边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一边义愤填膺地骂这棠某该被凌迟,该下十八层地狱,受分尸剥皮之苦,最后又聚在一起,替这阿木偷偷垂泪。
物伤其类,人面兽心的事太多,而阿木之死烧痛了所有女子的心。
出嫁之时,谁不是满怀着希翼穿上喜服的呢?
青梅竹马的男子尚能如此虐待对他满心爱恋的女子。媒妁之言又或者被主子们打发配人的,恐更难以求个善终,只怕好死都难了……
申小菱浅啜着参茶,默默地听着。
儒家对古人思想的荼毒,就在于这尊卑有序,上下有别。男人毒打女子就只是一个“清官难断家务事”,倘若是女子毒打了丈夫呢?
这阿木是个可怜又可悲的,遇到这么一个不配入十二道轮回的东西。
申小菱忽然明白了宗教的重要性。在见、闻、受到此等恶事时,给了自己一个泄愤的出口。又给了悲者一些解脱与期许。
放下茶碗,申小菱双手交叠,在心中祈祷着:倘若真有神佛,请开开眼,让她来世平安顺遂,遇到一个真心爱护她的男子吧!
只是,这“真心”二字,写起来容易,要找到实在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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