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1/4)
背熊腰的毛脸大汉,没事用什么狼牙棒,太损形象了!想想看,一个白衣翩翩公子,行如仙鹤优雅,气如彩云缥缈,本该是一剑寒光封血喉,事了拂衣不留名——结果在出手英雄救美的时候,突然抽出一根狼牙棒,跟流氓似的在那蛮斗,你还对得起观众吗?”
唐宁不解道:“但是这样比较实用啊,如同用剑的话,只会白白浪费这具身体蕴藏的潜力,而且因为身速已经达到极致,不管用轻武器还是重武器,实质上对速度影响并不大,不管怎么看,这根狼牙棒都是最佳的选择,尤其是——它没有诅咒。”
在不运用其他能量的前提下,考虑到空气的阻力,唐宁的速度已经达到肉身可能的极致了,甚至常态下还有剩余。
简单讲,他在运用七成力量下,就能达到最快速度,而哪怕运用十成力量,也只能达到这样的速度,因为有极限壁障的存在。所以在寻常情况,剩下的三成力量都会被白白浪费掉,拿一柄剑的话根本耗不了三成,所以用重型兵器就成了最佳的选择。
而且唐宁还特意控制好了狼牙棒的重量,使之恰恰没有超出三成力量的掌控,而且在炼金术炼制的时候,突出发挥了其破坚、厚实的效果,掺入了魔免金属,为了将破魔效果发挥到最大,连会相互产生削弱效果的武免金属都没有加进去。
事实上,对付武力职业者,就算对方有斗气护身,一旦被这等恐怖武器击中,再好也是个半身不遂的下场,因此是否有破武效果反倒不重要了。
马萨卡痛心疾首,满是怒其不争:“实用性有个毛用,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形象和气质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就连布偶戏都讲究统一化的帅哥靓女,剧情啥的都走小资和缠绵流,越来越小白化和偶像化,要风度不要温度,这是常识!”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不需要走别人的路,实用就可以了。何况,我一点剑法也不懂,改用剑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不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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