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看谁都不顺眼(2/4)
指纹经过专业的法医对比,确定此萧胜和十五年前签合同的萧胜不是同一个人。
因为假萧胜不开口说话,警察在系统里也查不到眼前这个和萧胜长的一模一样的男人到底是谁,这件案子就拖了下来。
而天胜集团,在法院的判决下,自此落到了萧云沫名下。
在审判的过程中,警方在萧胜的书房里找到了几份合同。
分别是两份股权转让证明和一份离婚协议附加说明书。
两份股权转让书上,第一份清楚的写着,十七年前,在天胜集团如日中天,萧云沫刚满一岁的生日那天,萧胜把天胜集团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送给萧云沫当生日礼物。
而另一份股权转让书,是萧胜转给妻子钟南娱的。
是两人刚结婚那一年,萧胜把天胜集团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转让给了自己的新婚妻子。
两份股权转让证书,每一份,都要比萧胜本身在天胜的股份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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