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2)
得不到家族的任何承认,就连父亲也对外宣布他是自己的侄子,其他人就更别提了,有的只是“那个biǎo • zǐ的小崽子”如此这般的认知和鄙视。或许是略微有那么一点儿愧歉感,身为帝国元帅的父亲使用手腕,将他从小就送到克鲁格家族收养,这对凯恩来说反而是好事:克鲁格家族虽然也是名门,但权力和实力和摩德尔相差太远,而且伯爵又没有子嗣,故此对这个孩子百般疼爱,凯恩的生活比在那个令人窒息的大家族里自由多了。
就是这样,凯恩刚满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担任了当主的身份,十五年来,在生父的麾下南征北战,屡建功绩。奇怪的是,在身份卑贱时摩德尔人没一个把他当作自家人,而名声显赫了之后,凯恩又被好事者列为了摩德尔家族的六芒将军之一。
“元帅大人交代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回去只能被皇家卫队嘲笑,”凯恩解释说,“根据我们的资料,那些土匪的主体,原先都是黑山镇的矿工。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帝国监狱就常年使用大量囚徒在这里开采蓝金矿,逐渐形成了这个小镇。黑山镇的居民基本上都是那些囚徒的后代。大约六年前,蓝金矿脉开采殆尽,也就是那个时候,雄鹰的黑山匪帮崭露头角……”
“好了好了,”施罗德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我知道你的意思,打算以逸待劳是不是?”好斗的红发青年拍了拍腰间的佩剑:“问题在于,我原想是去碰碰那个雄鹰,可却偏偏让咱们都来打小喽罗,这种事真让人无法容忍。”
凯恩摇了摇头。
“我就知道大人布置任务时你没注意听,弗莫人崇拜的魔眼邪神巴罗的陶力之城遗址,就坐落在黑山中的某个地方。元帅大人要我们到这里,一方面剿灭匪帮,起出赃物,另一方面也是要寻找遗址。”
“省省吧,那个传说谁不知道?”施罗德嗤之以鼻,“‘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即到达所有魔力的根源,魔眼邪神巴罗的陶力之城’,拜托,这根本就是个神话故事!我们这几天把附近的每英寸土地都踏遍了,可是什么也没有!这是浪费时间!”
“这是元帅交代的任务。”
凯恩不打算继续和暴躁的堂弟在这个话题纠缠下去,他转身下楼:“匪徒应该都和这镇子有关,匪穴空空荡荡,他们又始终没回来,这很不正常。我去四周巡查一下。”
裹在白色撒拉逊长袍和头巾里的中等个头,黝黑的皮肤,秀气的五官,再加上凌厉如电的眼神,这就组成了阿斯兰·萨马。此时他跨着一柄弯如新月的大刀,默默地站在钟楼门外,好像一棵挺拔孤高的梧桐树。
听到冯·克鲁格伯爵下了楼,阿斯兰伸手拉开了木门。
见到他剽悍的身影,伯爵叹了口气:“好朋友,你不知道,见到你比见到那些亲戚更令我高兴百倍。”
阿斯兰嘴角动了动,算是微笑,随即正容道:“按照您的吩咐,发信号请求庇护的人已经到了,在二十分钟前。”
他的舌头僵硬,帝国语非常生疏。
冯·克鲁格伯爵点了点头:“你把他们安置在了哪里?”
“镇子东南角的废磨坊。”
“非常好,”冯·克鲁格伯爵抬头向钟楼上望了一眼,“现在让我们先去散散步,然后咱们就去磨坊会客。”
两人草草在镇子里转了一圈,确认没人跟踪之后,来到了废磨坊前。这里距离小镇颇有一段距离,曾经是磨坊的砖房孤零零地立在河边,早已损坏的水车倒在河边,一半歪歪斜斜地泡在水里,粗粗看上去活像条翻肚皮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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