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1/3)
道,逮着什么特产就吃什么,也不枉去了那地方一趟……不过我还不知道下一个大站是什么地方,到时候咱们碰运气吧。”
拉拉眨着眼睛想了想:“随机性这么强?不过老娘突然发现,这种生活好像很滋润。”
魏谢笑了笑:“那是,要吃大餐吃的身上一毛钱都没了,那才刺激!以后一路小跑回去,要不就去偷一头小毛驴,骑着回去。”
拉拉:“这么拽,你骑过毛驴呢?”
魏谢眼里闪过一丝憧憬,悠悠道:“骑过一次,那时候感觉真他妈好,就跟古代诗人似的,很漂泊。听过陆游赞贾岛的那首诗没,‘身上衣裳杂酒尘,远游何处不销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当时好像有那么点意思。”
拉拉懵了,好半天才讶然道:“哟呵,没看出来,你还是文化人啊?”
魏谢脸上有点挂不住,悻悻道:“别这么说,也就偶尔会冒充一回文化人,顺手抒发一下感情。”
拉拉问:“后来呢?”
魏谢干笑了几声,随后一脸沉痛:“别提了,我还没骑多远,后面就有几个农民大伯挥着扁担追过来了,哥们儿吓得撒丫子就跑……那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
拉拉抱着肚子笑趴在车窗前那小桌子上,脑子里浮现出魏大大被一群人挥着扁担锄头追杀的画面,笑了半天也停不下来。
魏谢对于那一幕的感受,比拉拉更清晰无数倍,他也忍俊不禁地笑了。这一刻,突然发现,自己生命中值得去追忆和缅怀的东西,不仅只有朵朵,还有很多很多。
魏大大在写手圈里混的年月也不算短,关系最好的只有两个,一个叫做葱子,另一个号称大师兄。大师兄其他地方不大,就年龄有点大,奔四的人了。这厮开马甲在起点写了一本书,叫什么混在女警公寓,书名很毒,成绩却不俗,很有点猥琐。
两年前大师兄曾经对魏谢说了一句话:“兄弟,当你真正成为过来人的时候,过去的苦和痛,血和泪,都是可以笑着去回顾的。”
以前魏谢不太明白这句话,现在他全明白了。
望着拉拉,魏谢笑得很开心。
原来生命中已经成为过去的东西,都是值得追忆的。
……
与此同时,舒畅正在魏谢房间里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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