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2)
结果也肯定了这点,可惜简陋的仪器确定不出金属的材质。但罗亦安心中明白,这项链坠绝不简单。
“如此说来,那詹尼决不会无缘无故跟上我”,罗亦安手拿着项链,轻声自语。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着罗亦安的话,像是提问,像是回答。
电话铃骤然响起,把罗亦安从沉思中惊醒。拿起电话来,谭彩玲连珠炮似地说:“罗亦安,你还知道回来,在家等我,我请你吃晚饭。”
“怎么说话像个怨妇”,罗亦安低低的嘟囔一声,乘谭彩玲没反应过来,赶紧补充说:“好的,我做好饭等你。”
“什么?你会做饭?开玩笑吧。”谭彩玲颇为意外:“这样吧,你来第一天,不吃你的饭似乎不给你面子,罢了,我还约了个朋友,我警告你,要没把握不如到街上订餐,别给我丢人。”
第3章好奇(上)
罗亦安在大学期间,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与同龄人相比,他显得格外少年老成。同学间日常的话题罗亦安无兴趣加入,偶尔插句话,却常常揭开表象直指本心,这让他与大多数同学格格不入,而罗亦安也无心讨好那些幼稚的少男少女。
另一方面,一直打工的罗亦安,在部分同学眼里也是个榨不出油水的家伙。而罗亦安的空闲时间,如果不在打工,就是单身远足,与别人只是浅浅接触。所以,整个大学四年也没交上几个朋友,女友更不用说了。
罗亦安是个极其讲究生活品味的人,他认为享受美食是人生一大目的。人活着,努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吃得更好,如此才不负精彩人生。这套理论传承于罗亦安的祖父——当时,祖父常说:人活的重要就是过程,不能说每天有多快乐,至少别跟自己过不去。比如:每一餐都不要糊弄自己。
罗亦安父亲深受祖父影响,但当时,平民百姓讲求营养被认为是种罪行,是一种小资产阶级或者地主阶级习气。为了既吃得开心又不被批斗,罗亦安父亲四处求师,偷偷学会了厨艺。在配给制下,利用贫乏的材料烹饪出鲜美的菜肴,每顿饭都令妻子儿子吃得心满意足,是他父亲平生最得意的壮举。
长时间耳闻目染,罗亦安储备了丰富的理论水平和挑剔的味觉。大学四年间,学校的大锅饭让他难以忍受,幸好他打工在外,有财力、有时间每个周末犒劳自己,经过理论加实践,他烹饪水平直线上升,现在正是展示的机会。
当晚,谭彩玲很难得地没在外面找饭局,出于炫耀的目的,她还喊上自己的好友刘秋卉,一起杀奔家里。
“嗨,我的同居男友呐,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朋友来了,可别让我丢脸啊。”
一进门,谭彩玲便踢飞了高跟鞋,她侧转身子迎进女友,嘴里嚷嚷:“自己拿拖鞋,嗯,木地板,不穿拖鞋更舒服”。说罢,她像是示范般赤着脚,领先走入客厅,向沙发上沉思的罗亦安爽朗地打着招呼。
罗亦安早已做好了饭,此刻正满腹心事地呆坐在沙发上,电视开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却什么也没听没看。他听到了谭彩玲的叫喊声,但由于不满意她的称呼方式,便继续发着呆,愣愣地盯着电视机。
罗亦安的冷淡让谭彩玲觉得在朋友面前下不了台,她半娇半嗔地伸手轻击了一下罗亦安,才要发痴,忽嗅到一股浓郁的香气,饥肠辘辘的她忍不住顺香味走入餐厅,餐桌上丰盛的菜肴顿时打倒了她。
“嘻嘻,看不出,我家的小男人真能做出一桌菜来。啊……味道怎样不知道,颜色搭配得真不错——不愧是玩古董的,整个一桌艺术品啊!”,谭彩玲抢了一个筷子,吃了一口清蒸鲈鱼,叨了几口韭黄炒素肚丝,又剥了只油焖大虾,立刻赞不绝口。
“不错不错,快来,秋卉,搬凳子,拿筷子,开红酒,我们举行烛光晚餐”,谭彩玲得意地炫耀说:“好运气啊,瞧我的眼光,随手拨拉了一下,就淘了一个宝贝回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