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比背书?(2/4)
大的法杖他不是没见过,莎伦副校长那个两米多高、金光灿灿、上面还镶嵌了一个巨大蓝宝石的杖子也跟这个有的一拼,但她的法杖整体很有美感,非常精致,几乎可以让人脑补出使用它施法时的绚丽特效。而昆易手上这玩意,虽然杖芯、杖身和魔法介质(白珍珠)齐全了,无法否认它是个法杖,但说实话,伊流翎觉得它的最佳用途就是抡起来砸人,叫它碎颅锤也许不错。
话说回来,昆易刚才是从什么地方掏出这么大一根东西的?结合他的土豪背景,伊流翎严重怀疑他有传说中的储物空间。
“啊!”在伊流翎脑中念头乱转的时候,梦言往也醒了过来,一手抓住那“棒槌”,一手指着伊流翎,快速说道,“昆易同学,这位伊流翎同学准备创立一个社团,他记性很好,而且你总不能三年都不做社团任务吧?不如考虑下?”
“我那只是推托之言,我真的不想……”昆易虽然脾气算是挺好的了,但是一而再再而三被人扰了清梦,也是会不耐烦的。他一边说着一边朝往伊流翎看去,然后拒绝的话语戛然而止,改口道,“哎,哎,你这人长得真是挺a……咳,挺帅的嘛!跟小爷我有的一拼,那我就给你一次机会吧。”
伊流翎狐疑地看着昆易,虽然这家伙似乎差一点说出禁忌的形容词,但既然他及时改口了,倒也不必非要追究。现在他比较在意的是,昆易刚刚明明还一副抗拒的样子,怎么一看到他,突然就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了?
难道说,这家伙是个基佬,对他一见钟情了?
这,倒是说不好是好事还是坏事了。
“你所说的机会,是什么?”不管再怎么缺人,伊流翎是不会为了创立社团而出卖自己身体的。
“咳咳,”昆易的目光左右瞟了一下,似乎有了主意,竖起大拇指指着自己说,“正如我之前所说,小爷是不会跟不如自己的人混的,你得证明你比我强。”
“那你需要我怎么证明?”伊流翎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打算先看看这人打的什么主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