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古墓尸体,银发三千(1/3)
?封正山。
距离皇城二十里处的一座秀美山峰,此时山峰上青杨翠松正当葱郁,间或两三株山茶探头,血红扉白,芳香扑鼻。
林间,一只棕黑,毛发蹭亮的大狼犬正不停狂奔着,东蹿西奔,不断探着路。
身后,一抹白影林间跳跃,像是身姿矫健的雪狸,急速尾随。
“将军,你可别跑差了,若是走错路,我可带不了你回去。”景袖担忧提醒道,眸眼打量四周,黛眉紧缩,这该死的林子,怎么都长一个鸟样。
奔跑在林间的“将军”突然停下,大脑袋回转,棕黄色的眸子对着景袖不雅一翻,呲牙咧嘴,仿佛再说“你以为我像你一样没用。”
摸摸鼻尖,看着已经再次寻路的“将军”,景袖神色呐呐:“好吧,被鄙视了,可是,路痴是天生的,她有什么办法。”这相府三小姐也真是,好不容易被她选中“投胎”,也不生个灵通点的方向感,跟她云景袖一样“聪明”呀。
景袖的路痴是极致的,五百米之内定能失去方向,更不用说什么辨别方向了,周围地点,房屋等事物在景袖脑里完全不能产生共磁波,像是天生模糊一样。
这是种病,天生的,跟记忆力无关。
所以如果哪天景袖认对了路,那只有一种情况,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
身边的景致瞬息而过,一人一犬向着山峰深处越来越近。
“汪汪……”
吠叫,奔跑的“将军”终于停下。
景袖眼亮,飞身落下,奖励的摸摸“将军”脑袋:“好样的。”
是处两三米宽的洞穴,因着周围长满了荆棘灌木,很难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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