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节(2/4)
李想一语惊人,已经不惜泄露天机。
宋教仁脸色微变,长长吁出一口气,叹道:“李帅是有点危言耸听了。”
李想明白宋教仁的苦衷,自己也无法再多言,言多必失,而且言多他未必会信,遂温和一笑地道:“这次南京政府的组建还是会依照《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进行吧?”
宋教仁爽快答道:“这是中山先生在一九零六年制定的,他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强调,武装推翻专制制度之后,要过渡到民主政治,整个革命过程要经过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阶段。”
李想并不是历史学砖家叫兽,疑惑的道:“这和你抵达武昌后,与汤化龙、胡瑞霖等商讨,由你主笔,起草了的《鄂州约法》有什么区别?”
宋教仁嘴角牵出一丝不屑之色,淡然道:“只要你细研《鄂州约法》你就会发现,约法虽明确规定‘都督有总揽政务、统率水陆军队、任命文武官职等大权’,但在执行这些权力时,‘需经过政务委员的副署’——这就是典型的‘内阁制’限权。所以我坚持内阁制,是其对民主政治实际运作的基础理念,至少最初,我并无功利之心。”
宋教仁这话算是和李想交心了,他不否认他现在有竞选内阁总理的功利私心:“反观孙中山先生,在其主导制定的《革命方略》里,革命后先要实行‘军法之治’。军法之治就是以军法为根据,靠军政府督率国民扫除旧污之时代,它不仅要将政治之害和满洲之害予以扫除,还要在斩绝风俗之害的同时,进行诸如施教育、修道路、设警察卫生之制,兴起农工商事业之利源等方面的建设工作。中山先生解决这些工作的设想,显然都是政府主导实施的,这就意味着政府一定要握有实权,而且政府首脑一定要有较强的能力来主导各方面的工作。军政府拥有绝对权力,而军政府的首脑权力更为集中。‘总统制’当然是他一以秉持的制度安排。我们都知道,绝对的权利只会导致绝对的腐化。而他所幻想的整个革命过程要经过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阶段,怎么立宪会那一套主张异曲同工?”
大学财政毕业的李想对政治就是半桶水,经过宋教仁这样一点拨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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