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3)
,嘴巴微微张开,一只被血染红的尾巴讨好地摇着,似乎在对白歌说,我刚失去了丈夫,求求你了,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他恍然大悟,说,“原来母狼怕小家伙受到伤害,守着窝不肯走。”
莫少华从口袋里掏出剩下的牛肉放到母狼身边,白歌对他说,“怪不得没和公狼一起进攻,不知道它们怎么会养一只幼犬?”
莫少华没理他,低着头把一块一块的牛肉放在母狼旁边,口里念叨着,“自己救自己吧。”
白歌莫名其妙地讨了个没趣,只好用手蒙住小野狗的眼睛,轻轻迈过母狼。
打扫完战场后,白歌站在一片空地上召集战士们列队集合,大家带着“黄魔鬼”和公狼的尸体踏上了返回中队的路。临行前白歌回头看了一眼母狼,他看到一双充满无奈和怨恨的狼眼,里面隐隐有闪光的液体滚动。在白歌看来,犬是一定不能被狼来养的。所以,尽管母狼凄惨绝望的哀号声在森林里响了很久很久,尽管小犬在他怀里又扑又叫又咬,他始终硬着心肠,带领战士们沿着森林中长满青苔和杂草的小路坚定地向前行进。
第2节
中秋节晚上,武警麻粟坡县特警中队和县政府的“庆中秋”警民联欢晚会在县政府大院里火热地进行着。一开场,漂亮的女主持人就在舞台上说“感谢武警官兵又为我们除了一害”,莫少华戴着大红花坐在前台,低头偷偷地怪笑,他觉得太小题大做了,不就杀了一只豹子嘛?还是被野狼给咬死的,值得这么表扬么?白歌坐在他旁边,听见莫少华发出怪笑心里直犯毛,觉得这帮老兵一个比一个难对付,不知道成天想什么。
那晚白歌在做战前部署时,以班长莫少华为首的老兵就开始对他的处心积虑表示不屑。“白排,不就是一只豹子嘛?”莫少华扬着脑袋问,“还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把‘咆哮’放进林子,24小时内叼着豹子的脑袋来见你。”“咆哮”曾咬死过两只成年野猪,热带丛林中按“一猪二熊三豹”的说法,它对付一只豹子是绰绰有余了。
白歌看了莫少华一眼,继续指着地图,对豹子可能出现的区域、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一一部署说明。莫少华本来从心里瞧不起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排长,为什么?因为莫少华自己也是大学生,还是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生物系的大学生。一想起自己保留学籍参军入伍的原因他就两眼冒光,因为什么?因为警犬!莫少华家在杭州,父母都是生意人,家产甚多,莫少华14岁时曾被坏人绑架,勒索巨额赎金,他清楚地记得两只威猛的警犬像飞将军一样破窗而入,将歹徒咬得不能动弹。从此他就发誓要报恩,结果大学上了一半,听说武警部队招警犬训导员,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和同学老师的劝说就要参军,女友急了,问他“要狗还是要我?”,他反问“狗救过我的命,你救过吗?”,转身跑到招兵办,第一个报了名,部队首长求贤若渴,重点大学生物系的大学生,要了!当兵快四年了,莫少华天天和警犬摸爬滚打,携警犬执行了80多次解救人质、缉毒、搜救等任务,立过二等功,上过电视报纸,被誉为“边境犬王”。你说,面对一个新毕业的小排长,莫“犬王”能放在眼里吗?
可随着白歌的深入部署,莫少华心里暗暗吃惊,这小子实战经验没自己丰富,想得倒还真缜密,连天气变化对警犬情绪的影响都考虑到了。“果然是科班出身,有两把刷子!”可他还是装做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低着头半睁着眼,却将白歌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在了心里。白歌表面上胸有成竹,其实心里也没底,他时不时看看莫“犬王”的反映,生怕自己说错了什么。
台上歌舞升平,白歌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莫少华,发现他正专心地看着舞台上的白族姑娘。莫少华,他心里念叨着,你是从当兵开始训犬,我是从娘胎里就开始训犬了。白歌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昆明警犬训练基地主任白正林,他可是跟军犬、警犬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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