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节(2/3)
邓益民问道:“上电视又是一笔钱吧。”
康剑飞说:“可以算在唱片的宣传费里。”
……
……
“咚咚咚……”
门外传来邓益民秘书的声音:“总经理,梅艳芳跟她妈妈来了。”
邓益民道:“让她进来。”
来的是梅艳芳母女三人,梅母冲那女秘书微笑感谢后,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进去,一眼就看到昨天见过的邓经理和报纸上经常出现的康剑飞。
“康先生好,邓先生好!”梅母连忙鞠躬问候道。
康剑飞点头笑道:“坐吧。”
邓益民将准备好的唱片合约递过去:“你们先看看,有疑问可以提出来。”
梅母仔细地一条一条看下去,半个钟头后才点头说道:“没有问题,不过能不能问一下,如果我们签约以后,艳芳大概什么时候能出唱片?”
康剑飞笑道:“不放心吗?”
梅母赔笑道:“哪里会不放心,不过毕竟是签的15年合同,问清楚一点更好。”
是的,梅艳芳的唱片合同比梦工厂那边更狠,一签就是15年。包括苏芮的合约,也在灌录《酒干倘卖无》时重新修改过,同样签的是15年卖身契。
15年的卖身合约虽然时间太长,但在此时的香港非常的常见,就连是二三十年后,不论中外都经常出现15年长约。
对于走红之后的明星来说,15年长约就是卖身契,但对于梅艳芳这种新人来说,却是个不得不抓住的好机会。
说得难听一点,大多数靠跑场子赚钱的底层歌手,就算想签卖身契,也没有唱片公司看得上他们。
邓益民将康剑飞写的《追梦人》和《千千阙歌》递给梅母,笑道:“看看吧,这是康先生亲自为阿梅写的歌,这下总该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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