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小说 > 正常明星谁当偶像派啊 > 第124章 赵梦恩的心态很有趣

第124章 赵梦恩的心态很有趣(1/4)

目录

关于《小永远》这首新歌……

赵梦恩自己在各大平台有数以百万级的粉丝量,确实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宣传渠道、引流渠道。

尤其是翻唱频道的百万粉丝,保守估计,至少也能有1%的听众会去关注她的新歌,这就是一万人了。

别小看这一万人,跟那些同期的新人歌手相比,这一万听众足以甩开很大的名次差距,遥遥领先,一步快,步步快。

这也是翻唱歌手的优势所在。

先是翻唱别人的歌曲,免费发布,等积累到足够多、足够稳定的听众后,再发布自己的原唱新歌,如此一来,就能拿到比同期新人更多的流量优势,在“pk”的时候,只要不碰到非常妖孽的新人,基本都能稳赢,从而取得不错的成绩。

“我没想过要当原唱歌手。”

当肖默问起这些事情的时候,赵梦恩摇摇头:“我从未想过要把唱歌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因为爱好与事业是不同的,只当**好的话,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但如果上升到事业高度,就需要去权衡利弊,会受到很多约束,没那么自由了。”

唔……

说的很有道理。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把兴趣爱好当饭吃的。

就拿写小说举例子,如果只是出于兴趣爱好的想法去创作,不需要在乎作品数据,不需要去分析市场前景、风格、潮流,只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不写就不写,那当然是一件非常轻松且有趣的事情。

可如果想要靠写作混饭吃的话,就没这么简单了,需要考虑的、在意的东西很多,就会瞻前顾后,不敢轻易冒险,不敢轻易断更……久而久之,兴趣爱好带来的创作积极性就被消磨的一干二净,最后只剩下疲惫不堪。

音乐也是一样。

作为一个翻唱歌手,赵梦恩可以随心所欲的去翻唱自己喜欢的歌,反正都是免费翻唱,没有商业变现,没有利益,也不需要授权什么的,很简单,只需要满足自己的兴趣即可,开心就好。

但如果想当一名职业歌手的话,就没这么简单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美漫哥谭没有蝙蝠侠 火影:刚当海贼王,我重生成佐助 医仙之纵横无敌 村野小神医 以暴制暴,从暴君杀成千古一帝 出国后,我带回光刻机能一等功吗 我以道种铸永生 古仙传说 盘龙之亡灵主宰 末日进化:开局捡到一个美女丧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