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好人不长命(1/4)
王大林以前听过一些关于水鬼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沙河之上。
在王大明以及他父亲之前,职业水鬼这个名字是不太常见的。
他们更多的被称之为捞尸人。
之所以称之为捞尸人,那是因为他们只打捞尸体,不负责打捞活人。
在他们眼中,是可以见死不救的。
那还是在封建岁月,东沙村有个叫高松的孩子掉进水里,周围的人惊慌失措,面对涛涛河水,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正好有捞尸船经过,顿时岸边众人喜出望外,他们觉得这个孩子有救了。
可惜,事与愿违,最终捞尸人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孩子被淹死,然后才将尸体打捞出来。
这是何等的冷漠啊!
高松的家人想要找官府讨个公道,与捞尸人对簿公堂,可惜捞尸人最终也被判无罪。
结果,高松的母亲也投河自尽。
或许,她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质问上天的不公。
亦或者,她想用自己的死来告诫天下人,捞尸人的血是冷的,他们的心也是冷的。
连朝廷律法也是冷的,根本没有人情可言。
高松的父亲不甘心他的妻子和孩子都这么白白死了,不断的闹上公堂,寻求官府的帮助,四处求人告状,目的就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高家在东沙村是为数不多的外姓人之一,由此也引发了诸多与东沙村本家的矛盾纠纷。
大约过了半年时间,告状无果之下,高松的父亲也不了了之,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悄悄离开了东沙村。
捞尸人的冷漠是被允许的,他们可以见死不救,因为他们要守住自己的规矩。
捞尸人只负责打捞尸体,从来都不救助活人。
这种规矩在以前极为盛行,任何人都不敢打破这个规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