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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t“不然你以为?”
“你不是会因为贪图新鲜而轻易下决定的人。今天这一切或许你早就预见到了。”
“你高估我了。”
“那我是不是也高估了你对我的感情?”
“……”
“好吧,是为你。”
“傻瓜,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是很痛苦的。”
“最后证明,一切都值得。”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他们的做法已经超过我的底线。我是医生,只负责病人,不负责娱乐表演。”
“然后?”
“我只能提前解约。”
“我支持你。”
于是,两个礼拜后,缇墨非的律师跟普杜办理了解约手续。普杜在用尽法宝也无法挽留缇墨非后,狮子大开口,索取了五千万赔偿金。与此同时,无数家闻风而至的医院开始争抢缇墨非这块肉厚汁多的馅饼。最后,缇墨非选择了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医院,叫新田。新田离西区艺校只有三十分钟车程;新田座落在低收入社区,服务对象是只有低保的贫困家庭,残障人士,和儿童。
我们清卖了大部分家当,从动产到不动产,从股票到钢琴。然后我们开始了第一次迁徙。搬家那天,我们没有请搬家工人,缇墨非自己把所有的行李家俱装载进我们的道奇卡车。卡车承载了男人的责任,男人的肩膀上承载了我的爱和幸福。
傍晚夕阳落山的时候,我坐在楼道边给缇墨非磨破的手心上药,那是一双只在指尖指间有茧的手,厚实,修长,因为长期过多的消毒清洗,皮肤细致里透着苍白。弹琴的手,握刀的手,短短几个小时的劳动,开始破皮流血。
“你为什么就不听说,就不戴手套?”我心痛的说。
“粉手套,难看死了。”
“记得你求婚那天自己数落的四大缺点吗,还漏了一条,死要面子!”
他开始左顾右盼,“男人哪有那么娇气?”
我抱着他的脖颈,把脸贴在他被汗水湿透的胸前,“在我面前,你喜欢怎样都行,要哭就哭,要笑就笑,要撒娇也行,只要你舒服,只要你快乐。不要一心念着你的男人面子,我是你老婆,我不包容你,谁包容你呢?”
他摸着我的头发,轻吻我的额头,“好吧,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件没面子的事吧,你老公现在变成了一贫二白的穷光蛋,觉得很对不住你……”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何况我还嫁了一头大懒猪,没问题啊,跟着你,住猪圈也行。”
夕阳的红光印在他脸上,仿佛一尊镀了金的雕像,坚毅中透着让人移不开眼光的美。
“安安,”他淡淡道:“我不会让你吃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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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新居自然比猪圈好上许多,就在新田医院对街,木兰花道,150号。
我自己单身的时候,不做饭不持家,房间要多乱有多乱,从不开火的厨房却是要多干净有多干净。缇墨非搬来跟我住后,虽然有些收敛,不过房子太小,再乱也看不出来。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房子变成二室一厅,藏不住脏。我于是从矢志不渝的潇洒女性,变成了把洗衣做饭打扫房间当责任的家庭主妇。这也许就是男人魔术棒下女人婚前婚后的最明显改变吧。
他的可移动家产本来就少得可怜,经过身家大清洗后,现在屋子里剩下的只有三大柜原装厚书,电脑,以及衣橱里的两件衣服。我的杂货铺总算发挥作用,包揽了大部分家俱和日常生活用品。
晴朗的礼拜天,我们到超市进行了一次大扫荡。除了整个礼拜的存粮,剩下的三大包都是他的衣服。不行,我又要开始抱怨了!他以前的衣服都是自己买(潜在自恋表现),全在网上买,(怪不得人到哪里电脑到哪里,猪的武器,哪敢扔。)而且喜欢同种款式颜色一次买十打,(因为十打才够他天天扔),并且!!那些牌子一件都是我半个月的薪水。(唉,越说越心痛,这个超级败家子!)
总之!既然现在我管帐,他就得一切听我的,哪里买衣服,什么牌子的衣服,我说了算。
我于是带他去普通商场,打算买打折男装。然后我惊奇的发现,缇先生除了不喜欢照相外,最讨厌的就是逛街!我仔细看过表,他跟着我在10:00钟进商店,然后在10:03,他就用透气的借口到外面靠着栏杆看风景去了。衣服想让他试,简直比让他脱层皮还困难,根本没门!最后我干脆吐血放弃,总算他还有当大爷的本钱,身材在那里放着,不夸张,衣服穿在他身上,最后都变成主动配合他,怎么穿怎么搭。
四个小时的购物时间,对我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对他来说简直是炼狱。在他n次靠在栏杆上昏昏欲睡,在他最后一次被某个超级丑女搭讪后,我们终于打倒回府!
“我发誓下次再不带你出来购物了!”
“谢天谢地,解脱了。”(面无表情的)
“知道解脱就好,以后不准乱扔衣服了!”
“……”(沉默的)
“听到没?”
“听到了。”(耷拉着脑袋的)
“以后我给你洗,在家手洗总行了吧!”
“我明天去给你买手套,不伤皮肤的,粉色的。”(努力装做不激动的)
万事开头难,在木兰道的最初时期,我依然半工半读,他开始在薪水,设备都差普杜几个等级的新田上班。
我的工作跟之前相比并没有太大改变,越做越轻松,越做越容易,所以薪水也只长过一次;他的工作跟以前相比,少了很多交际应酬,却越做越忙,越做越累,薪水一直没长,虽然他的薪水在新田是院长之下,其它所有人之上。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着,直到三个月后,一个a国人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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