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_5(3/4)
祖父一反常态地兴奋不已,孙儿得到自家人以外的肯定,这让老人家非常自豪。他觉得我待在小学里纯粹是浪费时间,恨不得早一刻把我从那群小孩中分离出来。
我决定要去哈佛,而且把桦地带走,把他放在那群豺狼虎豹中间,迟早会性格扭曲精神分裂,还是拴在身边好好教育吧。哈佛没有小学?周边总有吧?
于是雷厉风行地,一周后,我和桦地,还有哈雷,登上了跡部家的私人飞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求学之路。
5
5、以kg为名(上)
作者有话要说:——生活充满了希望和失意,有人看到朝阳,有人看到暮色,还有人不分晨昏混混噩噩。
剑桥镇英伦味很浓,连哈佛里的教学楼都长得像度假村的大型别墅,若不是还散发着浓浓的学术风味,我几乎要以为是上这儿养老来了。我对这样的环境很满意,果然不愧是世界第一的学府,够华丽。
给我引荐的是哈里教授,也就是给祖父写信的那位朋友,是个很热忱的美国人。我很委婉地问他为什么愿意给素未谋面的我作推荐,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笑眯眯地回答道:“跡部那个老小子在电话里总吹牛说他孙子如何如何出色,我就是想见识一下。”
这个老狐狸!如果我应付不来,丢脸的也不是他!未尽的话里就是这个隐晦的意思吧!我虽然有点不高兴,但没有太担心。真是笑话,区区工商管理学院的入门考试怎么可能难得倒我。想当年为了钻研周易,天文地理生物,数学物理化学,哪一样不得精通熟练!这门号称全世界最难的学科还不是被我攻下来了,要学工商管理只是接班家族企业的必需,要不然谁耐烦啃那些一看就眼晕的大部头!
当然,我还是得乖乖去赴本科学院入学考试的约会,人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想考ba也得先拿到本科毕业证书不是?而且,这门学科之前没有接触过,知己不知彼,这仗的结果还真不好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