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冥殇 《 前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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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万物湮灭凋零,化成灰烬曰殇,未成年而死的人曰殇,为国捐躯,战死沙场的各路将士也曰殇。
冥,阴曹地府的别称,俗称冥间冥府,凡人死后将要去的地方。
传说中,人死之后,灵魂脱离躯体,一路飘飘荡荡,先要穿过鬼门关,来到了奈何桥边,奈何桥,横跨在黄泉上的一座长桥。
传说里,黄泉是一条死河,有时候也叫冥河,河水浑浊,看起来就像一片黄汤,但这条冥河连接苦海,苦海无边无际,白茫茫的没有尽头,所以苦海无边,回头也没有岸。
书中说的黄泉路上,指的就是奈河桥下这条黄泉河,八百里黄泉,说的是它的长度,宽度八百里的话,估计不好架桥,而且,也容易发生事故,桥一塌出了事,冥府的各路阎王们要担责呀。
奈何桥边,有个姓孟的桥边姑娘,她有着长长的乌黑发,一双眼明亮,很容易让人放心上,刻在了你胸膛,当然,她以前肯定是个姑娘,毫无疑问,那些白发老太太,都曾经是个妙龄姑娘。
传说姑娘闺名,叫做孟姜,姜字一拆开,就是美女的意思,以前的人家,女儿是没有名字的呢,所以,大户人家生女儿,美女们都叫什么姜,孟姜的意思,就是姓孟的人家生了个女儿,家里多了个小美女。
年轻时候的孟姜,为了情郎,坐在桥边,一眼的忧伤,泪水杀伤力极强,曾经哭倒过八百里城墙,城墙倒下之时,惊天动地,惊动了太岁,惊动了九天众仙,那是另外的一个故事。
因缘巧合,不在阳间厮守,就在阴间碰头,孟姜来到冥间之后,本来和范厨师一起在黄泉大酒店打工,因为熬汤熬得好,又勤劳肯干,一个不小心,走上官场,被提拔成了行政主厨。
范厨师,外号范肥,大家都很熟悉,曾经修过车,卖过轮椅,挖坑开过垂钓园,耍得一手好菜刀,炒菜炒得好,最拿手的菜是小葱拌豆腐,后来也被提拔成了主厨,二人一起成了黄泉大酒店后厨扛把子。
再后来,烽火连天,战祸不断,走上奈何桥的人越来越多,人群熙熙攘攘,忘情汤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是个好买卖。
而且,冥间地府阎罗们,也有娇妻老母,也想搞创收,也要养家糊口,所以,就在奈何桥边开了一家分店。
这家店,就由孟姜搭理,小店门面不大,但采取了股份制,各路阎王好多都入了股,店里专门售卖招牌菜:忘情汤。
这是一家实体店,现场制作,现场售卖,所以质量上特别有保障。
忘情汤,路过奈何桥的亡灵,必须喝的一种汤,据说喝了忘情汤,立马就忘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立马变成了行尸走肉,以前的事情一概不记得了,什么恩怨情仇,家财万贯,什么三宫六院,七十二姨太,生前所有的一切,都不记得了,其实是抹掉了生魂记忆。
迷迷瞪瞪,就走上了奈何桥,过了奈何桥,转世投胎,才能进入下一个轮回,当然,能顺利投胎转世的亡灵,都是善良的亡灵,生前欠了债的赖皮,不可能让你顺利过桥。
孟婆乃是黄泉之主,幽冥之神,那些前生作了恶的灵魂,必须接受刑罚,涤荡灵魂,就会被阴间小鬼们勾到冥府,冥府地底下,乘电梯下去总共十八层,按照恶报大小,哪里才是他们最终的去处。
岁月如梭,大美女孟姜,慢慢熬成了婆婆,成了孟婆,这一碗清澈甘甜的忘情汤,也就被叫成了孟婆汤。
我当俯首喊你过尽千帆,却怕一语惊醒梦中伊人。
咱们的苦主,雷霆小兄弟,飘飘荡荡,小小灵魂飘过了鬼门关,关键是路也不熟,走了半天,才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就来到了一片荒原。
这一大片荒原,四处幽暗,天空是一片暗红之色,阴风阵阵,雷霆觉得自己浑身一阵阵彻骨的冰冷。
一路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雷霆心中暗自纳闷:
死了么?这是来到了阴间么?
四野里一片寂静,光溜溜的黑色野地,野地里,也瞧不见一草一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鬼地方!
仔细梳理了一下思绪,思前想后,嗯,应该是死透了,燃烧了灵魂了都,急忙朝着自己额头抹去,哪枚闪电纹印,也摸不到了,嗯,死透了,雷霆心底暗自叹了一声。
正自胡思乱想,前方突地出现一个小人,这个小人像个煮熟剥了皮的鸡蛋一般,小人儿有鼻子有眼,短手短脚,颌下一丛花白的长胡子,腰间捆了一方皮裙,看起来十分怪异。
这白胡子小人儿,打扮的像个饭店小厮,摸着胡子笑道:
“你摸啥,你这是一道残魂,已经残缺不全!”
雷霆啊了一声,一脸的惊异,白胡子又道:
“怎么着,是不是觉得老夫长得颇为奇怪?”
岂止是奇怪,简直就是奇了个大怪!这厮长得圆溜溜的一团,身材超不过三尺,相貌又丑陋不堪,已经和武都头的兄长一个模样。
白胡子哈哈一声长笑:“不要笑话我,你长得还不如老夫好看呢,其实你眼中的我,就是自己内心的投射,你也是这个熊样,老夫外号白胡子,给你也起个外号,就叫:小痘痘!”
雷霆赶紧又摸了一把自己一张大脸,没痘痘啊,干嘛叫小痘痘。
白胡子又道:“别再想着前生如何啦,和那些孤魂野鬼一样,残魂是过不了桥的呢,身上带钱了没有?”
一说到钱,立马说到了雷霆痛处,浑身上下一摸,身无长物,干干净净,半个铜板都没有,脸色立刻尴尬无比:
“没带~~~~”
白胡子冷哼了一声:“没带,是没有吧,看你这样子,说不定遭人陷害,阳间的尸首没入土,也就没人给你烧纸钱,那就肯定是个穷鬼!想当年,老子刚来的时候,也曾和你~~~~”
说到这里,顿了一顿,雷霆脑中晕乎乎的呢,赶紧伸手上头,狠狠挠了几把,一把挠下来,才发现自己脑袋上光秃秃的一片,和自己身上一般无二,光溜溜的啊,啥也没有。
来的时候,一无所有,走的时候,理所当然,也是一无所有。
谁会陷害我,和一条尸体过不去?眯着眼睛,使劲想了半晌,当日弃亭山下,大战卢伯,燃烧灵魂之后,跌落的肉身尸首,恍惚间被肖锋老祖抢了出来,然后呢~~~记不得了。
白胡子老头笑道:“小痘痘,你既然是个残魂,和那些孤魂野鬼便不太一样,腰里没钱,也没啥关系,没钱可以打工啊!”
雷霆闻言急忙问道:“打工赚了钱之后,那便怎样?”
白胡子哈哈大笑:“打了工,你小子便有了安身立足之地,不用四处游荡了,赚了钱,当然要孝敬给老夫!”
雷霆听了一脸的不愿意,凭啥啊,白胡子老头噗嗤一脚,早踹在了雷霆肚子上,嗷了一声,随风飘出去老远,耳边听到白胡子高喊:
“管你在阳间如何威风,这是阴曹地府,不听话,棍棒伺候!”
这一脚,破甲三千,雷霆在野地上,瞬间滚成了个球,滚球!
这白胡子老头,还真的没骗人,带着雷霆,吭哧吭哧走了十几里,来到了奈何桥边,桥头上,果真有个卖汤的小饭店,饭店门口,还挂着旗子呢,上书三个黑体大字:孟婆汤!
饭店旗帜下方,坐着个白发老太太,面相和白胡子老头,颇有夫妻之相,这老太太一脸的加州麻皮,一双小眼睛,闪着凶光,看见二人,咧嘴一笑:“白胡子,你还真行,这么快就找了个小厮!”
这厮相貌是个老太太,但嗓音娇嫩,听起来像是谁家姑娘,她头顶白发,扎成一只扫把的模样,猛地一瞧,像是一朵盛开的狗尾巴花。
白胡子在雷霆后屁股踹了一脚,低声道:“这是黄泉大酒店分店店主,人称冥间第一美女:孟姜婆婆,你赶紧上前请安。”
冥间第一美女?雷霆心底暗道:不过来了一趟阴间,反正这鬼地方,迟早要来,早晚要来,横竖要来,难道老子审美观都扭曲了么,还是突然间瞎了眼,这加利福尼亚橘皮老太太也能叫美女!
孟婆盯着雷霆,已经凶相毕露,就像债主瞧见了久未谋面欠债的一般,眼神相当凶狠,债主吃人,也是有的啊,欠了钱,得赶紧还呐,当然,换做你在奈何桥边卖几年孟婆汤,你也不会有个好模样。
到了此地,雷霆一身神功,早已荡然无存,可以说手无缚鸡之力,后屁股让白胡子踢得生疼,赶紧上前,双手抱拳,给孟婆请了个安。
孟婆呵呵一笑:“嗯,看起来蛮机灵的小鬼,白胡子,就让他跟着你在后厨烧火吧,这小子看起来年轻得很,手脚麻利,要是不听话的话,你可以拿鞭子抽他,可以先试用几天,上次那个不听话的鬼,你后来怎么处理了?“
白胡子急忙抱拳:“启禀孟婆婆,上次哪个小子,手脚不利索,还敢顶嘴,已被在下扔进了河里。”
白胡子说完,两眼一瞥,盯向了雷霆,神色间颇有些得意。
扔进河里,桥下就是黄泉,传说,黄泉死水没有浮力,扔下河肯定会沉入河底,雷霆心中一惊:“属下当尽心尽力,保证听话!”
小店屋后面,架着一排大铁锅,锅里热气蒸腾,看来是在煮汤呢,就地取材,煮汤用的水,就是黄泉河水,烧锅用的柴禾,雷霆一瞧,心底暗自吃了一惊,竟然是一根根闪着磷光的枯骨!
这里怎么会有人骨,这些枯骨阴森森的呢,瞧起来,来路不明。
歌中唱到:黄泉河水,清又纯,煮上一碗,送冤魂~~~~
胡扯啊,黄泉水,黄汤一般,但孟婆在锅里加了猛料,据说是黄泉秘制,独家配方,煮出来的孟婆汤,那才清澈至极,盛在碗中,能瞧见自己倒影,雷霆站在锅边,朝锅里瞧去,终于看见了自己一副尊容。
这熊样,苍天啊,大地啊,庙里供奉的张无忌啊,简直无法描述呀,长得一言难尽啊,瞧着会怀恨自己爹娘啊,看起来,确实比白胡子还丑,一张脸皱巴巴的像极了刚刚出生的娃娃!
这一张脸,五官都挤在了一起,灵谷雷家几千年,都没出过这么丑的娃娃,但是,脸盘子大啊,雷霆随手比划了一下,估计自己一张脸盘,比例能占全身三分之一还多,猛地一看,浑身上下,就剩一张脸了。
心中暗想:这肯定是生前造了孽,得罪了哪一路神仙!
歪瓜裂枣,田间杂草,头上没毛,短手短脚,长残了啊,雷霆心中暗暗叹了一声。
白胡子给雷霆拿来一件皮裙,赶紧披在了腰间,光屁股一套上皮裙,还颇有些饭店小厮的模样,上半身不用穿衣服,因为,根本就没有上半身,上半身那就是一张大饼脸。
这张大脸啊,圆溜溜地呢,就像刚刚出锅的沂水杂粮煎饼,刷锅烧火,雷霆早就练过,日子也算渐渐走上了正轨。
这鬼地方,没有丧钟,没有日升日落,也就没有时间观念,累了就随便眯一会儿,饿了可以免费喝一口孟婆汤。
孟婆的汤,煮的确实不错,路过的鬼,交口称赞,但不管白胡子如何解释,雷霆就是不喝,死活都不喝,铁了心不喝,没煮过的黄泉水,又苦又涩又咸,喝起来说不出是啥味道,多喝几次,慢慢就习惯了。
在雷霆心中:做鬼,也要做一只有尊严的鬼,孟婆汤什么玩意儿,让我忘记前世今生,忘记灵谷的深仇大恨,忘记身边如花似玉的三大娘子,白条城里婷婷晒了好多鱼干,忘不掉的呢,哪怎么可能忘掉!
我若一日将你放在心间,一世就为你辗转缠绵。生是你的人,死也是你的鬼,郎心似铁,无怨无悔。
但那些风花雪月,那些快意恩仇,那些欢歌美酒,从此后,都要通通埋在了心底深处,几乎突然之间,雷霆开始变得沉默寡言。
他本来话就不多,看着无数的灵魄喝了孟婆汤,转头缓缓走上了奈何桥,一个个落寞的身影,雷霆话就更少了。
一个人,话少了,就开始胡思乱想,想的东西越多,思想就会越发深沉,慢慢变成了思想家,古代那些知名的思想家,都是这样来的,当然,一定要把自己内心沉淀的想法,坐在电脑前,用高科技键盘敲出来,否则的话,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憋在脑子里,会把人憋疯的!
奈何桥边,通讯不畅,没有笔,没有纸,没有基站,也没有一年四季,更没有电脑哔哔机,时间久了,雷霆开始拷问自己,也就是拷问自己小小的灵魂: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那里去?
一想到这些深奥的哲学问题,雷霆眼神就有些呆滞,有些着了魔一般,神色怔怔,脑子里站着一个小人儿,我是谁,是谁!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将他弄成饿鬼,因为,在这幽幽冥间,啥也没有,饿了你只能喝上几口黄泉水。
白胡子呼哧一个耳光,打的雷霆瞬间一个哆嗦:
“小痘痘,你奶奶的又走神,赶紧烧火!”
只要人间战祸不断,过路的客人,熙熙攘攘,赶集逛夜市的一般,奈何桥边小店,永远是那么生意兴隆,但雷霆还是一头雾水:孟姜婆婆,眼瞅着赚了大钱,但这边啥都没有,除了孤零零一座小店,啥都没有,赚了钱能拿来干啥!其实,有钱人的快乐,你捉摸不透。
这边连一间卡拉OK都没有,要是有的话,弄个群魔乱舞的小节目,一群小鬼,披着皮裙,跳个不停,那也挺好呀。
白胡子倒是个话痨,雷霆很快得知,这厮曾经也是个惊天动地的传奇人物,但生前被人陷害,魂魄离身之后,肉身不能入土为安,因此和雷霆一样,也是个残魂,残魂不可以过桥!
他在奈何桥下,徘徊了不知多少年,不知有多少次,都想一头扎进了黄泉河里,了却这一世残魂,后来遇到孟姜开店,正好缺个烧火的伙夫,反正左右都是一死,便跟在了孟婆身边。
这厮来到冥间,不能转世投胎,受尽了无数的折磨,自打雷霆来了以后,终于找到了发泄之处,打耳光,那还是蛮客气的呢。
河边取水的时候,雷霆站在黄泉岸边,岸边稀稀落落生长着一种大叶植物,白胡子告诉他,这种植物,叫做彼岸花,也叫冥花,冥花黑色的大叶子,仔细一数,共有七片叶子。
传说中,冥花千年一开花,花一开,叶子全部凋零枯萎,所以,彼岸花这种冥界植物,一身傲骨,个性的很,花叶不相见,千年不见,永远不见,铁了心的不相见。
看样子,岸边的彼岸花,还不到开花的日子,七片叶子,全都像蒲扇一般,生长的繁茂之极,雷霆用手抓了一把,这些叶子,似乎颇为害羞,慢慢蜷缩在了一起,像极了一个黑色卷心菜。
黄泉里还漂浮着不少的亡灵,有些亡灵是从桥上跳下来的,不甘心的死鬼也是有的啊,想要拼死瞧着心中所爱从桥上走过的死鬼,也是有的啊,拼死不喝忘情汤,就从桥上一头扎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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