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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整理(十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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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场的面积不是很大,但也是可以同时容纳上千人的,形状有点儿像罗马帝国的大角斗场,只是比它小了一些。这个击剑场的四周全部都是观众席,只是中间有一处很大的,且高出地面足有三四米的台子。而这个台子:就是勇士们要进行比赛的场地了。

这个时候,击剑场里面的观众席早都已经是座无虚席了,人们都是特意赶来观看这场别开生面的比试。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会有一个非比寻常的人物要参加比试,都想看到这个国家的王子到底拥有怎样的实力。而一心想要报复罗彬王子殿下的雷蒙,也就混在这些人们之中。

放完了礼炮,国王致辞之后,比赛就正式的开始了,所有愿意参加比试的击剑手们,也都被安排到了等候区域,而有些已经是上台开始进行角逐了。顿时,击剑台上响起了一片金属碰击的声音。

罗彬王子今天的表现异常的出色,那些击剑手们,虽然都是王国内,各地方特别挑选出来参赛的高手,但却都相继的落败退场。国王跟王后在看台上,早就已经是看得目瞪口呆了,他们都在惊异于儿子超凡的剑术之中。因为,他们从来都不曾见过儿子,像今天这样如此的英勇,他的剑术可以说得上是最一流的。

就在王宫内的大挂钟,被敲响十二下时,罗彬王子打败了,所有愿意参加比试的那些个击剑手们,场下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响起,他们都在歌颂国王的英明,王子的神勇。无论是大臣、贵族、还是臣民,无疑都是非常高兴的,这个王国的确是后继有人了。

这时,国王坐在看台上,也是极其高兴的,他高兴的就连胡子都要翘起来似的。就当人们都要准备退出场地时,人群中有人突然高喊了起来:“亲爱的王子殿下,我可以跟您比一场剑吗?”

罗彬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给从胜利的喜悦中,拉回到了现实中,他先是一愣,然后就立刻的缓和了下来。只见人群中忽然闪出一条路来,那个刚才高喊的人,走到了他的面前来,此人正是雷蒙。

雷蒙对着他深深地施了一个礼,然后说道:“尊贵的王子殿下,我想您是不会介意,与一个拥护您的臣民进行一次比试的,对吧?”他的不良居心,就仿佛当年犹大把耶稣卖了时候的情形一样。他心里面明明是恨罗彬恨得想让对方立刻去死的程度,但嘴上却像是抹了蜜一样的甜,可见人心的险恶。

罗彬立时的感觉到:有些无法推脱掉雷蒙对自己的挑战,只好是支支吾吾地说:“那……那当然了,那就请……请拿起你手中的剑吧!”

虽然这些话,他并不想说,也不想答应下来。那是因为这些场比试下来,他已经是很累了。但作为一个王国的王子,他是绝对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前,拒绝了一个拥护他的臣民的请求的,更何况他还是提出要跟自己切磋技艺呢!

太空之侣(九)

为了保持住王子的尊严,他也不得不应战。更何况比赛规则就是点到为止,不可伤及对方性命。纵使自己是输了比试也不会成为笑柄,不能应战的才是懦夫的行为!可他并不知道:雷蒙是为找自己寻仇而来,而他现在这样做,险些要了自己的性命。

国王和王后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给弄懵了,但他们还是很好奇的看着,没有动任何的声色,就是想锻炼一下儿子的应变能力。更何况:刚才他们已经都看到了儿子英勇无敌的表现了,心也放宽了一些,就都没有比试之前的那些个担心了。

两个人站在了场地的中间,各自都已经是准备好了比试。罗彬手握长剑,看着面前这个,个头又高又大,留着长胡子的男人,心脏不免有些扑扑的乱跳了。毕竟,他已经是很累了,恐怕是很难取胜的。

这时,雷蒙已举剑攻了过来,动作十分的迅猛快捷。罗彬急忙向左移,躲了过去。但也着实是受了一惊,因为除了自己的老师之外,他还是从来没见过使剑使得这样快的人。

雷蒙信心十足,他一直在心里面不断重复的说着:“这个纯粹的倒霉家伙,我一定要击败他,让他在全国人民的面前抬不起头来,谁让他坏了我的好事儿呢!”

但他握剑的手,却是一个心思,没有一点儿的杂念。总会使出一些稀奇诡异的招数来,让罗彬很难应付。当然,我们的罗彬王子,有的时候也是会让他感到头疼的。

两个人就这样剑来人往,斗得难舍难分,不分上下,场面也是越来越激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罗彬的两颊上开始渗下汗水来。这也难怪,他已经是斗了一上午的剑,体力已然是不支了,更何况他现在又遇上了,这么一个难缠的对手。

“必须要马上打完这场比试,立刻分出胜负。不然,我想我一定会支持不住的,持久战对我来讲一点儿的好处都没有。”罗彬在心里不安地想着,哪知就在他这一分神的瞬间,雷蒙的剑突然间就朝着他攻了过来。

罗彬大惊,手中长剑一挥,试图想要挡住对方的攻击,但还是迟了一步。只听呲的一声,他的外衣已经被对方的剑刺出一道口子,好像是触碰到了胸前的肌肉上。

观众席上的人们个个都很惊讶,他们没有想到:雷蒙的剑术是如此的高超,险些伤到了屡战屡胜的王子殿下。在惊异的同时,也都为王子的输赢,捏了一把汗。

而最紧张的还是在高处观看的国王和王后,他们见到自己的儿子被刺了一剑,几乎同时都叫喊了出声,然而他们毕竟是一国之父与一国之母,要在自己的臣民面前注意形象,就算是叫喊也是声音不大,只有彼此才能听见的“啊”的一声。但从此,他们就又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儿子来。

太空之侣(十)

然而台上的罗彬王子,这时也是非常小心的应战了,他执拗的坚持着,就是不肯提出认输。若是他自己坚持不认输,那他们的比试就要一直的继续下去,而其他的人也没有权力喊停。

“我恐怕是要败给他了。”罗彬心里面想着,一道亮光忽然间就射进了他的脑海,他又记起了那个梦;记起了那位美丽的姑娘;记起了那个晚上自己已经是下定了的决心。“是的,我不能放弃!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一定不能认输!我要去救那个女孩儿,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赢了这场比试。”他在默默地为自己加油!

想到这里,罗彬又重新的抖擞了一下精神,看看自己的胸口处,似乎是没有出血。于是,再不顾忌自己是不是有些体力不支,拼尽全力的来对付雷蒙。

这下刚才小胜了一次的雷蒙,可是感到出乎意料了,“难道他还没有使出全身的招数?我要小心的应对,这确实是一个强大的对手。”雷蒙也不禁的想到,事情正如他自己想象中的那样。他还真是猜对了,罗彬王子可没有他原来想象的那样简单。

虽然罗彬王子已经是累得全身是汗,但仍然是举剑招招紧逼对手。只见他的身形矫捷,仿佛游龙一般,沉稳的应对着来自雷蒙的攻击。

雷蒙的攻击也是很凌厉的,他急于打败王子,所以,刺出去的每一剑,都是奔着王子身体的要害部位。他的唯一目的:就是希望王子当众出丑。

二人又斗了数十招后,罗彬的体力又开始下降了,不敢再躁进猛攻,开始转向冷静的迎战。虽然只是一味的招架退守,但只要一出手还击,自是让雷蒙防不胜防。

此刻罗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打赢这一场比试,然后离开王宫,去寻找那个女孩儿。可现在他正处在下风,每一招自己都是需要拼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也清楚的知道:想要赢得这场比试是难上加难。

雷蒙这时也是累得气喘吁吁,但较之罗彬王子,却是有力数倍。打到这里,终究还是输赢未定,然而那最惊心动魄的一幕,便在此时发生了。

二人斗得是如火如荼,最关键的时刻,雷蒙忽地施展全力一拼,长剑唰唰地攻进,竟都是照着王子的脖颈与心脏部位。就在他的剑即将刺到王子胸膛的时候,罗彬突然间的一个假蹲,立时的就扰乱了雷蒙的进攻。

雷蒙见自己屡次的进攻都失败了,就有些沉不住气了,人也显得有些浮躁,步伐也变得凌乱了起来。趁着这个机会,罗彬又发起几轮猛力的进攻,连连几剑都刺到了雷蒙的主要部位上,打的雷蒙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而罗彬王子也是一鼓作气,连连的使出老师所教授的所有必杀绝招,把雷蒙打的是连连的倒退,他脚下一滑,险些没有从台子上摔了下去,就在这时是罗彬拼尽了全力拉住了他。

太空之侣(十一)

雷蒙几乎都是要吓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他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是彻底的输了这场比试,还险些丧命,他这次被王子救了,是输得心服口服。

比试的结局,是以王子的获胜而最后告终。在场的所有的人,都为王子的英勇竖起了大拇指。在惊叹他高超的剑术的同时,也为了他能在最关键的时刻,不顾及个人的安危,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还救起了自己的臣民,而这个臣民还是一心想要刁难他的人,无一不感到佩服与赞赏,他们都被王子的气度所折服。

“国王殿下万岁!王子殿下万岁!”不知是谁带头先喊了起来,紧接着台下传来了一阵欢呼与喝彩之声,他们都很拥戴国王,并非常的欣赏,这特别优秀、且出色的王子殿下。

国王和王后互相的对望了一眼,脸上都带着赞许与欣慰的笑容,他们的心里感到无比的安慰。正如罗彬自己所说:他真的是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好自己,也能替父母分忧了。

礼官为各位勇士都颁发了奖品,然后国王又致闭幕词,这场比试就算是圆满的结束了,大家都纷纷的退场了,最后,台上只剩下了雷蒙一个人,坐在了那里望着天空发呆。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飞来了很多的鸟类,都是朝着雷蒙的方向飞过来的。它们在空中盘旋着,直到越聚越多。然后,这些飞鸟都是分着几批的俯冲着飞下去的,去啄雷蒙没有被衣物包裹起来的部位。

雷蒙吓得是哇哇大叫,连连的用手遮挡自己的脸部,但他的手臂跟脑部是没有一处幸免。他感到钻心的疼痛,无奈之下他只好的跪地求饶,声嘶力竭的喊道:“小鸟儿,不,鸟儿祖宗啊!我雷蒙再也不打鸟类了,求你们行行好就原谅我这一回吧!”

为首的一只金丝雀,发出了一声鸣叫,所有的鸟类都停止了进攻,然后盘旋在上空。一只灰色的雀鸟开口说道:“既然你已经是知错,我们就先原谅你了。不过,我们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从此以后,你要跟随在王子殿下的身边,做他的贴身侍卫来保护他!”

雷蒙当时吓了一跳,他心里面想到:“我的天啊!怎么鸟类会说人类的语言呢?”他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呢!就抬头四下的寻找声音的来源。

“别看了,就是我在跟你说话,我们伟大的鸟王说了。你要是肯去帮助王子殿下,我们就可以饶了你,要是你不答应,那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雷蒙这才揉了揉眼睛,确认了这个事实,声音的确是从一只鸟类的嘴里面发出来的。这下他才能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若不是身上的伤还在痛着,他一定相信自己是在做梦呢!

太空之侣(十二)

“可是,我一介布衣,没什么文化,又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怎么才能当选上王子殿下的侍卫呢?”雷蒙叹了口气,非常无奈的说道。要是他真有本事,也不至于失业了。看来人在年轻的时候,多学习养家糊口的本领,是有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没有关系,虽然你的本领不是很多,只有好的剑术就可以了。这个方面我们会替你想办法的,你听从我们的安排就好了。”小鸟儿对雷蒙说道。

“那怎么行呢?王宫里面的侍卫,都是得文武双全的,我又不认识几个字,就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写不好,没有人会同意我做王子殿下的侍卫的。”雷蒙还是不敢相信小鸟儿对自己说的话,他愣愣的看着小鸟儿,连连的摇着头。

如果他要是有文化、有知识,哪怕是有种地的本领,他也就不用为了生计而发愁了,更不可能去想着报复王子了。可悲可叹啊!没有能力的人,就是这样,总会把错误归咎给别人。怨天、怨地、怨别人,到最后,才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不会。

“要不怎么说,你这个人就是猪脑子呢!空有一身的力气,做事从来都是不用脑筋。游手好闲的,不问正事,就是知道残害我们鸟类。你难道忘记了,在王国内一些有着特殊功劳的人,也是可以被破格录取的吗?”小鸟儿非常严厉的训斥着雷蒙。

“可是,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功劳啊!还是不能成为王子殿下的贴身侍卫啊!”雷蒙就是因为没有本事,所以他才不自信,更不敢相信:自己能成为这个王国勇士中的一员。

“哪有那么多可是?你就是想为自己找借口吗?你是不愿意吗?”小鸟儿责问着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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