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釜沉舟(2/4)
见威胁管用了,林秋曼以退为进,“好姐姐,人要脸树要皮,我如今已是名声尽毁,若不能为自己争口气,那活着还图个什么劲儿?”
“可是你又能从韩三郎那里争来什么呢?”
“争和离!”又道,“我不愿与妓子共侍一夫,争和离天经地义!”
林清菊怔怔地望着她,只觉得妹妹太傻,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费尽心思,也不过是徒增烦恼。
“阿姐,你为何不说话?”
“你这傻孩子,不撞南墙不回头。”停顿片刻,叹道,“也罢,你要折腾,阿姐便由着你折腾。不过若此路不通,便别想着再生事了,兄长可饶不了你的。”
林秋曼展颜道:“我就知道阿姐最疼我了。”
要报官,首先就得了解大陈律令,林文德书房里倒是有一本《陈律》。
林清菊前去讨来给林秋曼翻阅。
根据《陈律》法规,休妻须满足七去。
原主在韩家逆来顺受,且品行端正,既没有不孝公婆,也没有搬弄是非,更无好妒淫-佚或偷盗等恶劣行径。
唯有无子算是“把柄”。
可笑的是《陈律》明文规定,凡妻在四十五岁以下无子,皆不适宜出之。
由此可见,韩三郎的休书草率至极。
他压根就没想过休书对原主的致命打击,只想着如何摆脱她,维护自己的新欢相好。
林秋曼摸下巴若有所思。
在这个时代,休妻与和离的差别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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