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叮!(2/4)
这一点,郑煜感觉到自己特别的幸运,还好不是回到那些兵荒马乱的年代,不然说不定自己活不过第一章。
郑煜魂穿的这位同仁也叫郑煜,居住在大唐东都洛阳道化坊一家名叫“回春堂”的药铺里。
郑煜有一位姐姐,叫赵灵语,比郑煜大三个月,也是十六岁。他是赵灵语父母捡来的。
捡到郑煜的时候,郑煜的身上除了一根长命缕和一个挂在长命缕上的银牌,便没有其他东西了。
在郑煜刚刚接受到的记忆中,那位便宜姐姐的父亲赵晨华和母亲王欣,也就是自己的养父母,曾经可是洛阳远近闻名的郎中,这“回春堂”就是他们留下来的产业。
只是,两人在五年前,前往京师长安,据说给一富贵人家看病治病,便一去不复返。
郑煜通过记忆,还依稀记得,自己的养父母在出诊时,脸上那耐人寻味的神情。
他们进京,一点都不简单!
自从养父母离开以后,这个药铺就交到了赵灵语的手上。
然而,赵灵语虽然从小跟着父亲学医,仅仅只学到了父亲的一点点皮毛。
而郑煜,赵灵语一家却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在医术上更是连赵灵语都不如。
所以这些年,这个药铺从以前人来人往,到现在已经是门口罗雀,快要维持不下去了。
为了节约开支,“回春堂”所使用的药材,绝大部分都是郑煜和赵灵语亲自上山采的。
就在昨天,郑煜和赵灵语上山采药,郑煜踩滑了,跌落山谷,失去了意识。才让二十一世纪“睡着了”的郑煜有了可乘之机,魂穿到了大唐的郑煜身上。
接收完了绝大部分信息,郑煜嘴角一翘,喃喃自语道:“前世自己就是急诊科医生,中西医双料博士,这一世居然穿越到了中医世家,呵呵!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盛世大唐,一个梦幻般的朝代,也是郑煜最喜欢的朝代。
接受了穿越这个最现实的问题,郑煜突然有些期待起来。自己拥有领先于这个朝代的知识,想要在大唐混得风生水起,那不是很容易吗?
“开局就是如此美好的朝代,哈哈哈哈~!开心,开心啊!”
想着想着,郑煜高兴的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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