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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头晃脑地走到我家楼下,一军用吉普打横停在楼梯口,真没公德心。我抬脚往车轮上一踢,嘿嘿,这警靴质量还不错,没坏,不错不错。我前前后后检查着我的警靴,真的比高级定制好嘛。
“这鞋挺不错的。”妖孽的味道。
不抬头我也知道是小树树。我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到一军靴,小靴子擦得锃亮锃亮的,不知道那靴子踢车轮是啥效果。“没你的好。”部队和地方用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知道没我的好,还踢我车。”于培树肯定在笑,我不抬头都知道这家伙邪恶的笑容。
“反正不是你的,不踢白不踢。”我们是蛀虫啊我们蛀虫。“你来干嘛?”
“不是说好今天要搬过来的,你忘了?”于培树拉开后座,取下一行李包,再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倚在车旁盯着我。唉,妖孽啊……简单的飞行员皮夹克,贴身的裤子,长及膝盖的军靴。帅得冒泡……
我怎么能忘呢?这么好的机会,我是不可以错过的。而且我爹我娘还默许,这下我就更加名正言顺地实施我的计划啦。何乐而不为呢?
我示意他把车停进车库,第二次把他领进我家。感觉我就是那大灰狼,他就是等着我的小红帽。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把他“绳之以法”。恩,很好很完美。把他安顿在薰薰常住的房间,晚上再跟薰薰讲,让她不要过来破坏我的计划。
他的行李很简单,除了军装还是军装,还有几套休闲服。长期的部队生活,他收拾东西相当的快,还包括换床单,动作娴熟,很有居家男人的味道。我假装看电视,实则偷窥他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动作都让人浮想连翩。想到以后就能随时偷窥,我的小心脏就扑通扑通直跳。
收拾妥当,他拉着我就往外走。把我扔进他那军用吉普里,呼啸而去。我应该反抗的,可是我却不想这么做,管他去哪呢,跟他在一起就行。
“你怎么不问去哪?”我反常的表现让他不禁问道。
我应该张牙舞爪,叫嚣着反抗着,不知道要去哪绝对不去。“问与不问有区别吗?都是要去的。”我很认命,有时候甚至是懦弱。譬如在刘明峰的事件上,一鸵鸟就是七年。想到晚上又得碰面,我真是很头痛啊。
“很好。”于培树认真地开车,他修长的手指把在方向盘上。我默默地看着他的手,为什么上天会如此不公平呢,把所有的优点都集于一人身上。
唉,离薰薰的约定时间还有五天。只是于培树这样的男人怎么看也不象任人宰割的主,虽然我有他的把柄在手。军法从事好象有点过份吧,我那可怜的恻隐之心又开始泛滥。
好吧,看在他帮我化解20公里武装越野的份上,不威胁他。
车子在一间装修梦幻的服装店前停下,店内除了服装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