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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笼的成绩单,明秀不是不沮丧的。
把书包迅速收拾好,拒绝了同学们暑假出游的邀约。因为她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下学期是新的一学期,需要交学费。
她现在和于牧分开,没人给她交了。光靠那一点打字的钱,恐怕连生活费都不够。
赚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她什么人也不认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简悦。
简悦好奇的问她为什么,明秀支支吾吾地回答要进行社会实践。
简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女孩面皮薄,衣服精。一看就知道娇养长大的,不是家长会随意放出来打工的那种。
心中疑惑,仍给她推荐了一份打字印刷社的学徒工作。既轻松又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天还管两餐,明秀一口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与她挥手告别。
老板叫魏延,是一个中等个头的创业青年,有一双聚光的小眼睛。一见明秀就露出不满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好像在商场里估计物品的价格。
不过是碍于朋友面子,等他终于皱着眉点头答应,明秀背上的汗都出了一层。
明秀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人并不是很机灵,好在踏实勤奋,不像看上去那样娇柔,魏延遂对她满意了一些,每天除工作之外,还会教她一些办公软件和ps。
她知道这些都是对未来独自生活的技能积累,学的十分用心,碰到不懂的都会认真去请教,就这一点,魏延倒是没有想到,毕竟现在爱学习又漂亮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
魏延是标准的科班出身,专业学的是广告设计,因为怀才不遇才开了这家小店,平时也接一些广告制作的活儿。
在外面打字印刷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明秀一个人在忙,有时候还好,还能坐着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忙的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于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忙前忙后,一会儿坐下打字,一会儿又站起来复印,连讲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于昶一直耐心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温柔的目光里带了明显的心疼。
终于能坐下来歇两口气,午饭的点都过了。
魏延平日里不觉着什么,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用当下的流行词,就是个愤青。见到比自己好的人,尤其是富二代一类靠关系上位的人,多半是不屑一顾。今天看见温润儒雅,谈吐不凡的于昶,头一次感到了不自在,难得客气的和明秀说了不好意思,还承诺一定给她涨工资。
明秀下意识想拒绝,手势顿了一下又收了回来,钱是她以后很需要的,哪有嫌多的份。
于昶见她一脸黯然,牵住她的手,对魏延道:“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魏延有点心高气傲,换了别人,一般是不去的,不知怎么的在于昶面前,就觉得自惭形秽了起来,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
午饭过程中,于昶对明秀的细心照顾,任傻子都能看出其中的情谊,给人一种明秀理所当然该受这种宠爱的感觉。想起自己平时对她的刻薄,魏延不自在了,肚子没吃饱,就放下碗筷,居然破天荒地主动给了明秀半天假。
明秀想:这大概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这还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休息,明秀当然高兴。
她的表情全在脸上,让人看了也不由自主感到心情愉悦。
明秀很喜欢音乐,爸爸妈妈小时候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就让她学钢琴,他们走了明秀气的也荒废了。
于昶饭后带她去了商厦,直接领着她来到五楼卖乐器的一层,店堂里正放着贝多芬的著名曲目《致爱丽丝》。
掌心里的小手轻轻抖了一下,不仔细一点根本察觉不到。
满目都是光华十射的各种乐器,明亮的各种色泽几乎能晃花人的眼。于昶领她直接来到钢琴区前,自己坐到钢琴架前,双手轻扬,附和着店堂里放的曲目,优美的旋律便流泻出来。
这样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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