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十二
“解重溪!解重溪!”意识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再睁眼,面前就是一排排的精密仪器和数不清的数据单子。
我似乎听见有人在叫我,声音很是熟悉,不过我似乎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声音了。会是谁呢?
不过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现在还是尽快完成手里的实验比较好,过了这么多年,恐怕我早就手生的不行了吧。大智慧也真是拼了,有这么多自己从没见过的东西却还要为了让我相信而努力复制出来,虽然是查看了我的记忆,那也是蛮拼了——没错,大智慧看到了我的记忆,我将之前没有派上用场的承载了我的记忆的灵珠带了进来。当然,这当中是删改了许多的,尤其是我的第二世,那是我决不能触碰的黑历史。
#本宝宝发起疯来连自己都打#
“解重溪!”突然一个人抓住了我的手臂,我条件反射地就要甩开手发动攻击,却在目光触及对方面部的时候险险停住了——只因这个人的脸,我万分熟悉。
面前的人生的剑眉朗目俊秀非常,头发挑染成了蜜棕色,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温和的邻家大哥哥。他叫罗伦,我的死党,从小学到大学再到工作一直在一个学校一个班工作了也在一个公司的发小,永远像个正经人的二货。如果我和他站在在一起,我相信绝对是他的人气比较多——虽然我自己也长的不差但是就气质而言,我这种阴暗款绝对比不上罗伦的阳光款。
然而现在这张能够迷倒万千少女的阳光暖男脸现在不知为何脸色异常焦急,就差把“十万火急”这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你做什么?我正在做实验,明天还要上交实验报告,不要告诉我你又想去撸串,我不去。”这家伙以前曾经在大学的时候用这种火烧眉毛画风的脸拉我出去喝酒吃烧烤,第二天的结果就是我们两个双双醉宿然后交实验报告的时间晚了整整一个小时。
“什么撸串?都什么时候了你居然还在做实验!你忘了今天是你和白浅结婚的日子吗?!我们到处找你这个新郎没想到你居然还在这里做实验!快点!再不换衣服就来不及了!”罗伦使劲拖拽着我向门口而去。
等等……结婚???和白浅?!!这是在搞笑吗?!!
白浅是我曾经暗恋的一个同实验室的妹子,长的就是一个标准的女神脸,基本见过她的男人里有八个喜欢她的,剩下两个一个是有真爱的一个是基佬。
我也曾经是暗恋白浅的人之一。不过自从发现白浅对另一个傻白甜系列的妹子叶玲有好感以后我就放弃了追白浅这个计划,让那份朦胧的好感烂死在了心里——我一个男的是绝不可能入了白浅的眼的,如果是个妹子到是还有那么一丝拉可能。
但是现在,罗伦他在说什么???我居然要和白浅结婚!!!这简直是天底下最不可能的事情!白浅明明是喜欢叶玲的!这大智慧也太扯了吧!还是说大智慧根本不知道基佬百合是何物?!不过出于某种私心,我还是被罗伦半拖半拽地带走了。
临走前我在旁边的实验机器上玻璃的反光中看见了此时的自己——一身黑衣。黑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唯有最外面的外套是白色的过膝白大褂。头发像是好几天没有打理过一样乱糟糟,脸色也因为常年待在实验室里极少出门所以变得很苍白,再配上一副阴郁的表情,当真像是个孤魂野鬼一般,也难怪那时候没多少女孩喜欢我。即使我的脸比起罗伦来说高了好几个档次。
外面阳光有些刺眼。当我被人给扒掉身上实验室专用套装换上一身看上去很是名贵的白色西服补了补妆容最后推上婚车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有些懵逼的。毕竟就算知晓这是个假的东西,也还是有些紧张。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糖衣炮弹了吧?专门挑人心底的柔软攻击。
婚车颠簸了好一会才到达目的地,那是一个看起来像是欧式宫廷的酒店,门前站着一大票前来观礼的人们。我大多数都不认识,估计是记忆深处早就被我忘掉了的人吧。
此时我的耳边响起了婚礼进行曲,有点吵。白浅作为这场婚礼的新娘挽上了我的手臂。
讲真白浅穿的非常漂亮:平常总是为了方便实验盘起的头发披散来来到了肩头,上面别着许多水晶发饰和透明的头纱;妆容画的并不浓艳,却也不是裸妆,看得出是精心设计过的婚礼专用妆容。一袭镶满了水钻的雪白婚纱勾勒出了白浅的玲珑身材和纤细腰肢,同样满是透明水钻的下摆拖在地上,大概有两米长。居然还硬生生给白浅穿出了那么几分仙气来。
“重溪。”白浅笑的异常温婉,看的我心里有点发毛,感觉自己全身的鳞片都炸了起来。
这是危险的预兆,无缘无故我绝不会轻易地炸鳞。
看来不能继续这么悠闲地玩了,要加快速度了呢~
按耐住内心的雀跃,我与白浅走到了大堂正中牧师的面前,没想到罗伦居然还客串了牧师。
放罗伦问我愿不愿意娶白浅作为妻子的时候,我其实是犹豫了那么一下下的,犹豫该从哪里下手。
“孤不愿意。”最后我一直藏在袖子里的手术刀还是见了血——它被我插|在了白浅的心脏正中心“白浅——或许孤应该叫你大智慧?不得不说你模拟我记忆中的人物模拟的很像,但是很可惜你输在了知识储备不足上面。白浅她是个弯的啊,就算孤情商再低都能看出来,你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一个正常男人和一个玩百合的女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希望你记住这个教训哦~”
白浅一死,周遭景色立即变换,以我为中心的所有景物开始快速溃散,变成了扭曲的色块。然后那些色块又开始扭曲着组合了起来。
这一次我眼前的不再是纯白的婚礼现场,而是黑红混色的一条见不到尽头的血路,而我本人则是坐在变成了猩红色的王座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耳边响彻着血水嘀嗒的声音,无端让人生厌。
我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发现那是我作为鳞王时候穿的绛紫色朝服而不是我平常穿的鸦青色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