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驿骑如矢(2/4)
此时的百姓普遍认为,人死后魂魄落入阴曹,且会保留死时的状态,乃至于表情。
所以上吊死、投河死等‘全身而死’的死亡方式,都是百姓可以勉强接受的。
到了贵族阶级,更是延伸出了逼格高高的‘吞金而死’。
而腰斩,便是汉人最恐惧的一种刑罚——在此时的汉人看来,被拦腰截成两段,就必然会魂飞魄散,从此消失在天地之间!
也正是这个固有观念,在汉室逐渐发展出非常愚昧的‘厚葬之风’:认为人死后依旧会存在的汉人,奉行‘誓死如奉生’的丧葬习俗,以求故去的亲人能在冥冥中的时节过的更好。
何广粟便是厚葬习俗下深受‘迫害’的典型之一——妻子的意外亡故,在让何广粟失去伴侣,整个家庭失去内部工作者的同时,将何广粟家中本还算乐观的经济状况一朝破坏。
如果妻子还在,何广粟便不用将家中田亩的七成尽数卖出;坐拥百亩田地,再稍稍省吃俭用,何广粟绝对有机会在有生之年积攒下小几万钱,给儿子留下殷富的家底,并让女儿体面的嫁出去。
但现在,这一切都已破灭——家中三十亩田,根本养不活家里的三张口;不出意外,何广粟这一生都要忙碌于生存。
如果不再遭遇变故,何广粟也只能勉强保证将儿子拉扯大,送入军中——立不立得功勋且不论,粮饷起码能填饱肚子。
再加上家中仅剩的三十亩田,也能寻个亲,将何广粟这一脉传承下去。
至于女儿,何广粟则已经无能为力了···
即便当初女儿出生时,出生时日晚报了几个月,但在今年开春之后,女儿也终是不可避免的被内史列入‘满十六岁而未嫁’的晚婚名单,成为了内史属衙的重点关注对象。
何广粟甚至已经得到了明确的期限:如果到了夏五月,女儿还没有嫁人,那何广粟就要开始负担起每个月一百二十钱(一算)的超高罚款!
看上去,一百二十钱并不算多,只是一石半粟米的价格;但对本就赤贫的何广粟而言,每月一百二十钱的‘计划外支出’,其意义完全不亚于借了高利贷···
如今的家中状况,使得何广粟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将女儿嫁给更为赤贫的闲人懒汉,要么,就是将女儿卖于高门,以为姬妾奴仆。
将女儿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就意味着对方家中也只有三十亩左右的农田;而成婚分家之后,女婿能分到多少,还得看他们家有多少儿子、女婿是不是家中长子。
即便女婿将来能有三十亩田,女儿嫁过去也未必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三十亩田,意味着一年不到百石的粮食产出(税前);顶多能勉强养活两口人。
等女儿剩下第一个孩子之后,女儿所要面临的,恐怕就是被扫地出门,另谋亲事···
出于对女儿的疼惜,何广粟只能放弃这个选择,而争取将女儿送入高门之中,以求女儿能安稳的度过并不美满的一生。
但不知为何,原本谈好的田氏又一改往日作风,非但不再购买奴仆,更是扬言要将家中奴仆放出去一大半!
别无门路的何广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选择···
逃避。
——自上吊未果,卧榻修养之日起,满打满算,女儿何奾已经有将近三个月没有出过家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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