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岁月静好(1/4)
故事中的女孩,她叫洛丽塔,家人朋友们都叫她洛洛,她的家乡是S城。
S城临近海边,终年有蓝天白云,腐朽的珊瑚化成白沙积满海滩,大海退潮时会留下许多海螺海贝。
她的养父母开一家建筑公司,两人事业平稳,感情融洽,人近中年,却膝下无子,于是从孤儿院领养出她来,当做亲生女儿。他们给她取名洛丽塔,因她的养父姓洛,养母姓黎,而两位都是工科毕业,文学素养欠佳,误打误撞起出来这个名字,初衷其实是为了表达对她的爱。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一个充满爱意的家庭里懵懂长大,十六岁以前整个青春期最大的忧伤,是想改一个好名字。
十六岁是她人生的第一个分水岭。
那一年夏天,她遇到了二十一岁的秦漠。
那时候她念高二,离高考仅有一年,要开始为未来打算。父母让她考S美院,她誓死不从。并不是讨厌画画,只是犯了小孩子的通病,以为叛逆是种时髦,不能接受父母安排的人生。她妈妈的朋友秦太太从国外回来,到海边疗养,正好和他们做邻居。据说秦太太有一个很会画画的儿子,刚取得麻省理工学院建筑系硕士学位,陪着母亲一起过来疗养。
她妈妈带她去拜访秦太太,让她叫秦太太顾阿姨。
两位太太坐在客厅里喝茶,聊人生聊家庭。她们的话题她不感兴趣,端了一杯橙汁,端端正正坐在旁边的一个小凳子上研究对面的一台老座钟。
临海的两层别墅,客厅宽阔,欧式的花神雕像座钟放在博古架旁,是百年前的老古董。她学美术,正琢磨着它带了点新古典主义的艺术范儿,楼梯上就突然响起脚步声。
她抬头望,正下楼的青年穿着深色T恤浅色长裤,头发在客厅里灯光的照耀下泛出柔顺光泽,面目有着一种古典的英俊。
秦太太笑着对青年招手:“Stephen你来得正好,我和你黎阿姨正说起你,黎阿姨的女儿洛洛明年要考大学,想考S美院,你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能做洛洛的辅导老师吧?”
青年在他母亲身边坐下,和她妈妈打过招呼,转头看她。他的眼睫毛很长,眼睛很明亮,随意看人也像是专注的样子。他说:“洛洛?”
是询问的语气,听上去是要问她名。
她为自己的名字感到瞬间的羞愧,却面无表情地逞强:“啊,洛洛,名洛丽塔,看过纳博科夫?弗拉基米尔的**《洛丽塔》没,就是那个洛丽塔,英文名Lolita。但是你不能叫我洛丽塔,你要叫我洛洛,因为我不喜欢……”
她妈妈瞪了她一眼:“这孩子就是话多……”
她装作没有看到,脸色不善地看着青年要给他个下马威:“我知道斯蒂芬?霍金,斯蒂芬?李,斯蒂芬?斯皮尔伯格还有斯蒂芬?杰克逊,你是哪个斯蒂芬?”
她妈妈惊讶得简直要去捂她的嘴,但她坐得远又说得快,说完还将凳子往后挪了两步,离她妈妈更远。她不愿意考S美院,谁来辅导她,谁就是父母的帮凶,不要想她给好脸色。她得意扬扬地想。
青年看着她,有点错愕。
客厅里有瞬间的安静,秦太太却扑哧笑出声来:“Stephen,是不是觉得这个说话风格很熟悉,洛洛多像小时候的你啊。”
青年愣了一愣,眼里露出笑意:“我小时候说话可不会带这么浓的鼻音。”
鼻音是她的死穴,她脸一阵红一阵白,简直有点恼羞成怒。青年却友善地伸出手:“我是斯蒂芬?秦,秦漠。秦王朝的秦,沙漠的漠。我比你大很多,你要叫我秦哥哥。”
她把头偏向一边,心想谁要叫你哥哥,较劲道:“你是国外回来的,国外不都是直接称呼名字的吗?”
青年饶有兴味:“可我现在回国了,要入乡随俗,按照国内的规矩来。”
她有些被噎住,找不出反驳的话,求助地回头看她妈妈。
她妈妈和秦太太却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们两个不说话。
她把头偏得更狠,跺脚道:“我才不叫你那个什么什么。”
秦太太终于哈哈大笑:“Stephen你要好好补一下中文,不知道只有小两口才叫情哥哥情妹妹的吗?”
她不能置信地看向秦太太,完没想到一个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的阿姨居然会在未成年人面前开这种玩笑。
青年眼睛里仍含着笑,听他妈妈这样说,立刻做恍然大悟状:“哦?还有这种说法?不好意思我中文不好,”又转向她,“但你至少要叫我一声哥哥。”
她觉得自己要被这一群大人弄哭了,大声道:“你又不是我妈生的,我才不叫你哥哥,我……”
还没有吼完,手心却一暖,青年握着她的手,将一串黑曜石的手链脱下来放到她手里,温和道:“不知道回国会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妹妹,也没有给你带什么礼物,就把这个送给你当见面礼吧。”说完揉了揉她的头发。
掌心里还放着别人给的礼物,再发脾气就太不懂事,她生生把没有吼完的话憋进肚子里,又想起礼貌,通红着脸说了声:“谢谢。”
青年含笑看着她:“要叫我什么?”
她一想,礼物都收了,还要跟人赌气就太不大度了,半天,喊了声:“哥哥。”
秦太太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对她妈妈说:“你这女儿可真是个宝。”
此后每天放学,她都去秦漠家跟他学画。她在画室里看到他画的那些静物,死的东西在纸上焕发生的颜彩,连石头做的雕塑仿佛都有了灵魂。她被那些作品迷惑,渐渐觉得画画也是件不错的事情,没准以后自己真能成为一个画家。她想从秦漠的画里找出点什么,想一下子画出像他那样有生命张力的画作,她开始爱上画画。
秦漠作画的样子认真又好看,炭笔握在他修长的手指间,就像武士握住一枚长剑。鹅黄色的窗纱被海风吹得卷起,他的眼神专注,只看得到画架上的世界。她有时会故意咳嗽一声打扰他,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一只手举着笔,丝毫不为所动。她使劲儿咳,咳得隔壁打扫清洁的保姆阿姨都来敲门,他只漫不经心指指对面的柜子:“嗓子疼?那里有金嗓子喉宝。”只要他拿着画笔,这个世界于他而言就像是无物。她存在于这片无物中,却想生出一点涟漪,引起他的注意,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在秦漠家学画的时间渐渐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再由一个半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其实只是她自己赖着不走,秦漠总是时间一到就开溜。但她不在乎,她宁愿把时间大把大把耗在他的家中,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从前她总是把这些时间用来和她的青梅竹马程嘉木一起看电视吃冰激凌做作业,她把这些日常部牺牲掉,牺牲得十分豪爽丝毫不觉可惜。
而直到三个月后,她才终于弄明白这种牺牲意味着什么。
她喜欢秦漠。一种基于艺术崇拜的喜欢。可能是真正的喜欢。因为不像班级里那些早恋的男女同学那样拉拉小手就能满足,它更加炽烈也更加成熟。她想使劲抱住他,尽可能地贴近他,想亲亲他。
她滋生出如此热情大胆的想法,只有十六岁,离十八岁还有两年,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还只是个未成年人,一个小姑娘。
她和程嘉木聊自己的心事。当着程嘉木的面,她能将对秦漠的喜欢铿锵地说出口,但面对秦漠时,却一丝一毫不敢逾矩,连最含蓄的暧昧都不能够。
她觉得他似乎只当她是个小女孩,她画出一幅好作品,他觉得满意时,会从衣服口袋里摸出巧克力来奖励她,就像幼儿园的老师奖励准时出早操的小朋友。
他看她的目光是看一个小孩,并不是看一个女孩。
有一天秦太太开她玩笑,说自从洛洛过来学画画,Stephen的衣服里总是装满糖果,洛洛还是个小孩子呀,这么爱吃糖果。
小孩子三个字深深刺激了她,她鼓着腮帮子生了一下午气,秦漠却照例在课程结束时拿出巧克力放到她手心,她终于鼓起勇气反抗:“我不要吃巧克力。”
秦漠翻着画纸:“我也不吃巧克力,反正最后两个了,不要浪费,好歹把它吃下去。”
她想了想的确也是不能浪费,忍着委屈将巧克力吃下去。第二天,秦漠倒是不再从衣服口袋里摸巧克力来奖励她。但是开始奖励棒棒糖。
程嘉木打击她:“你们没可能的,看年龄,一个七零后一个八零后,一个时代的代沟;看文化背景,一个从小被资本主义腐化一个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意识形态南辕北辙;再看看学历,我就好奇了,他一个硕士和你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能有共同语言吗?”
这些都是事实,她不能反驳。但她下定决心,会将对秦漠的喜欢暗暗埋在心里,为了这喜欢,她要立刻长大,很快赶上他,那时候,他就不能随便拿个巧克力或者棒棒糖来打发她了。她会看着他的眼睛,就像个花丛老手,一点都不紧张惶惑,她要像个情圣一样和他表白:“秦漠,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多年了,你怎么说?”
她靠着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意愿来鞭策自己,学习陡然刻苦,成绩上升的速度好比坐云霄飞车,她妈妈看了成绩单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劲追问她:“你该不是抄别人的才得了这么高的分数吧?”她一边继续刻苦一边在心里暗暗遗憾,要是秦漠早两年出现,搞不好自己就能考上北大了。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暗恋,她想要靠近他,又不敢太靠近他。被这种矛盾的心情折磨,连青蛙跳进池水也能激发愁思。可谓少女情怀总是诗。且还是一首俳句。
终于被她等到一个机会,能够光明正大拥抱他,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是秦漠二十二岁生日,秦太太要办一个舞会,附近的朋友都会来参加。秦漠坐在沙发上边翻报纸边和她说起这件事,侧面被夕阳的余晖映出深沉轮廓,他好看的眉眼微微弯起来:“这个舞会自带舞伴,把你那个小男朋友也带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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