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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甘露二年(257),司马昭讨伐诸葛诞,尚书仆射陈泰、中书侍郎钟会等以行台随从出征。西晋永嘉之难,尚书令东海王司马越率军讨伐石勒,表以行台随军。自后尚书省长官出征或出镇,随军衙署称为行台。北魏天兴元年(398),魏道武帝拓跋硅攻占河北诸州,以都城远在平城,不易控制,于邺城、中山置行台,令尚书令秦王拓跋仪镇守。北魏行台成为皇帝派出的特使,下置僚属,指挥军事,不常设,不管地方民政。熙平元年(515),北魏军攻寿春,以李平为尚书右仆射,别置行台,节度诸军。皇帝委派尚书出使,巡视边境,亦称行台。魏孝文帝元宏迁都洛阳,以北方贫困,今尚书左仆射源怀为行台,加使持节的称号巡行北边六镇和恒、燕、朔三州。正光五年(524),六镇、关陇起义相继爆发,北魏政权复诸道行台,指挥镇压各地起义军。遣尚书仆射元修义为西道行台,讨伐关中莫折念生起义。元修义病重,以萧宝寅为西道行台、大都督,自关以西,皆受节度。孝昌元年(525),以幽州刺史、尚书常景为行台,讨伐河北杜洛周起义军。
北魏孝明帝、孝庄帝时,行台设置较多。出任行台者多兼任当州刺史或都督诸州军事,成为地方性军事指挥机关。正光年间,有曹世表为东南道行台、东豫州刺史。魏子建为山南行台,梁、巴、二益、两秦之事,皆归其节度。正光末,以薛修义都督华、豳、东秦诸州军事,为西道行台。孝昌年间,杨津为定州刺史兼北道行台。尔朱荣专权,武泰元年(528)孝明帝任命为北道大行台,大行台称号始见于此。其后尔朱氏兄弟子侄各据一方,权强莫比,多任大行台。
北魏末年,高欢执政,为大行台,其余行台皆罢。孝武帝欲分高欢之势,以贺拔岳为关西道大行台,都督雍、凉、梁、益等二十州诸军事;以贺拔胜为荆州刺史、尚书左仆射、南道大行台。贺拔岳死,宇文泰继任。东、西魏分立,高欢在东魏为丞相、大行台,驻并州,于州治晋阳置丞相府。宇文泰在西魏亦任大行台,都督中外军事,镇雍州。高欢任命侯景为河南道大行台,镇虎牢,拥兵十万,专制河南,指挥对西魏、梁朝的战争。梁中大通二年(547),侯景叛东魏降梁,上表称黄河以南,皆他所掌管,请举函谷(今河南新安北)以东,瑕丘(今山东兖州北)以西,豫、广、郢、荆、襄、兖、南兖、济、东豫、洛、阳、北荆、北扬等十三州内附,所列当即河南道大行台的管辖范围。
北齐行台承北魏制,并州大行台改称并州尚书省,地位仅在邺城北齐中央尚书省之下。其余下台多以州划分,史籍所见有:幽州道行台,亦称北道行台,驻蓟(今北京西北)。朔州道行台,驻广安(今山西朔县)。晋州道行台,驻平阳(今山西临汾)。建州道行台,驻高都(今山西晋城东北)。东雍州行台,驻正平(今山西新绛)。洛州行台,亦称河南道行台,驻洛阳。河阳道行台,驻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豫州道行台,驻汝南(今属河南)。东徐州行台,亦称东南道行台,驻下邳(今属江苏)。扬州道行台,驻寿春(今安徽寿县)。
以上行台之外,东魏北齐又有临时性行台,指挥与西魏、萧梁作战,巡视地方,事毕即撤。北齐文宣帝时,辛术为东徐州刺史、东南道行台,驻下邳,所统十余州地犯法者,悉由术判处。行台始管理地方民政。
西魏行台不常设。除宇文泰自任大行台外,独孤信为荆州刺史、东南道行台。王思政为东道行台,驻玉壁,都督汾、晋、并诸州军事。侯景叛东魏,王思政率西魏军入据颍州,行台亦移至颍州。北周置总管府(实即行台的后身),遂废行台之制。
南朝无行台之制。梁末侯景来降,梁武帝萧衍保留其大行台称号,封侯景为河南王,都督河南诸军事。南朝宋、齐时,由中央派出催征赋税之台使,往往亦自称行台。
(王仲荦刘统)
行台
隋开皇二年(582)于并、洛、益三州各置河北道、河南道、西南道行台尚书省,文帝以其子杨广、杨俊、杨秀各为行台尚书令。后废洛州行台,又于襄州、寿春两地设置山南道、淮南道行台。这两处行台都因伐陈设置,事定即罢。大致开皇九年(589)后,行台均废,而置并、扬、益、荆四大总管府,各统十余州至数十州。炀帝大业元年(605)诸州总管府尽废。唐初复置大行台。其陕东道大行台置于洛阳,以秦王李世民为尚书令,地位在其余行台之上。其余行台如益州道、襄州道、东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均以宗王或亲信大将任尚书左仆射,为行台主。武德九年(626),诸道行台并废。
北魏行台的组织虽略同于中台(在中央的尚书台),有令、仆射、尚书、丞、郎等员,但都是临时权置,并不完备。行台的首长,不一定都有令、仆射、尚书等官位。隋唐的行台尚书省则以行台尚书令为最高长官,若不置令,即以左仆射为首。置官大略同中台而人数较少。行台主要为处理军务而设,故以兵部居首,又兼综民事,故吏、户、礼、刑、工并置,却往往一人兼两职或三职。行台的统辖地区既广,位重权大,不利于中央集权,所以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就予以废除。
金天会十五年(1137),废齐国,于汴京立行台尚书省,管理齐国旧地。行台尚书省由朝廷尚书省统领,设行台左右丞相。天眷元年(1138),以河南、陕西地还宋,改设行台尚书省于燕京。三年,复设于汴京。天德二年(1150),废。元代行御史台,亦简称为行台。
(陈仲安)
行中书省
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行省制度的渊源行省制度渊源于魏晋的行台。北朝、隋和唐初,都曾置行台(或称行台尚书省)于外州以行使尚书省职权,亦设尚书令、仆射、尚书、丞、郎等官,但不必皆备。如任职者权大位高,则称大行台。多是因军事需要而设的临时机构,唐太宗以后取消这种建置。金初,曾置行台尚书省于汴京,以治河南地,后罢。金章宗时(1190~1208),遣尚书省宰臣出征、戍边或处理地方重大事务,许便宜行事,称行省于某处。金末,为抵御蒙古和镇压农民起义,常命宰臣出镇诸路,或以宰相职衔授予地方长官,皆称行省,先后所置有大名、河北、陕西、河东、中都、山东、东平、辽东、上京、益都、京东等行省。同时,蒙古所占金地,多委付归降的金朝官吏或地方军阀管辖,并仿照金朝官称随宜命职,其辖土大者,也授为行省,如石抹明安、石抹咸得不父子为燕京行省,严实为山东西路行省(或称东平行台),张荣为山东行省(或称济南路行省),李全为山东淮南行省(或称益都路行省)等,但都不带宰相职衔,与金朝的行省不同。后来,这一类行省名号逐渐被取消。
蒙古灭金后,置中州断事官统领中原诸路民政,在燕京设立官府,时称燕京行尚书省,或燕京行台、中都行台。中亚和波斯地区也设立了类似的统治机构。蒙哥即位后,重新任命大汗直辖的上述三大地区的行政长官,称为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事和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当时蒙古国大汗政府还没有尚书省的建置,只是以断事官治政刑,职任略同中原官制的幸相;其分治各大地区的断事官,汉人习惯上称为行省,并非蒙古定制。如燕京行省布智儿,蒙古职名实为“大都(应作中都)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
元朝的行省建置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至元二十三年(1286),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延祐七年(1320),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泰定(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各行省设立经过和辖境如下:①陕西行省——中统元年,立秦蜀行省(也称陕西四川行省、陕蜀行省等),治京兆(今陕西西安),其后两次移治兴元(今陕西汉中);至元八年罢,以京兆诸路直隶中书省。次年,封皇子忙哥剌为安西王,以京兆为其分地,置王相府治之。十七年,忙哥剌死,罢王相府,复立陕西四川行省于京兆;十八年,分设四川行省,于是只称陕西行省。辖境包括今陕西及甘肃、内蒙古部分地区。②甘肃行省——中统二年,立西夏中兴行省,治中兴府(今宁夏银川),至元三年罢,改置宣慰司,隶中书省。八年,复立;十年,又罢。十八年,再立。次年,分设行省于甘州(今甘肃张掖),称甘州行省,二十二年罢。二十三年,徙西夏中兴行省治甘州,改称甘肃行省。辖境包括今甘肃省、宁夏自治区及内蒙古部分地区。③辽阳行省——至元元年,置行省于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称北京行省;二年罢,改置宣慰司,隶中书省。六年,又置行省于东京(后改辽阳,今属辽宁省),称东京行省,后徙治北京。十五年,又改为宣慰司。二十三年,以东北诸王所部杂处,宣慰司位轻,不足镇抚,再立东京行省,同年罢。二十四年,因乃颜叛乱,复置辽阳行省,以控制东北州县。辖境包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④河南江北行省——至元五年,因攻宋战争需要,立河南行省。十年,分立荆湖、淮西两行枢密院负责攻宋,罢行省,河南路仍直隶于中书省。二十八年,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梁(今河南开封),并割江淮行省所领江北州郡隶之。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长江以北地区。⑤四川行省——至元八年,罢陕西四川行省,另立四川行省于成都;十年罢,分置东、西川行枢密院。十五年,罢二行院,复立行省,次年复罢。十八年,从陕西四川行省中分出,又于成都置行省。其后一度再合于陕西行省,二十三年又分两省。二十五年徙四川行省治所于重庆,二十七年复还治成都。辖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陕西部分地区。⑥云南行省——至元十年置,治中庆(今云南昆明)。辖境包括今云南省全境,四川、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方。⑦湖广行省——至元十一年,初置荆湖行省于鄂州(今湖北武昌)。次年,元军取荆湖南路地,立行省于江陵以治之,称荆南行省。十四年,移治潭州(今湖南长沙),称潭州行省或湖南行省。同年,鄂州行省并入潭州,并以新得广西地属之,故又称湖广行省。十八年,徙治鄂州。辖境包括今湖南、贵州、广西三省之大部及湖北部分地区。⑧江浙行省——至元十三年元灭宋,置江淮行省于扬州,统两淮、两浙地,又称淮东行省、扬州行省。二十一年,徙省治于杭州,称江浙行省。二十三年,还治扬州,复称江淮行省。二十六年,再次徙治杭州。二十八年,以江北州县隶河南行省,改称江浙行省。大德三年(1299),罢福建行省,以其地属江浙行省。辖境包括今江苏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西部分地区。⑨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置,治隆兴(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十五年,并入新置的福建行省(治泉州)。同年,又立行省于赣州,次年,仍还治隆兴。后因减省江南冗官,江西、福建两省曾经几次分合。大德三年福建地并入江浙,江西单为一省。辖境包括今江西省大部及广东省。⑩岭北行省——大德十一年置和林行省,治和林。皇庆元年(1312),改和林行省为岭北行省,和林改名和宁,仍为省治。辖境包括蒙古人民共和国全境、中国内蒙古、xīn • jiāng一部分和苏联西伯利亚地区。
此外,元朝还于高丽置征东行省,但行省丞相由高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