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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朝聘
先秦朝聘
朝是侯国君主朝见周王;聘是侯国间有事故,彼此派遣卿大夫存问。朝见或聘问有一定仪式。朝、聘者进见受朝、聘者时,要献送表明自己身分的珪璋,为“执玉”。受朝聘者则先“辞玉”,后“受玉”,再“还玉”。其间使臣还要向受朝、聘国献送车马和方物;受朝、聘者对来朝、聘者馈赠腊肉、牲畜和刍米等物,以示答谢。
按照周代礼制规定,诸侯国君主要定期朝见周王,向他报告治理侯国的政绩,并献奉财物(即职贡),否则要受到贬爵、削地、讨伐等处罚。朝见表明诸侯对周王具有政治上的臣属或从属及经济上的贡物关系。
春秋时,诸侯国君主朝见周王的事例已不多见。鲁国君主朝见周王仅有两次,齐桓公一生未朝周王。随着周天子地位下降,一些诸侯国成为霸君。他们在礼制上虽无受朝见的权力,但却凭借霸主地位迫使中、小侯国与其形成主从关系。昔日侯国的聘问,事实上已转化为“朝见”。当时,中、小侯国君主“聘问”霸君的事实很多。公元前545年,齐、陈、蔡、北燕、胡、沈等六国君曾共同“聘问”晋平公。鲁君“聘问”晋君有十二次,“聘问”楚君一次。同时中等侯国鲁国的君主,又先后受到滕、纪、杞、邾、小邾、曹、郯、薛、榖、鄫、邓等小国君主的多次“聘问”。可见当时“聘问”已成为多层次的“朝见”关系。
侯国间的聘问,有的属于诸侯国间的友好往来。但中、小侯国对霸主国的聘问,更多地表现为政治经济上的不平等关系。例如鲁国、郑国使臣相继“聘问”晋国,献送不绝。名为聘问,实为献奉。
(应永深)
先秦的禄
先秦的禄
春秋以前的禄以田邑为主,战国时以实物为主。夏商贵族食禄制度缺乏记载,难以详悉。不过他们各有一定数量土地,食土地收入是肯定的。西周、春秋时,周王室有土地方千里。诸侯、卿、大夫、士亦各以等级占有土地。春秋时“大国之师,一旅之田”。一旅为五百人,每人耕田百亩,卿的禄田约为五万亩。《孟子·万章下》有“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的说法,实际情况大概不可能这样整齐。除无限期占有土地之外,商周贵族还往往获得定期占有土地的权益。例如商代小臣缶铭文说:“王易(锡)小臣缶湡积五年。”是商王赏小臣缶收取湡地禾稼,其时间以五年为限。
春秋时,由于赋税制度的变化,逐渐实行谷禄制。如孔子为鲁司寇,有“奉(俸)粟六万”,后来到卫国作官,亦有俸粟六万。至战国,各侯国普遍施行谷禄制。魏文侯以魏成子为相国,“食禄千钟”。燕王哙让位给相国子之,命令将有三百石以上官俸的官吏的官印交给子之,由他委派官吏。秦国的官俸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等级别。楚国用“担”来计算官禄,至有“禄万担”者。
战国时期,王室勋贵,除任官职有俸禄外,还有封邑;国王王后的宠幸,有的也有封邑。齐国孟尝君任相国,继承其父封地,“封万户于薛”。吕不韦于秦庄襄王元年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洛阳十万户”,还“食蓝田十二县”。楚顷襄王的宠臣有川侯、夏侯、鄢陵君、寿陵君。秦庄襄王王后封嫪毐为长信侯,赐与山阳地,又以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