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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西周的诸侯有同姓、异姓之别。同姓即姬姓的诸侯,在盟会时居于异姓的前面。异姓不少是曾与周王室发生婚姻关系的,如姜姓、任姓、妫姓、姒姓等。周初还注意褒封前朝的后裔,如封尧之后于蓟(今北京,后并入燕),封舜之后于陈(今河南淮阳),封禹之后于杞(今河南杞县),商朝之后于宋。诸侯有的是商诸侯国,周予以承认;有的则是新封。
建立诸侯国,要赐以土地山川和人民,同时分予宝器,并有等级差别。传统说法认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而从土地看,公、侯均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均五十里,实际是三个等级。至于土地不足五十里的,则附属于诸侯,叫做附庸。根据西周金文的研究,五种爵称是存在的,而且确有一定制度,但未必有那样固定和规整。
官制据记载西周职官最详细的《周礼》,周王朝设有各统辖若干官员的六卿,其中冢宰,掌邦治,其诸官分司王的宫寝、饮食、皮裘、府藏以及贡赋等事;司徒,掌邦教,其诸官分司土地人民、乡遂、山林川泽等事;宗伯,掌邦礼,其诸官分司宗庙祭祀、冢墓、礼乐、卜祝巫史、车旗等事;司马,掌邦政,其诸官分司军旅、田役、车马、封疆道路等事;司寇,掌邦禁,其诸官分司刑罚狱讼、盟誓、约剂、盗贼、宾客等事。司空,因《周礼》原文残缺,详情不明。
学者多认为《周礼》所记过于详密,西周不可能有这样整齐划一的官制。但与已发现金文对比,《周礼》很多地方相同或相似。据统计,《周礼》现存官名三百五十六官,和金文相同或类似的有九十六官。可见《周礼》有相当成分还是反映西周官制的实际的。
《尚书·顾命》记周成王临终时召见“大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大保奭即召公以下六人就是六卿。康王时金文小盂鼎有“三左三右”,也指在王左右的六卿。六卿的设立,是王朝官制的中心,诸侯国的官制与王朝相似,但规模较小,官名多同于王朝。
国野和乡遂西周时期,周王直接统治地区和各诸侯国都有国、野。王或诸侯所居都城及其近郊称为国,郊以外称为野。居住在国中的是国人,其余则是野人。国与野各方面制度均有所不同。这种差别的产生可能是由于周朝对各地的征服,占统治地位的周人处于国中,被统治的土著则居于野外。
史墙盘铭文拓片
国中分划为乡。周有六乡,诸侯国大的有三乡。据《周礼·大司徒》,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有乡大夫,以下各级有长。国人的多数是与贵族有宗法血缘关系的士阶层,他们有议政的权利,当国家遭到大的变故时,王或诸侯要征询他们的意见;他们之中的才能优秀者,会得到选拔推荐。其丁壮日常有义务参加国家组织的田猎、力役;遇有战争,则参加军队,或出征,或戍守。
野一部分分划为遂,其余封予卿大夫作为采邑。周有六遂,诸侯国大的有三遂。据《周礼·遂人》,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遂有遂大夫,以下各级有长。野人属于庶人,战争时期只在军中从事配合性的杂务。
兵制西周的兵制和国、野的划分及其组织有密切联系。周王朝设六车,或称六师,即由六乡的丁壮组成。《周礼·夏官司马》记载当时的兵制为:五人为伍,二十五人为两,百人为卒,五百人为旅,二千五百人为师,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当时实际情况未必如此规整,但可看出六乡与六军组织的彼此对应。
六师人员在发生战争时征调组合,但在平时也要定期训练,其方式是在农闲时节举行田猎,每年四次,春季称为蒐,夏季称为苗,秋季称为狝,冬季称为狩。田猎完全按军事组织集合丁壮,具有检阅操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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