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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孙志新头也不回,往陶锅里倒上一点水,把黑泥一样的盐巴放进去。
布库呆呆的问:“你会做饭吗?”
我去!说得做饭好像是很高深的功夫,孙志新撇嘴。开玩笑,做为一个长年dú • lì生活的新人类,又是一名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不会做饭自己照顾自己那才是见鬼了。
片刻,水开了,孙志新将盐水倒出来,去掉陶锅底部的黑色泥沙,重新将盐水倒回陶锅里。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食物了啊。”布库又道。
“有的。”孙志新道,将灌好的血肠放进锅里煮。血肠其实是一道挺有名的菜,将宰杀的动物血液,脏器剁碎一起肠衣后煮制,也可晒干后煮制,风味各自不相同。两种处理办法相比,现做的鲜香肉厚,风干的带着风干处理食物的醇香耐嚼,都是美味。煮制血肠时加葱、姜、蒜去腥,加入少量的八角、陈皮之类的香料,配以烧酒,实在是风味独特的美味。现在嘛,葱、姜、蒜,烧酒啥的没有,孙志新仅能做到的是将沙盐精制一下,去掉怪味。
包括纳鲁,三人都在看孙志新在那里忙碌,奥格眼里露出奇怪的光芒,只觉得孙志新的动作熟练得很,一点都不像智者所说的天上下来的神,倒跟平常只一般。纳鲁则在孙志新开始动作时就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看,眼神一会专注,一会飘忽,像是透过孙志新的背影在看时么,脸上露出满足的浅浅笑容。
布库从纳鲁膝上跳下来,紧紧的挨着孙志新。锅里的东西他从没有见过,好奇的道:“当真可以吃?就是你刚才让父亲做的那个?”
孙志新听了个半懂,猜到了全部,伸手摸摸布库的小头颅,道:“能吃。”孙志新以前没有亲近过布库,可是小孩敏感,孙志新的手掌一摸上他的头,他就明白了孙志新的亲近意味,仰脸冲孙志新咧嘴笑笑,把小身体趴在孙志新腿上又拿馋嘴的眼光去看锅里。
奥格已经不磨石枪了,倚在撑起帐蓬的木桩子上看孙志新忙活。纳鲁也没看,眼光一直追随着孙志新,眼神越来越炙热。他虽然不懂孙志新具体在做些什么,却知道他是在为他们父子三人做吃食。他的毕达拉察阿苏啊,终于肯为他动手了。
煮了约十几分钟,血肠已熟,有带着腥骚的香味冒出来。
孙志新闻了闻,下意识皱眉,他不太喜欢这个味道。布库却开始流口水,喜声道:“好像真的能吃,真香!”
一帮子野人吃得粗糙,腥膻味是习惯了的,孙志新却不行。他站起来,从帐蓬上取上窜草茎,那上面挂着他下午采来的蘑菇。当时带着布库在河边的树林独逛了一圈,虽然布库因不安全阻止孙志新深入,可仅在边缘地带,孙志新就发生树林里的蘑菇资源很丰富。这可是好东西,户外运动爱好者都喜欢在野营是拿它做汤,同时也能正确的辨识哪些有毒,哪些无毒。像孙志新采摘的,全是肥美的白蘑菇,就是那种学名叫做双孢蘑菇的东西。
当时布库只当孙志新采着好玩,也笑嘻嘻的跟在他后头采。只不过这小孩专指着那种颜色鲜艳美丽的摘,绝大部份都被孙志新辨认以后扔掉,只余下可食用的扯了草茎来穿上带回来。
现在,孙志新就在撕开蘑菇,把它们放进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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