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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自己与他也就这么梦萦魂牵了,成了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可他偏偏还是出现了,偏偏还在干这样的傻事。
她伸出手,轻轻地摸去他眼眉上的白霜,紧紧地捂住他冰冷的脸,
唐逸枫呆了呆,那女人手里的热度一下子从自己的脸颊透进来,那温热的气息也一直在耳边围绕,慢慢地渗进自己的心里。
他的眼眉慢慢往上弧,眼里的柔情在眼底一下子翻滚了出来,脸轻轻地蹭着她的手心。
林若的脸紧紧靠在他的脸侧,把自己身上的大衣往前拉了拉,遮住唐逸枫的头,他的脸,只露出他的眼,手却一直没有离开过,一直捏着那大衣贴在他的脸上。
此刻的温暖胜过一切,此刻的静默胜过一切语言。
在那一片飞扬的鹅毛一般的大雪中,那个重叠在一起的身影在幽静的山路上越来越远,那深浅不一的脚印便如像是天地间的一窜感叹号,是这白雪茫茫中唯一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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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小时的艰难跋涉,唐逸枫终于在天没有完全黑下来之前,把林若背回了家。
林若的母亲已经准备好衣服,姜汤,一见他们平安回来,终于松了一口气。
已经精疲力竭的唐逸枫,脱下脚上的鞋和袜子,才发现自己的脚究竟多么的不堪入目,脚趾,脚边的皮都磨破了,一片红肿,开裂出血。泡在热水里,他只觉得奇痒无比,难受。
林若换好衣服,坐在他的身边,关切地看着他眉头紧皱的样子,眼再移向他脚上的红肿,哎,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冻疮吗?她只觉得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片,终于忍不住了,眼眶又是一阵湿热。
“唐逸枫,你这个白痴,不知道换一双鞋子啊。”
听着那一声“河东狮吼”,唐逸枫抬起眼看着那女人的小脸,黑亮的发随意地散落在她的脸颊上,眉头紧皱,嘴角好看地上弧,明明是高八度的语调,可那大大的眼睛却透着柔柔的光,一脸的急切。
她千娇百媚的样子,他见过不少。她情动羞涩的样子,他也熟悉地很。
唯独今天她这般“横眉怒对”的样子,他却觉出不一样的味道来。
他不自觉地拉过林若的身体,让她侧靠在自己的怀里,头慢慢地低下,紧紧地挨着她的小脸。一手紧紧握着她的手心,一手轻轻地抚摸着林若散落下来的发,手指轻轻地绕着她的发,一圈又一圈,再慢慢地放开。
人生若只初相识,当初第一次他带她回玻璃公寓的时候,想的就是能这般绕着她的发,耳语厮磨。
只可惜,他却让她受尽委屈,受尽折磨。
两年了,自己给了她想要的平静,想要的自由,想要的生活。
也愿意为她脱胎换骨,而她是否愿意忘记前事种种,再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呢?
“若若,那你愿不愿意呆在一个白痴的身边,时不时的提醒他要换鞋子,换衣服呢?”唐逸枫的嘴角捏着一抹笑,眼底是一片深浓,一片期许。
“唐逸枫,下次你再这么白,我就不理你了。”林若已然鬼使神差,脱口而出,白皙的小脸,长长的睫毛优美地覆盖在清亮的眼里,浅浅的笑着,露出两个个好看的酒窝。
她靠在他的怀里,手轻轻地抚上他的胸口,任由那灼热的气息悠悠地围绕在自己的鼻尖,让沉稳却有些急促的心跳声在自己的手里绵连不断,此时此刻,只有彼此而已。
“好,好,等出太阳了,我就把自己全身上下好好晒一下,保证晒地像非洲黑人一样,绝对不白了。”唐逸枫嘴角的笑意更浓,忙不迭接着她的话,手却更加用力地搂紧林若的身体,享受着软玉温香,细细地品味着那女人的话。
若若果然是一只刺猬了,连调侃他也是带着刺的,不过,他喜欢而且是非常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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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林若监督着唐逸枫每天用盐水泡脚,再捧着他的脚,细细给他抹上药膏,而且良心发现地把自己的床让给唐逸枫睡,自己和母亲挤在一张床上。
于是乎,唐逸枫也算是过上神仙的日子,晚上睡着林若的小床上,伴着被子里残存的牛奶清香,他只觉得一阵心神激荡。
当然,他已经立志要在林若面前要做一个gentleman,绝对再做“种马”了。
虽然他很想搂着她睡觉,却怎么样也不敢造次,唯恐破坏了,这和谐安宁的气氛。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林若的脚伤痊愈了,他脚上的红肿也好地差不多了,但是春节假期也过去了,外面冰天雪地的世界已经是消融殆尽了。
尽管唐逸枫很不舍,却还是在李伟的再三催促下,上车走了。
林若望着那渐渐远去的车子,心里竟然是空空的,回到家里,一直觉得房间太冷清了,而那男人的脸一下子又串回到她的脑海里。
就在她发呆的时候,林若的母亲急冲冲地从房间里走出来,手里提了一个黑色的包。
“若若,这个是唐先生的,他忘记带了。”她一脸的焦急地对着林若开口。
林若接过那黑色包包,这是他的手提电脑,这个家伙居然这么丢三落四,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落下了。
送包
第三天,林若在辗转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后,终于来到s市,她提着那个黑色包包,往天鹰集团走去,还没有进大门里,就碰到了李伟。
他见到她,有些吃惊,但是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林若拿起那个黑色包包,递给了他,微笑着说道:“李特助,这个是唐逸枫落下的,请你帮我还给他,好吗?”
李伟推推了脸上的眼镜,笑到,“林小姐,还是您亲手送还给他吗?唐总现在在开会,您到他的办公室去等他。”
他看着一脸明媚笑容的林若,那双亮亮的眼睛好看地上弧着,脸色的红润,简单的蝴蝶发夹把那黑亮的发束成马尾辫,穿着米色的格子大衣,衬着华贵的毛毛领,配着黑色的打底裤,踩着一双平底靴,勾勒出腿部美好的线条,不但和两年前那个自哀自怨的女人判若两人,而且更美了,纤尘不染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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