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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辈子自由撰稿人,林小乖有些无法想象朝九晚五循规蹈矩的生活。
“嗯。”沈迟微微皱眉,他做出这样的决定自然有自己的理由,原本还希望婉婉能够谅解,但她这般连解释都没听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一点也不觉得高兴。
他看向旁边用目光询问的阿公阿婆,“部队申请家属随军要求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我现在是副营职,但却只服役了八年,是不符合随军申请要求的,因此我要先想办法把军衔升一升。”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目光有一瞬的暗沉,然后才道:“这些且不论,驻地的住房条件算不上好,婉婉如今正怀着孕,我在部队的训练也很繁重,还要出任务,能够照顾到她的地方不多,而且部队的军医一般都更擅长处理外伤,孕妇在那很不便利。因此,我想着随军的事还是等孩子生下来再安排。”
闻言,在场几人静默片刻,罗玉芳看向林小乖道:“婉婉你怎么看?”他们肯定是愿意照顾孙媳妇的,就怕孙媳妇觉得委屈。
“我没有关系。”林小乖轻笑道:“之前我还有些担心适应不了部队里的生活呢。”她会说她一开始就没打算在生下孩子前去随军吗?
弄清楚她的态度,两老和沈秀都松了一口气,沈迟的心情却有些复杂。
他确定了,他们夫妻间绝对有大问题。
这时候不像后世,随便摆摊会被城管追,大街上,只要不摆到人家店门口,基本就没有人管,也不需要交摊位费。
因此,也没花什么功夫,沈迟往街上转了一圈,就把小摊子支起来了。
别说,那些颜色鲜艳,款式在这时代又算得上大胆的衣服还真引来不少路人的目光,不过买的人却一个都没有。正当罗玉芳开始急的时候,第一个顾客终于上门了。
“卖出去了卖出去了!”等人一走,沈秀一脸激动地捏着手中的三块钱。
一旁的罗玉芳也是一脸喜不自禁,天知道她有多担心这么多衣服砸在手里。
有了第一个顾客,第二个第三个自然慢慢地出现了,如同沈迟预料的,虽然卖得不快,却从来没有断过顾客。
见状,沈迟也开始往返于黎城和县城,摊子由阿公阿婆还有沈秀轮流看顾,林小乖则负责在家做好饭等他们回来吃。
当然,为了照顾林小乖,三人中总有一个会留在家中。
一家子忙碌,不知不觉间,就到了沈迟返回部队报道的日子。
第14章临别前夕
吃过晚饭,林小乖和沈迟都回了房。
“婉婉,我明天就要走了,你就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沈迟半靠在床上,静静地看着正在打毛线的林小乖。
——那是她买来打算给孩子织小衣的。
“……说什么?”林小乖动作微不可见地顿了顿,垂下目光淡淡道。
“我知道你心里对我有怨。”说完这句话,沈迟停顿了很久,似乎想要看林小乖的反应,无果后,才继续道:“你大概也不想听我说对不起,但我承诺你,类似这次的事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
他没有提自己不折手段娶到她的事。
身在这个年代,沈迟的情商绝对足以傲视群雄。事实上,在一早决定用那种不太光明的方式得到心仪的女孩时,他就考虑好了以后。
三千块钱礼金就是他埋下的最大伏笔,事实上,当时他最少有办法将价钱压到三分之二,但他却没有给自己留下丝毫余地。
三千一百多块,那是当时他的全部家底,扣去礼金,剩下的钱他用来办酒宴和置办物件,基本上就花得七七八八了。
他清楚女人和男人的差别,尤其是像婉婉这样涉世未深的女孩——心理感性,不愿意把世人想得太坏,对爱情和婚姻存有美好幻想。
他长得好看,个人条件又不差,又是因为喜欢她才用全部身家换得她下嫁,他不相信她能够硬下心肠责难他。
即便一开始能够,在名分已定的前提下,他也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将她的心磨软了。
所以新婚之夜,哪怕婉婉高烧昏迷,他也坚持要了她。他的时间并不多,而社会世俗所限,他不能给她回头的机会。
甚至是突然被部队急招回去,仓促之间,尽管没想到自己拿了那么多东西回去,那女人还会那样过分,但他不是一点也没有预料到王招娣对婉婉会有的慢待。他只是卑劣地想着,有王招娣的轻慢欺负在前,今后他对她的好肯定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
再加上,他当初是打算支持她继续上大学的。
只是……
计划赶不上变化。
他没想到原本一个月的婚假会突然取消,更没有想到婉婉会怀孕,而自己的疏忽差点酿成大错。
当初他一眼就认定了婉婉做自己的妻子,但却对她所知甚少。因此,即便知道夫妻间出了问题,在摸不准她的性格时,也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他能做的只是给她一个承诺。
林小乖知道沈迟说的是真的,他说出口的承诺从来没有食言过,她觉得自己应该温顺一点,表现一下感激,但事实是,她根本控制不住眼泪的滑落。
她哭得无声无息,脸上甚至没有任何表情,但沈迟却有些慌了神,“你别哭……”
他犹豫了下将她抱进怀里,怀中纤瘦的身体让他心底微微触动,想说什么却最终只叹了口气,嘴唇隔着刘海轻轻贴到她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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