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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恍然大悟,脸开始变番茄,“对不起,早上时间来不及,洗了澡忘了吹头发。”
帅哥不慌不忙的从盒子里掏出纸巾,“没关系,我也常这样。”
当然,现在真相早已大白,我的恶习是即便晚上洗了澡也让满头湿发自己捂干,老公的美德是即便早上洗了澡也会把最后一丝湿头发烘干。
关于我们的初遇,当我叫嚣着那是一见白牙误终身时,老公看了我半天,冒出一句,“如果你能改掉漱口后吃东西的坏习惯,你的牙齿也会变白。”
这算是冷笑话吗?为什么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咳,咳,言归正传啦,炫耀了半天,故事的重点就是我,和我的帅哥老公,成亲前,结婚后。大部分帅哥都不适合绑来做老公,对于我这样一个看重皮相的色女来说,很庆幸,缇墨非,是个好老公。
礼拜六的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准时在8点醒来。醒来时,身边空了一角,被子里还有余温。老公今天7点有一个心脏搭桥手术,病人是市区群众口碑不错的老议员,想来这时候医院外已经有当地传媒候着了。管它是市议员还是国会议员,包皮手术还是心脏手术,早餐最重要。
礼拜六是一周七天我们夫妇俩唯一共享早餐的时间。老公很忙,即便是高级医师,时间表同样不固定,没办法,职位跟个人时间在即将流逝的生命面前,总是显得微不足道,好在我这个老婆申明大义,对此表示理解,给予支持。所以现在我唯一关心的,是在老公回来之前,做一道丰盛的早餐。
起床的时候,腰酸背疼,昨晚上跟老公从床头做到床尾,床够结实,我的骨头快要散架了。我今年28,老公32,还有本钱纵欲,可以理解。
带着比尔到小区对面的家庭超市买食材,买了带着湿气的新鲜蘑菇,鸡蛋,西红柿,青椒,火腿……没办法,想来想去,这是老公唯一喜欢吃的,我会做的菜。走在回家的路上,想起老公昨晚上的剧烈运动,今天早上4个小时的手术,还有那一帮喧闹的媒体,还是打算让他好好进补。于是又回头,找到常去的那家小店,付费请店主布女士帮我做了一道奶油薄饼,一道煎鱼。
布女士向来同情我老公,她似乎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个全身镀金的男人会娶了我这个连鱼也不会煎的女人,更甚者,一个长得并不漂亮的女人。
是的,我之前说过,老公是帅哥。不是亮眼的帅哥,是走在路上女人回头率百分之90的帅哥,另外10%,瞎子和近视除外,一点不夸张。至于我,大概成反比了,回头率10%,瞎子近视在内。老公身高超过六尺,我五尺出头,两人走在一起,曾经被人从背后认成父亲和女儿。大部分人,特别是女人,会用乱点鸳鸯谱来形容我们,但我认为,四个字就够了,天作之合。老公看我喜欢从内到外,我看老公向来从外到内,不是天作之合是什么。
想当年,遥想当年……
先天不上镜
那时候我叫老公缇先生,这个称呼一直延续到今天。老公叫我安安,别误会,我姓安,名安。
我兼职的那间办公室只是庞大学校的一个分支,主管学术研究项目的合同协定。办公室连我在内一共六个人,二男四女,另外一位持律师资格证的男士姓麦,姑且叫他麦先生。四位女士除了五十岁的已婚大老板,其余三位目前都待字闺中,典型性阴盛阳衰。
大老板要求所有员工的相片简介都必须放在办公室网页上,所以我这个新人开始上班的第二天,被带到会议室照相。
我推开会议室门的时候,缇先生斜靠在长桌边,旁边是罗莉小姐。罗莉是办公室的合同起草人,三十岁左右,脸小,身材却很丰满。两人似乎刚说到高兴事,满脸的笑容。罗莉的笑容很灿烂,我后来注意到,缇先生在场的时候,罗莉的笑容都特别灿烂。
“安安你见到网页上我的照片了吗?”罗莉问我。
“见到了。”我于是想起那张眼睛被眼镜白光笼罩,好像正在梦游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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