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美男虽好,也得姑娘喜欢(3/4)
若说是因为洛城东当街示爱,她觉得不至于,好好的,没人会为了个女人和昆仑宣战。再说她长得虽然还算漂亮,但远远没到红颜祸水,一笑倾城的地步。
她是二仙门的掌门不假,可他们的门派和这些名门高派相比,就是个渣,也没有值得人利用的,别人眼角都不夹一下。那么,就不会是为了公事而绑她。
不为公,不为私,就说明绑架者有其他她想不出的目的。或者说,那人有病。再或者,那人的审美观扭曲,想尝尝凡人的滋味。
正想着,身边又是噗嗤一声笑,那个绑架者轻声道,“小东西,才装睡,这会又装昏。若是醒了就睁眼瞧瞧爷吧?包管你不后悔。”
被人拆穿后还装,不仅是傻蛋,简直就是无耻了。乐飘飘的脸皮还没有厚到那种程度,所以就慢慢张开眼睛。先是一线,然后凝住,最后平静地沉默着。
“小东西,又骗人。”那人笑了笑说。
他歪倚在床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和乐飘飘并排躺着。而此处并不是什么华美的大屋,而是一处山洞,四处摆着儿臂粗的牛油大蜡烛,山洞中央放着一张挂着红色帐蔓的大床。
这种摆设,这种气氛,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很不正经,很那个……很适于干点少儿禁止的事,暗示性相当强烈。
“我骗你什么了?”乐飘飘问。
“你没有表现出惊艳啊。难道,爷长得不好?”那人夹了夹眼睛,“恐怕不是如此,因为刚才你的心跳得急了,虽然你极力掩饰,这难道不是骗吗?”
“我不能是吓的啊。美男虽好,也得姑娘喜欢才行。”乐飘飘想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不伪装。因为她知道,伪装没有用。她乐大小姐,从来不做白工。
至于说她的心跳,当然是快了些,看到这男人时,她还有点口干舌燥,但那不是绝不是惊艳的感觉。而是……别的。比如,****。
怎么说呢?
美男,她不仅见过,还见过很多。三个师傅虽然是师傅,不能下手,但不许动却许看,不妨碍她进行美的欣赏,而且他们三个还类型不同。
燕北天,温润如玉。
百里布,气质高华,帅绝天下,全大秦的男人没有一个比他好看。
眼前的男人,可以简称为妖孽,五官的漂亮倒在其次,重要的是他有着强烈的魅惑力,只一双手就勾得人心神不宁,衬着烛光,更惹得人心痒痒,绝对的****南博万,让人浑身发热。
他是那种……想引人犯罪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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