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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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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微波炉热了柳阿姨做的饭,还是一如既往的,但是比起张府的大厨,确实差距不可以毫厘计。而且,那个时候的食品安全毕竟是有保障的啊。他们的鸡不是大型养鸡场几十天养出来的,菜也不是大棚农药灌出来的,土壤水源也没有污染。

饭后我请锦梓和我一起喝咖啡,他对我喝咖啡这样的东西非常不能理解,并且深恶痛绝。

晚上,我让锦梓睡在客房。

第二天我去上班之前,教给锦梓怎么开电脑,怎么用搜索引擎,怎么开电视。

我照常去上班,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开玩笑,好像我只是刚刚出差回来,根本就没有飞机失事这回事。

继续工作,尤其是干着自己擅长的工作的感觉还真不错。

锦梓适应得很快,他每天不停地看书、看电视、上网,好像很迅速就弄明白了他自己的处境。

我给他买了一批符合现代审的衣服,不得不说,他穿牛仔裤比穿西装更好看些。不过最好看的是一件时髦的改良中山装,实在很适合他沉静冷冽的气质。

锦梓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回去或者过去怎么怎么样,等到他表面上已经炕出和现代人有什没同的时候,就跟我说不要吃白饭,要去栅作。

以锦梓的身手看,当然是很适合当间谍杀手之类的,若是他的脸,自然适合当偶像派明星,不过这两类职业锦梓都不愿意干。

他又不会任何外语,又没有学历,就算我能通过一些不那么光明的渠道给他买到户口和身份证,又能干什么?

难道去做餐厅服务员?发店小工?去卖豆浆面条?总会保安?

我烦恼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拿出钱盘了个小小店面,让锦梓开了个小书店,他好像对此很满意,自己静静坐在店里看书,每天只有寥寥几个客人,获利甚薄,但够一个普通人糊口。后来小书店老板的貌传出去,引了许多傻呵呵的学生和痴上门,生意一下好起来,甚至还有星探上门,很折腾了一阵子。

但是锦梓气质冷漠,有点不怒自威,那些人也不敢纠缠。最终书店的生意就一直不好不坏。

我不知不觉把晚上的应酬都尽量推了,下班开车去接锦梓,帮他一起打烊,一起回家。

每次我隔着书店的玻璃橱窗看着锦梓低头看书的静静侧脸,都想起“大隐隐于市”。

然后公司里渐渐开始盛传我被一个小书店年轻老板的所迷,此人还比我小六七岁有余。另一版本是那本来就是我养的小白脸。男同事和客户看我的眼光开始充满惋惜,不解或者鄙视。

不过我和锦梓对外界说法一概很坦然,渐渐大家也就习以为常。

后来在一个阴雨天,锦梓和我上了。过了几年,他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我们就静悄悄地结婚了。

再后来我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儿,儿子很有出息,年纪轻轻找出治疗艾滋的方法,成了国际知名的医学权威,拿到了诺贝尔奖;儿一个很活泼,长大在全世界到处游玩,不务正业,后来成了《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另一个很严谨,成了出的会计师。

锦梓六十八岁那年去世,终其一生被认为是平庸的书店老板。

我又多活了几年,后来被酒醉开车的司机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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