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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1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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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以指尖勾勒着棋盘上交错不一的方格,指尖游走在上边,仿佛是在寻找凌司炀下棋时的温度,眼前模糊的仿佛映出了一张气定神闲又云淡风轻的脸。

今我曾记得,就是在这个地方,我生平第一次出手打人耳光。

而这第一次出手,就是一巴掌落在了我的小白兔的脸上。

我曾愤恨,我曾憎恨,我曾悔恨。

乓而小白兔亦曾在这个地方对我说过,我生,你随我生,我死,你亦同行。

死,亦同行。

我的小白兔,我的司炀,你可是还记得自己曾对我这般说过的话,而你却食言了,你独自的离去,却在最后一刻让我看见你眼中希望我好好活下去的念想。

于是我连死都不敢死,你还真是生也残忍,死也死的有手段啊。

我留恋的在东宫里游走,然而睹物思人的后半句,永远都是物是人非。

我去九合山后的佛堂里念了经,我去曾经那个险峻的悬崖边久久的向下凝望,可我终究没有勇气独自跳下去。

因为这一跳,可就没有第二个假扮成银风的凌司炀去拉住我,抱着我一起降落至地面了。

娘娘,崖顶风大,回行宫吧。

我转身,对着随行的环佩笑了笑,这丫头也陪在我身边许多年,陪着我一起将心变的苍老。

夜里,我睡不着,起身时看着行宫之外的月光,终于又独自走了出去。

却在行宫门前看见在外边守着的侍卫,侍卫不统一我独自游走,于是派了一个小厮替我驾马车,坐上马车时,我终究是选择去一次那个地方。

那一个,我想了很久,却在凌司炀离去后,再也不敢去的一个地方。

那个,叫做梨花谷的地方。

曾经,小白兔答应过我,他说会陪我到这里生活,我们男耕女织,若是他不会,便要学,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起带着我们的孩子过完这样的一辈子。

可终究,一切只成空想。

马车顺着山下唯一的一条狭窄的通道缓缓驶入那一片满是梨花的世界,刚一进了山谷,我坐在马车里,都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我揭开车帘,看向外边的方向,一切都没有变。

只是那些曾经住着我所有邻居所有朋友的房屋上边再也没有了炊烟。

曾经银风在这个地方杀了太多的人想要隐藏住那些二十几年的秘密,可终究,一切还是被我完全的告知了天下。

可他从未怨过我,或许有些话他不能说,无法说,而却从我的口中告诉了天下人时,那便不同了,许是,那之后我的小白兔才真正的轻松了许多吧。

曾经的人皆已远去,马车缓缓驶在铺满了花瓣的地上,我微微探出头来,柔顺的长发在肩侧倾泻而下,而徐徐有着结白的花瓣仿佛是有了生命一样,落在我的脸上,我的发间。

我一指挑着马车小窗上的帘子,一手伸了出去,接住了几片梨花,带着幽幽的浅笑转眸笑看向四周的梨花林。

有人曾说过,人老了,总是要靠回忆回着的。

而恰恰就是在这个地方,我想,我终究会拾起大多的回忆。

而,一次的思绪,皆在当我看见在梨花林深入的一坐衣冠冢时,彻底停滞。

不为别的,就为那衣冠冢的坟墓边上立着的一时我觉得眼熟的剑,再又为了那墓前立着的木碑上所刻下的文字,而那个字体,这时间只有一个写得出。

凌司烨之墓。

我那时便整个人愣的彻彻底底,双眼定定的看着那上边熟悉的字体,看着那把属于花迟的剑,看着那上边的凌司烨三个字。

诸多的疑问在脑中形成一个旋涡,我未叫马车停下,却是在马车缓缓路过梨花林外的一条青河边时,我看见了一座升着炊烟的木屋,那屋子的架构看起来有几分眼熟,久了,才发现竟是曾经我与银风住过的那个被烧毁的木屋的样子。

我不曾多么的激动过。

亦不曾相信所谓的奇迹,因为这种东西并不是随意就能降临到我的身上的,虽然穿越,可我终也是不敢相信也不敢去做梦的认为谁谁不会死。

谁都只是一个凡人,可以一次两次逃出鬼门关,不代表永远会那么幸运。

可,当马车停在河边时,小厮去给马儿饮水,我说让他先离去,我想在这里住一晚,小厮却忽然间指着不远处的一颗树说:

娘娘,那边有一个人在垂钓,想是这谷中唯一的人了,小的这就去替您问问这里可还有住的地方。

不必,我自己过去。

我这样说。

因为,因为我看见了那棵树下坐着的人。

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头上带着喏大的却又精致的斗笠,静静的安坐在河边,身旁放着一只竹编的框,握着鱼杆的手指好看极了,在我这个方向依然看得出修长白净,骨节分明。

心底,响过了一丝熟悉的跳动之感。

于是,我向着那个方向,迈出了迟疑却又无法回头的一步。

第431章:尾声4—唯一的债(3)文/

刚一上前,仅仅离那个垂钓的白衣之人一步之遥,我便闻的清清楚楚。

这个身的身上,带着我留恋的味道。

很清雅的淡淡檀香,曾经,我以为再也闻不到这样独特的檀香味了,即便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将自己的整座坤雪殿燃满了檀香,可终究也找不到那一味清淡凉薄让人怎么闻怎么觉得舒服的香味。

可如今,就是在这里,仿若经过了漫长久远的一条路,终于找到了我的原点。

今也许,我性格本应是消极的,怎么也没勇气去妄想这样的一个相似这样的一个巧合。可终究,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激动,缓缓伸出手,用尽了一生的力气,揭开那一面大大的斗笠,当目光看向那背对着自己的头顶,乌黑的长发间搀杂的几缕银丝时,我有一刹那的失神。

又仿佛一瞬间又清醒了过来,打心眼儿里鄙视自己这种像极了琼瑶剧里做梦似的女主人公的做为,只好忙蹲下身,在那人因为头上一空而正要回头看我时抬起手,想要做出抱歉的手势。

我已经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将自己完全当成了一个哑巴,可却在那满身熟悉味道的白衣之人转过头来仿佛知道身后的人是谁,而自然而然的对着我嫣然浅笑时,我才算是真正的哑住。

乓呆愣愣的看着那张脸许久,许久许久,我才仿佛想起了自己是谁,我又身处何地,我究竟在做什么。

将所的思绪从那个温润如玉美若梨花的好看的让人嫉妒的脸上收了回来,我有些痴痴的像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女生一样,默默的,安安静静的看着他,看着这个手中拿着鱼杆,却是好看又璀璨如墨的双眼认真的对着我,那么从容,那么宁静。

仿佛我们都已等待了千年,只为了等到这样在这个僻静的地方相遇的这一天。

是的,不是重逢,而是相遇。

我百分之一万的肯定,眼前的这个在一年多后长出了些许白发的我的小白兔,是一个重生的凌司炀,不是皇帝,不是仇恨的携带者。

而是一个为他自己而活,也亦为了他的瞳儿而活的凌司炀。

所以,我便就在这样的时候,痴恋的盯着这张脸,问了一句傻到不能再傻的话:“你……可曾认识我?”

这是,我一年多之后第一次开口,声音沙哑干涩,仿佛一个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虽哑,却纯净万分,就像他的眼睛一样,一样的纯净。

就在我这样还未清醒过来的傻问题之后,他却竟然笑了。

从容不迫的将鱼杆从水里提了出来,那是一条大大的鱼,他有些悠哉又有些得意的将大鱼摘了下来,随意的扔进一旁空空的竹筐里。

我看着他仿佛当我不存在一样,目光只是盯着筐里的鱼,笑了,然后他轻轻的开口,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对着谁说。

“这么久,总算是钓上来了一条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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