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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过一辈子。于是和禹司凤学习医术,打算以后做个女大夫。可惜她认不得多少字,于是往往是上午跟着璇玑学认字。下午跟着禹司凤念医书。所喜她天资聪颖,一教就会。而且对医术还有热情。
禹司凤说过。再聪明的人学东西,也不如有兴趣来得重要。兰兰跟他学了不过三四个月,居然已经颇有大夫地架势,在客栈里偶尔有客人伤风患病,她也能摸索个大概,药到病除。
山野小村的生活虽然十分祥和,但也十分单调,璇玑和禹司凤到底是年轻人,住久了就有点腻味。禹司凤以前能在这里心如止水地住上一年多,完全是因为心中失落,如今璇玑陪在身边,他哪里还能找到一丝半点的忧郁。他从小在离泽宫就是个特殊身份的,其他年轻弟子都不能随便外出,唯独他,可以不通报就出宫到处走动,当然,这是柳意欢和大宫主订下誓约的缘故,但也养成了他喜欢到处跑地个性。
本来璇玑捉住了那只火浣鼠,把皮毛卖了之后得了许多银子,是打算用来扩建瓦屋的,不过两人都有想离开的意思,于是干脆把那银子作为旅费,去海外游历一番。谁知日常杂事诸多,一直拖了小半年还没动身。
眼看秋去冬来,西谷这里夏天来得早,冬天居然来得也早,十一月初便下了好大一场雪,漫山遍野都是银装素裹,景色雅致。兰兰昨晚便托人带信,请假三天,因客栈老板娘得了痢疾,璇玑和禹司凤便打算趁着这三天的空闲,去庆阳看看柳意欢。
“这次我再去,他不会跑了吧?”璇玑突然想到自己每次去庆阳柳意欢都会事先跑走,不由没好气地问着。
禹司凤笑道:“应当不会吧……除非你恼火他,要用崩玉砍他。”
自从那晚之后,“用崩玉砍”就成了禹司凤的口头禅,大约是因为这句凶狠的话从醉醺醺的璇玑嘴里说出来,分外好笑的缘故。璇玑抬脚要去踩他,却被他笑着揽住肩膀,推门走了出去。
地上积雪深厚,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响,寒风嗖嗖地刮着,时不时还有细细的雪片落在脸上,路人们都恨不得把头缩进脖子里,这两个年轻却衣着单薄,丝毫不惧严寒,有说有笑地朝村口走。禹司凤脖子上倒是挂着一条皮毛围巾,就是璇玑送给他地。说实话,从来没人拿黄鼠狼的皮毛来做围巾,那毛色看上去也蠢极了,若不是禹司凤生得俊雅清贵,这围巾要给别人戴着,只怕大牙也要笑掉。他倒是毫不在意,莫说是黄鼠狼的皮毛,就算璇玑送他一个乌龟壳地帽子,他也会乖乖戴脑袋上。
二人出了村口,正要朝旁边的山路上行去,忽听空中传来一阵悦耳地啼鸣,璇玑心中一动,急忙抬头寻找,只见一道红光闪电般划过天空,似是发现了他俩,立即急冲下来,璇玑胳膊一抬,它稳稳落在上面----是红鸾!
“你怎么会找来这里?”璇玑又惊又喜,“一定跑了不少路吧?真是太辛苦了。”她摸了摸红鸾地脑袋,从它脚踝上抽出信纸看。红鸾得意地叫了两声,翅膀一拍,掉头朝禹司凤身上扑去,停在他肩膀上,尖隼在他袖子上摩擦着。唧唧咕咕地就盼着和小银花玩。
小银花早就躲得没影了,禹司凤从袖子里取出米果子喂红鸾,它张嘴吃了两颗。又把脑袋朝他身上蹭了几下,显然十分亲热。
璇玑突然大叫一声。禹司凤吃了一惊,急忙问道:“怎么?少阳派出什么事了?”璇玑兴奋得脸色通红,使劲抓着他的袖子,笑道:“玲珑过两天就要大婚啦!爹爹叫我们回去呢!”禹司凤这才放松下来,笑道:“真是好消息。是和敏言吗?”
“肯定是六师兄啦!”她指着信纸上新郎钟敏言五个字,笑得合不拢嘴。
禹司凤轻道:“走吧,咱们先去庆阳接柳大哥,然后一起回少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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