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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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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他的脑袋被驴踢了吧?”李琅谕邪恶地笑道,“他现在肯定后悔不已。”

“谁知道呢,说实话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什么欢欢,没想到这么没品一女人。”柳桑拍拍脑门,“我居然被这么一女人给逼离婚了,够失败的。还是我的小琅最好了,晚上赏你吃肉。”

“是你的肉吗?”李琅谕的爪子搭在柳桑的腰上,轻轻捏了捏。

柳桑受不了痒,扭了扭,扑哧笑出来,“你真是个流氓!”

“是流氓吗……”李琅谕故作气恼地皱皱眉,“是不是换一个词比较好呢?”

柳桑想了想,顿悟,“你个色*狼!”

李琅谕在她耳边说:“我会争取名副其实的,公主殿下。”

“你别老叫我公主啦,被人家听见还以为我搞封建复辟,会被公安局抓走的。”柳桑推了一下他的胸膛,却被他握住了手。只见李琅谕眼中始终又化不开的笑意,“你是公主,我是骑士。”

柳桑笑开,“保护公主的骑士?”

“主要是骑。”李琅谕促狭道。

“色*狼!”柳桑狠狠拧他的手臂,他躲闪着,忽然躺在草地上,头枕着她的腿,就好像千年之前,一只叫“小琅”的苍狼将毛绒绒的脑袋枕在命运多舛的新城公主的腿上一样,公主喂它吃吐番进贡的葡萄。

柳桑剥了葡萄皮,喂给李琅谕吃,他咽下葡萄,含住她的食指不放,用舌尖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指尖。

“你还真爱吃葡萄啊,连我手上的葡萄汁水都不放过。”柳桑用另外一只手梳理着他的头发。

“我爱的是你。”李琅谕说。

故意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郑严恰好听见李琅谕说的这句话,心里好像被大锤给捶了一下似的,再看前妻和李琅谕那熟悉亲密的样子,他甚至觉得,自己只是这对璧人间的一个插曲。

“有事吗?”柳桑微笑着抬头问。

郑严压住心中的不快,平静地说:“我订了个房,中午一起吃饭吧。”

“好啊。”柳桑点头道,仿佛眼前的这个人,只是自己的一个普通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抽打潜水者,你们吃泡面永远没有调料包!==

多么恶毒的诅咒哇,怕了咩???

30

30、苍狼..

酒店包房里装饰考究却不失豪华,欢欢最喜欢来这样的地方,紧紧挽着郑严的胳膊,一副“我是郑太太”的得瑟劲儿。郑严见随后而来的柳桑手里牵着一只黑色的大狗,却不见了李琅谕,就随口问:“你那位……李先生呢?”

“他有点事,带晓晓先走了。”柳桑摸摸狼狗的脑袋,其实这只“狼狗”就是变回原型的李琅谕。狼和狗的区别在于耳朵和尾巴,狼的尾巴比较硬,耳朵比较圆,而且狼的眉眼比狗要凶狠很多。但一般人们会把柳桑牵着的狼以为是狗。

“那个人该不会是你租来炫耀自己的吧?”欢欢毒舌道。

郑严虽然一时希望真相确实如此,可想想他们那个样子,实在不像装出来的。“这只狗又是谁的?看起来好像很凶,会不会咬人?”

“这只……还是琅谕的。”柳桑答,挠了挠李琅谕的黑色耳朵,“他很乖的……不咬人。”(==只咬你……)

郑严不禁问:“他该不是养狗的吧,怎么家里这么多狗。”

“这不是狗,是苍狼。”柳桑安抚住几欲龇牙的李琅谕,狼最讨厌别人把它们误以为狗,同样的,狗也讨厌人家把他们误以为狼(狼狗表示鸭梨很大……)。

郑严和欢欢无所谓地一笑,开始点菜。欢欢娇嗔地要吃这个要吃那个,郑严渴望从柳桑的眼里看出一丝失落,可是很遗憾,柳桑认真地看着菜单,还问那只狗想要吃什么。欢欢厌恶地说:“能不能别让你的狗跟我们一桌吃饭啊,它配吃那么好的东西吗?”

“你错了,在动物面前,食物是没有好坏的。”柳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把小琅带回来时的情景——她跟着哥哥们去狩猎,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其实是狼),就带它回了宫,试图喂它燕窝银耳,但它一口也没有吃。她不知道该喂它什么,却发现它从御厨房的下脚料中挑了些猪下水吃。后来,母后,也就是长孙皇后告诉她,狗狗们不吃银耳燕窝,他们爱吃肉。那时她还很奇怪呢,为什么狗不喜欢吃珍稀的燕窝银耳,偏爱吃普通的肉?想起那时,柳桑不禁自嘲地笑笑,接着说:“动物眼里,只有能吃和不能吃。他们为了填饱肚子而到处奔波,一时失误就有可能饥饿而死或者被更加强大的动物吃掉,它们经常挨饿,所以十分珍惜到手的食物,一丝一毫也不浪费。对食物,它们比人类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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