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0章 怪案(3/4)
孙吉祥将一捆诉讼放到书桌上,对着林晧然恭敬地说道:“东翁,今日一共收取一百零九份诉状,其中刑事诉状有十三起,而外地上告的有三起,请大人过目!”
林晧然接过外地上告的三起刑事案件,便是认真地翻阅起来。
他深知千辛万苦赴京上诉的百姓,通常都是身负着冤情,且这些人在京城亦是处处不便,故他会优先处理这种案子。
很快地,他便将这三起外地的刑事案子都看完了。
前两起诉讼都是指责地方官员的审判不公,是犯人的亲属上京申冤并要求翻案的。这种案子通常要到刑部取来卷宗,从地方官的判决中寻得破绽,便会要求地方重审或提审。
后面一起诉讼,则是地方官府不受理案子,状告人这才跑到京城来鸣冤。
地方官不受理的案子,通常都是两种情况:一是状告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二是被告人在地方上拥有很大的势力。
林晧然倒是身正不怕影子歪,现在什么案子都敢于插手,便是仔细地翻阅起这个案子,从而权衡要不要接手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的性质很是恶劣,山西的一名童生陈贵状告富户杨宽强抢其妻王氏,并杀害其岳父一家三口,案件涉及到了强掳rén • qī,shā • rén害命两大罪状。
当然,任何案子都不可能仅凭被告之人的一面之词,便强行插手案子,且定被告人的罪,同样需要拿出人证和物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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