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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字可真难听。”凌书玉莞尔,顿时来了精神,打趣问道:“你想知道些什么?他喜欢穿什么色的底裤?他睡觉什么姿势?他有什么不良癖好?还是……”
玄墨不安地拧着凌书玉的衣角,小声打断他道:“我知道那些做么?羞人答答的……不过你要说说我也不介意……”
凌书玉失声爆笑,伺机把玄墨勾到怀里悄声说:“战承嶪不喜欢别人打探他的私密事儿,不过娘子你自然不是‘别人’,为夫的就偷偷地告诉你一点……”说到这儿,凌书玉故作神秘地顿住了,低头等着看玄墨的反应。
“嗯?凌哥哥——”玄墨晶亮的眸子尽数喷涌出急不可耐的异光。
凌书玉就势侧过脸,指指脸腮,玄墨毫不迟疑地响亮地“啾”了一下,那脸颊上当场就出现一个小吻痕。凌书玉很满意,这才缓缓开口道:“战承嶪的马叫——”
“我知道我知道!叫骋!”玄墨抢白。
凌书玉灼灼地横了她一眼,玄墨被唬得一愣一愣的,立马识趣地噤声,乖巧又惶恐地捂嘴道:“你说你说!”
“骋虽然是千里良驹,但它有个毛病,就是对女人的脂粉过敏,而这也是它选中你的奔作妻子的很重要的原因。你不用香粉,所以奔身上也不带脂粉气,所以奔就不会让骋打喷嚏——”
“这样啊——”玄墨的眸子突放溢彩,继而神色有些复杂地喃喃道,“好神奇——原来不是骋不花心,是他没法子花心,唉,是好事也不是好事,可怜的奔奔,总以为自己栓牢了骋的心呢!也不知道骋倒底是不是真的爱我的奔奔,如果只是为了叫他的鼻子舒服才娶我的奔奔——哎呀,真是的——没感情的婚姻——不过没关系,要是骋敢变心,我就给奔奔浑身涂上香粉!”
凌书玉哭笑不得,她对自己的婚姻感情粗大条儿,却为她的马伤神。凌书玉敛色沉声道:“的确是神奇,不过玄儿,你不可以给我们之外的任何一个人透露这个秘密,嗯?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但战争是不可预测的,如果这个秘密被歹人知道,透露给敌方,到了战场上,骋的这个弱点就会成为战承嶪的致命伤,你懂么?”也许只有到了日后真相大白的那一天,玄墨才会明白凌书玉的苦心,凌书玉早早地把他自己的软肋透露给她,是因为他已经把她认作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玄墨看着凌书玉少有的严肃的神情,很郑重很诚恳地点点头,然后不用凌书玉索要,便主动抱住凌书玉的脑袋献上一吻,正视他的眼睛信誓旦旦地说:“凌哥哥,我绝对不会对旁人说的,虽然木头驴要娶那泼妇,但我还是会默默地保护他关心他的!”
凌书玉一愣,转而紧紧地拥住玄墨,动情道:“好玄儿,有你这句话,战承嶪就算拼死抗旨,也在所不惜……”
我断你孙子十八代
十月初一,是继七月十五后的又一个挺隆重的鬼节。这天,家家户户男女老少纷纷跨出家门,出游祭扫,故而京城的一些主要街道也由此变得格外热闹。生意人,杂耍班,无一不想借着这个机会挣上一笔。
爱凑热闹的玄墨又岂能耐得住心性老实蹲守在家中?早早地,她便扮成个俏公子,拉着简恒就出了门。
虽说是祖宗们过节,但热闹的可都是大活人。摆摊头的,唱小曲儿的,做跑马戏的,算命的,讨饭的,愣是把个前门外大街挤得水泄不通。玄墨擎着根烤玉米棒子,一路啃一路看热闹,而身边没吃早饭的简恒早就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自己那根棒子,可腹中还是觉得饥肠辘辘。简恒望着玄墨手上那根肥硕金黄喷喷飘香的只被她啃出两个洞洞的棒子,生生地直咽口水。这人一饿呀,脑子便转得快,简恒突然想到玄墨对她亲近的人从不设防这岔儿,于是便动了坏心思,他睇着眼,瞅准玄墨高高地扬着玉米棒子专心凑热闹的当口,便偷偷地飞快地大口啃两下她的棒子。果然,玄墨只顾得上热闹,根本就顾不得她的棒子。故而,简恒很快就总结出规律,哪里的热闹越好看,他在哪里就能啃得爽。哪一下啃到兴头上,简恒还会接着烤玉米的“糊”胆儿,在玄墨身后闭着眼颇陶醉地满天下喷玉米渣地仰天大声叫声好,“好诶——”,但那热闹倒底是干什么的,简恒根本就不管。架不住简恒底气十足呀,他吼出来的喝彩声也是地动山摇,牛气冲天,显得诚意分外十足,所以简恒“啃”到哪个摊儿,哪个摊上的气氛就会被他带动起来,于是耍把戏的耍得就更欢,因而玄墨看得便更是带劲,以至于,简恒啃得便更淋漓……
一场土狗钻圈儿看下来,简恒把玄墨的玉米棒子啃秃了一半,而且还是很有水准地很均匀地从玉米头到玉米脚呈一条直线地啃成两半,为了不惹玄墨伤心,简恒还“好心”地悄悄地把棒子的位置调整好,比量着叫那满粒儿的一半能冲着玄墨的视线。简恒抹了抹嘴,有些小成就感地还有些迫切地盼望着下一场的到来。要知道,这偷嘴偷来的棒子格外垫饥格外香甜,这其中的道理,基本等同于“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一千古至尊明理,而那刺激的快意,也绝不在偷情偷成功的美妙感之下。
玄墨挥舞着半秃的棒子,兴致勃勃地拽着简恒在人群中钻来钻去,丝毫不察她的玉米棒子已然脱去了一半。
“恒,恒!那边有抛铁弹子的,咱们去看!“远远看见幌子,玄墨便急得又毛了脚丫子。
简恒凌波一扫,那喷薄的、半焦不糊的烤玉米的香似乎又飘了过来,即刻便大步流星地开出腿,破天荒头一遭比玄墨还急迫。玄墨紧紧跟上简恒,得意地露出她那排碎玉米牙,偏头笑着对简恒说:“我就知道你也会喜欢!”
喜欢屁!想当年简恒在大内阁内接受死士般的严酷训练,冰里来火里去,哪一项不是高难度?要是简恒现在支个摊儿,随便拿出其中的哪一项出来耍耍,那就发了!所以眼下街头的这些个破把戏,哪能入得了他简恒的眼?!只不过,眼下简恒急切喜欢的,是玄墨手上那半边烤玉米。
这个抛铁弹子的摊子周围聚集了不少人,别看围观的人们一个比一个叫好的声儿响,但却是一个站得比一个远,生怕那蹿火的火弹子哪下偏了方向就飞溅到自己的身上。玄墨和简恒四下看看,不由相视一笑,挤到了最前排,抢到个好地角,看得那叫一个清楚。
抛铁弹子的是一个精瘦的汉子,旁边一只炭炉,貌似他儿子的一个小童用火钳子从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