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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很安全么?”
茉歌看向血影,血影道:“没有问题的,这一带民风淳朴,且和外界的联系不深,小姐想要去看看,绝对没有问题,我会小心的。”
茉歌点头,说道:“既然这样,你就陪着她去吧,倾情,不许多管闲事!听见没有!”
“知道啦,物品懂得轻重!”
茉歌这才放心点头,乐得倾情一脸笑容,一个晚上,耍尽谄媚。
谁主沉浮天下事016少年如玉
茉歌就这样在小村子中住了下来,这一带风景秀丽,民风淳朴,又没有经过战争的洗礼,自然有一番隐世的味道,茉歌自认为自己也不算是什么风流雅士,不过住在这边,真的是享尽风流。
每天带着倾情到城镇上走走,偶尔冒险,走得远点,见识一下北越的秀丽和风俗,也是一番快意。
不然就是在后院拿着锄头学着种养一些花菜,浇浇弄弄的,几个月的时间,长得快的柯菜都能吃的,小小的空地被她整得五颜六色,有菜有花的,看着颇为一番情调。
布衣老人的行踪查了几个月都没有行踪,除了确定他人还在北越之外,连情报网如此紧密的幽阁也查不到他们在哪里。茉歌在一边等消息的时候,一边让他们加紧搜查池的下落。圣女诅咒经过这么多年毫无线索,三百多年前的记录也差不多被玉凤历代邪皇毁得淋漓尽致,茉歌只好把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布衣老人身上。希望这位隐世高人能给她透露点消息。
这片世外桃源,仗还在不断地打,天下大乱,浮尸万里,江山嘶鸣战马,百姓悲歌绝唱。
轩辕的危机已经解除,南郡北庭被占领的国土也陆续收回,可卫明寒受了重伤,轩辕国力大伤。玉凤情况也是如此,玉凤的四郡中,南郡是最富足的,兵强马壮的郡部,可多年来,南郡郡王和玉凤邪皇矛盾重重,虽然按时缴纳赋税也尊玉凤邪皇为帝。可在南郡百姓的眼中,郡王才是他们的皇帝,玉凤上次为了轩妃而出兵挑起战端,早就被南郡百姓所不齿。南郡郡王武青这次不肯出兵相助,玉凤四名将军在和卫明寒对战中,死了两名,重伤一名,也已经是国力不支。
邪皇无奈之下只好兵退回城,纷乱的战局中,人人自危,反倒是,女儿国实力犹存,在这里大dòng • luàn中,成了最大的赢家,对这片秀丽的河山虎视眈眈。
北越虽然是置身事外,却是因为它刚刚经过大规模的内乱,此时根本就是没有能力任何一国对抗,坐山观虎斗也好,无暇顾及也罢,因为是轩辕的邻国,只要不在这个时候忘恩负义,捅轩辕一刀,茉歌就万分感谢。
鹬蚌相争,终归是渔翁得利!
女儿国,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在这盘乱世棋盘上,指点江山,隐约已经有了取代轩辕成为天下强国之首的趋势。
于此同时,大量的密探杀手涌入玉凤、女儿国、北越,每天都不断有人莫名其妙地死在打斗中,三个国家人心惶惶,矛头直指圣女。
这些特意制造出来的血案,混乱,无非就是为了逼圣女主动献身,而茉歌听闻这些,只是冷冽地笑着,并未言语。
局势如何dòng • luàn,前方如何血腥,她全然不管。
不是不为无辜的人疼,不是真的毫无所动,可对她而言,他们不能和轩辕澈相提并论,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悲天悯人的女人,她很冷清,这个世界上值得她倾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她当然不会中了他们的圈套而献身,而间接威胁到轩辕或者轩辕澈。
她故意制造奇象,让天下人以为得圣女者得天下,除非时机到了她自己离开,否则绝对不会轻易让人找到她。
如今,女儿国的凤怀音想要抓她,玉凤的邪皇也想夺她,天下的君主更想方设法找到她,在四面埋伏之刻,她只能以不变而应万变。
在硝烟四起的动荡局势中,情况讯息万变,只有不自乱阵脚,方可看清一切。
她该当小姐的时候当小姐,该当宫女的时候当宫女,该当宠妃的时候当宠妃,那么,当她该消失的时候,绝不会出现。
那天,带着倾情去登山,放眼而去,山峦连绵万里,河流奔腾不息,天碧地茫,苍穹无尽。百里秀丽山河如锦,万里锦绣江山如画,点点滴滴皆入眼中,她的脚下,似乎汇聚了世间所有的繁华,敛尽人间万世芬芳。
然而,倾情问她这么入神看什么之时,她回答,娘什么都没有看到!
她只知道,命运的河流早就有了两个源头,她站在中间,一边是狂澜,一边是巨浪,她只有闭上眼睛,才不会害怕,才能由心选择。
小小古镇上,也不知道什么惹得小公主兴致高昂,每天都带着血影到小镇上溜达,虽然说小镇子封闭得很,可茉歌还是不许她太过招摇。这小家伙小小年纪就风流潇洒。茉歌还真怕她哪天就给出名了。
小镇很小,也不足百余人口,富贵不足,糊口有余,来回就一条大街,摆了几个小摊子贩卖东西,像倾情这种见惯了京城繁华的人理应不会对它多加侧目的。
血影一脸狱卒地看着兴致勃勃的小主子,心里不知道默叹了多少声,这皇上不喜女子,多年勉强和妃子欢好也是做个假象给太后看,有了轩妃之后更是没有沾花惹草,轩妃性子更是忠烈不二,到底,这小主子的风流味从哪里遗传来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一点都没有乃父乃母之风呀!
南不成是南国飘香去多了?
看着她一脸色迷迷地直瞧着街道上一个欣长身影上,血影的心就没由来地抖两下。他一身正气,正经严肃,自从跟了她之后脸上一层冰那可是一天一天地给扒下来,可见小公主功力有多高深。
“我说小姐,不就是一个长得稍微好看点的少年么?你至于天天都来这里蹲着就看他吗?”他觉得说这话的时候,心又多抖了几下。
倾情一脸嘿嘿地笑,色迷迷地转头一瞪,道:“你什么眼光,这模样可媲美潘安,虽然及不上爹爹,也算是我见过最美的少男,这种地方好不容易出来了绝品呀!”
血影唇角扯了扯,一个女孩,她也真好意思讲这种话,他怎么看就怎么觉得这小孩投错胎了,她要是个男的还能说是风流,女的就……
“你要看美男,家里不是有位么?比他可好看多了,犯得着跑这么远吗?”
倾情白了他一眼,“他们那副模样从小看到大,早就麻木了。而且,娘穿男装那模样太假了了,一眼就看出来好似伪男,哪有他那副公子如玉般的感觉呀,嘿嘿!”
血影眼角狠狠一抽,顿时无语问苍天,顺着她的眼光看下去,其实他觉得楼下的少年并不是那么让人觉得惊艳。
十二三岁的年纪,身材信长,比只同龄少年要高那么一点,五官还尚显得稚嫩,并不是特别的精致好看,至少第一眼绝对不会让人觉得惊艳的那一种。却丰神俊朗,判顾生辉,骨骼清隽,举止颇有大家风范,就像倾情所说的,有公子如玉的温润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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