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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蕊记得在追踪犯人途中路过衙门口,这是她当刑警养成的习惯,走到哪都会习惯性注意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以方便联系警队支援。
她见路边摊贩旁有一架手推木车,所以她很有礼貌的要求借用一下,还说领了赏银给摊贩一部分做酬劳。摊贩哪敢说不借,闻得疯丫头今日彬彬有礼更感惊悸,他不指望疯丫头主动还车,更莫说酬劳了:“拿去用吧,我一会儿自己去找车子便可。”反正吱吱再疯也不会跑多远,因为疯丫头只喜欢折磨这条主街上的老百姓。
叶思蕊费劲全力将黑毛拉上推车,有了代步工具就是省力气,她推起木轮车,“咯啦咯啦”颠簸着向衙门方向走去……
……衙门口的侍卫见疯丫头来捣乱,即刻手持刀剑挡下,而侍卫凶狠的表情与温柔的语气反差极大:“吱吱听话,衙门乃朝廷重地,快回家去,你爹正四处找你呢。”
“我领完赏金马上走。”叶思蕊也懒得解释,一翻手提起黑毛头顶的发纂展示坏人嘴脸:“这是你们要抓的通缉犯黑毛,人我抓来了,验货吧。”语毕,她手一松,黑毛的大脑瓜像大皮球似的在木板上颠三颠四落定。
两名侍卫大眼瞪小眼一愣,再看车上男子的脸孔,已被打得血肉模糊,身型上看倒是挺很像流窜三月的淫贼黑毛,不过吧,此人却无胡须,而且疯丫头的话实在不太可信。
叶思蕊看出二人在犹豫,她为了节省时间再次揪起黑毛的头发,不苟言笑道:“此人高七尺五寸,为掩人耳目剃了胡须,眉心有一道三寸长的刀疤,最重要的是,犯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有什么问题吗?”
侍卫似乎没听明白叶思蕊在说何事,两人依旧呈面瘫状傻在原地,其中一人撞了另一人肩膀:“吱吱的疯病又加重了吧?”而另一名的态度则是肯定的:“据说席师爷给闺女换了新药引,看来是适得其反哟。”
叶思蕊别的没听到,但听到席师爷三字:“席师爷是谁?”
两名侍卫如释重负地互相击掌:“咱就说吱吱疯得不轻吧,不过这句话算正常了,哈哈。”
另一名侍卫见叶思蕊脸色愠怒,急忙解惑:“席师爷席子恒就是你爹啊。”
叶思蕊这下算整明白了,“吱吱”的爹是衙门里的师爷,虽然师爷不算朝廷官员,但师爷一职举足轻重,与衙门里的最高领导是挚友,出谋划策的工作。
所以她疯疯癫癫到处闯祸没人敢管,就像纨绔子弟家的子女四处惹是生非,再用钱用势摆平的道理一样。叶思蕊生怕最痛恨这种狐假虎威的小人,可偏偏穿越后的这副身体就是此类人!那她所谓的爹,任由闺女仗势欺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别扯闲篇了,这人你们到底要不要?”叶思蕊已然不耐烦。如果运气好能拿到三百两赏银,她再也不回原本的家。
此刻,衙门内走出一名捕快,捕快曾追捕过黑毛,所以一眼便认出木车上的人是通缉犯,他三两步走上前察看,无视叶思蕊的存在,速问向侍卫:“谁将此人抓获的?!”
叶思蕊趾高气昂地走到捕快面前:“我,趁着犯人还有一口气,能不能快到给银子啊?”
“吱吱?”捕快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但却从侍卫口中得知,黑毛的确是吱吱推来的。
此刻无人相信瘦小的疯丫头能抓到黑毛,但有缉捕文书为证,缉拿要犯就是功臣,捕快命侍卫将淫贼黑毛押入大牢,随后给了答复:“三百两纹银会交给席师爷,一两不会少。”
“凭什么给他啊,人是我抓的好么。”叶思蕊此刻真有心放了那淫贼,这叫什么事啊,她豁出命抓的人却不给钱。
城中谁不知疯丫头撒泼打欢的“功力”,捕快自然也不愿多费唇舌。叶思蕊见他一语不发,气得火冒三丈,刚欲揪起捕快衣领教训教训,身后便传来一声制止……
“吱吱,你方才跑去何处了?为父快急死了!”
叶思蕊手指一顿,这浑厚的声音中透着焦急,而且是那么地熟悉与亲切……她缓慢地转过身,眼前的男子虽身着古代衣裳,留着长长的发髻,但那英俊斯文的容貌丝毫未变。叶思蕊见到朝思暮想的人,不由百感交集,她猛跑几步扑倒在席师爷怀里:“哥……哥!呜呜,我终于找到你了,太好了太好了!——”
“……”席子恒神色平静,一扬手命捕快去忙,不错不错,今日吱吱未唤他“三姑”。
叶思蕊的眼泪只展现给最亲近的人,在亲哥面前她总是这般不堪一击,哥哥是挡风遮雨的避风港,无论出门在外有多勇猛无畏,回到家,她只想做个爱撒娇耍赖的小女孩。
席子恒蹲在她面前,温柔地替她拭去泪滴,随后牵起她的小手向家宅走去,叶思蕊则像乖宝宝似的跟随,腻在哥哥的手臂上,这种真实的触感,令她不禁喜极而泣。
席子恒领着叶思蕊走到卖糖葫芦的摊位前,摊主对席子恒很热情,未等席子恒拿银子便率先递上一串糖葫芦:“席师爷,带吱吱回家吃饭呀?”
“正是。”席子恒接过糖葫芦,取下竹签上的一个糖山楂递到叶思蕊嘴边,虽然此举像哄小孩,可叶思蕊一点都不介意,还笑眯眯地张大嘴要叼走,可山楂刚沾到嘴边,席子恒又将山楂高高举起:“吱吱今日又无调皮捣蛋呀?”
“……”叶思蕊听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幼儿园阿姨,而她就是三岁大的小屁孩。
“当然没有,我还抓了一个罪犯。”叶思蕊平静如水的回应,她不想配合哥哥幼稚的问话。
席子恒温柔一笑,将红艳艳的糖山楂送到叶思蕊嘴边,随手顺了顺她的发帘:“这么乖,那爹今晚给你做些好吃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