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囚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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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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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蕊不想引起骚动,她一把捂住男孩的小嘴,用眼神吓唬孩子:“不准哭,闭嘴!”

小男孩吓得一对一对掉眼泪,但不敢再出声。此刻闻声而来的孩子他娘,见状先是夸张地掩唇惊呼,紧接着唯唯诺诺地从叶思蕊身旁扯过自己孩子,叶思蕊原本想解释一下,可妇人的神情比孩子更慌张,随后一阵风似地落荒而逃了……

“……”叶思蕊舔了舔牙齿,难道这副身体的正主真饿得开始吃人了?

叶思蕊漫无目的地在街道间游走,但凡她路径之地,百姓们无不惊慌失措,暂闭店门的、盖摊位的、停马车的、抱着孩子跑回屋的,接二连三延绵不绝,还有没地躲的没地藏的百姓,只得齐刷刷靠墙站好。

即便她真是吃人的野兽,撕人的疯狗,那还有衙门抓人啊,为什么无论男女老少都怕她呢?

思于此,她正巧见一名捕快迎面而来。叶思蕊“自投罗网”地走上前挡住捕快去路。古代也有通缉令,如果全城的百姓都怕她,那她必然是“出名”了。

捕快机警地手握剑柄,以为是谁呢,一看是她,无奈地横向走开两步,叶思蕊也跟着横两步继续挡路:“你认得我吗?”

“全城谁不认得你?”

“那我做过什么坏事吗?为什么所有人都躲着我?”

捕快轻声一哼:“你该问自己是否做过好事……”他侧身挤过叶思蕊身旁,无奈一声叹:“趁着你此刻有些清醒,快回家吧吱吱,莫仗着有皇帝撑腰总是这般胡作非为恐吓百姓……”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皇帝给她撑腰?……她再次打量一身凌乱不堪的造型,看这扮相也不像富贵人家的孩子,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她哥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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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先打人

正值午饭时间,虽烈日高照,但各家小店无不热忱地招揽生意。叶思蕊此刻是又热又喝,她编辫子的手法很差,因此故生前一直留短发。这会儿,她索性将长发随意绑成马尾抛在脑后……当务之急是找份工作,否则在没找到大哥之前就先饿死了,她可不打算继续要饭。

古代的行业她是样样不精通,正在一筹莫展时……目光无意间落在一张缉捕文书上:

绰号:黑毛。

年纪:三十有余。

容貌:面白肥耳,络腮满须,体形魁梧,七尺五寸,眉心至颧骨处有一道约三寸长的刀疤。

罪行:奸□女,劫人钱财。

悬赏花红:若见此人行迹,知情及时上报者,赏银十两;亲手抓获者,赏银三百两。

“通缉令……”叶思蕊搓了搓下巴,仔细端详那张极为抽象的通缉犯画像,犯人毛发浓密,整张画像上除了一对牛眼全是胡子……别说,跟李逵长得还真像。

叶思蕊在警校时曾上过一堂关于古代通缉犯抓捕的课程:古代若要缉捕犯人,往往会在各个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发出告示文书,犯人若要是买食物,只能去固定的几处食品店,而且古代人口有限,《连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一个新出现的人备加注意。犯人藏匿起来颇为不易,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踪。所谓保甲连坐,通俗意义上就是在一个小群体中,推举一个小领导,即保长,他要负责自己一个群体的所有活动,一个群体中有一个人犯错误,即首先是领导负责,全体连坐,从而达到政府控制民众的作用。

叶思蕊活动活动筋骨,压压腿……抓人是她的长项,既然有花红当然要去赚,顺便为民除害。话说叶思蕊真算不上什么特正直的刑警。当初考警校是为迎合大哥叶思浩的心意,叶思浩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对这唯一的妹妹总是放心不下,当个警察至少有能力保护自己。叶思蕊如哥所愿考上警校,叶思浩原本是希望妹妹在派出所办办户口、狗证什么的文职工作,谁知道叶思蕊凭借一股“狠劲”,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当上最危险的刑警。

叶思蕊的“狠”可分为几个阶段:对犯人心狠手辣;工作中好勇斗狠;对亲哥偶尔也耍狠。比如叶思浩与狐朋狗友吃喝晚家了,叶思蕊真敢一夜不给醉醺醺的亲哥打开放门,不过也算刀子嘴豆腐心,她会把皮夹克和钱包从窗口扔给大哥,然后锁门呼呼大睡。

叶思浩一手将叶思蕊拉扯大,他也许不太清楚一点:自己是叶思蕊的全部。叶思蕊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哥,每当叶思浩在朋友面前提到妹妹总是满心欣慰与自傲。她拼命工作就是为了给亲哥争面子。

当叶思浩开始交女朋友时,叶思蕊躲在屋里哭了三天,一个礼拜没搭理叶思浩,她那会醒悟一个事实,自己有很严重的恋哥情结。

叶思蕊想到哥哥,心里不由泛酸,她抹了抹鼻子,据阎王说大哥会遇到危险,可他人在哪,她又该如何拯救大哥,真是一头雾水。

她漫无目的且迫切地四处张望……此刻,迎面走来的高大的身影引起她的注意,她锐利的目光扫过通缉犯画像,此人虽用斗笠遮脸,面无胡须,但腮帮子上还有青胡渣,一看就是刚剃的,而且此人步伐稍显鬼祟。犯人通常会出现的弊端:就是下意识窥视四周动向,毕竟做了亏心事,这种习惯属于正常的心理问题。当然也有心理素质极好的惯犯,但此人差点意思。

叶思蕊急忙躲进胡同里,她侧身监视斗笠男一举一动,如果真是犯人会一次性多买些食物储备,犯罪之人当然不愿抛头露面。

斗笠男如她所料买了几斤馒头,随后背着面口袋疾步离开街道。叶思蕊则悄声无息地跟随而行,随手抄起路边斜放的烧火棍,主要是她拿什么都没人阻拦,这点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百姓们不躲淫贼但怕她个小丫头,不过管他呢,抓住这人就有钱吃饭了!

斗笠男边走边观察四周,趁无人注意时钻入一道小胡同,叶思蕊大摇大摆尾随在五十米左右的位置,斗笠男即便注意到她,也想不到她的动机,毕竟是个女子。

斗笠男七拐八拐进入一道走向南北的羊肠小道。叶思蕊观察胡同两旁高耸的墙壁,而前方只有一处转角,是抓捕犯人的时候了……

“黑毛!——”叶思蕊炸声一喊。

斗笠男脚步一顿,叶思蕊不打算给他逃跑的时间,高举烧火棍奔上前……黑毛听到跑步时,并未回头,扔下面口袋撒丫子狂奔——

“死路一条,跑也没用!给姐姐站住——”叶思蕊忽略了一件事,这副身体的体能素质不行,其奔跑速度根本追不上犯人大刀阔斧的步伐。

黑毛边跑边回头看了一眼,惊见原来是“疯丫头”在追赶自己,他还以为是侠女呢。啐!黑毛阴冷一笑,眼珠贼转三圈继续奔跑,但速度有所放慢,直接将“疯丫头”引入死胡同。

叶思蕊拐入转角,只见黑毛双手环胸,用胸口迎面挡路,叶思蕊则躲闪不及,硬生生地撞在他胸膛上,而身体因惯性太大直接摔倒在地。叶思蕊手中的烧火棍飞出八丈远,紧接着传来黑毛一阵嘲讽的大笑。

黑毛如黑熊般的黑影笼罩在叶思蕊身上,叶思蕊飚了句脏话猛然弹起身,反手揪住黑毛衣领欲来个过肩大摔……可叶思蕊提了几次都没扯动黑毛,黑毛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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